第279章

  “阑珊珠宝行”的活动如期进行, 完全没有被影响到。

  黄进都要气疯了,找春桃问话:“你不是说已经将’念宝‘送来的东西劫下了?!”

  春桃被吓得不轻,呢喃道:“是啊, 我找的人说已经劫下来了,全都放稻草堆里头烧了一点儿都没留下。”

  “都烧了?你跟我说都烧了,那他们今天拿出来的那些赠品是怎么回事!啊?凭空变出来的不成?!”黄进第一个怀疑的便是春桃,这件事他全权交给了她来办,结果竟然办成这样。

  春桃泪水就在眼眶中打转, “我不知道,那些东西我亲眼见着都烧掉了的, 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还会有。”

  要是搁在之前黄进瞧见春桃落泪, 还会哄上一哄,现在他本就气在头上,再听着春桃这矫揉造作的哭声更是心中憋闷。

  “出去打探的人呢?还不回来, 是腿断在路上了?”他压制着怒火吼道。

  老金在外头守着, 听见声儿了立刻回应:“已经换了小李去了,老爷您别着急。”

  “阑珊”今日搞活动人自然是多, 要获得礼品那必须得买他家的东西,就这还得靠抢呢。

  黄进气得不行,春桃很有眼力见儿地靠过来, 给他倒水让他喝了消消气。

  “老爷, 您要是气坏了身子可就不好了。等那小厮探到了新消息再说, 没准他们是拿了别的东西替代呢?”春桃眼珠子转了转,她是亲眼见着马车里头的东西全部烧光的。

  她敢找人做这事儿但不敢杀人, 只是将那马夫给迷晕了安置在破庙里头, 等他醒了之后自个儿走就成。找的那些人也都是遮住了脸的, 自然也不会被认出来, 且都是隔壁镇乡下找来的人,那事情结束之后分了钱,他们就离开了。

  春桃自认这件事完成的十分好。

  但没想到没了这批东西“阑珊珠宝行”竟然还能整出这么大的阵仗来。

  “老爷啊,你先别气,那烧光了的帕子我瞧过上面确实有鹤呢,肯定不会错的。烧光了之后哪里还有?我想啊,肯定是换了别的东西。到时候咱们就瞧好戏,人家传单上面说的是’松鹤延年‘结果大家伙儿去了之后发现是别的东西,到时候啊肯定会有人骂的。”春桃越想越觉得对,那些东西早烧了,哪里还会有呢?

  黄进被她安抚下来,喝干了杯子里的水:“这件事,你做的可干净?”

  他只想要毁对家信誉并不想伤人,但是不能被发现,要是被人知道这是他指使人做的,那他的“金珠”就更加没有名声可言了。

  春桃同他密语一阵,这事儿先前她做完就已经来汇报过一回,但是黄老爷总是会担心着。这样心里想要做坏事做完之后却又瞻前顾后,害怕的人,春桃觉着自己很好拿捏他,自个儿一个小女子都不害怕,结果这黄老爷却总惦记着。

  黄进稍稍安下心。

  老金道:“老爷,小李回来了!”

  小李飞快地撞进屋里,对着黄进道:“老爷,那’阑珊‘的赠品是’松鹤延年‘,不过不是帕子,是、是。”

  “是什么?”黄进差点儿捏碎了杯子,他怒视着小李问道。

  小李喘匀了口气,“是软枕!四个一套的软枕。”

  “还有香囊!”

  黄进带着怒火的视线对准了春桃,“给我一个解释吧。”

  春桃也没能料到这一出,她又开始落泪,哀哀切切道:“老爷,这、这阿桃也不知啊。那马车里头根本就没有什么软枕,只有帕子和香囊,全都烧了的!”

  小李本该买一样回来,但是抢着购买的客人实在是多,所以他只能孤身回来了。他也不想当一只“报丧鸟”但是没办法,事实就是如此,只能期望老爷不把火撒到自己身上。

  再追究这个也没什么用处,黄进深吸一口气,“去查,除了那辆被劫的马车之外,还有什么人送货去’阑珊‘了,这些东西绝不可能无缘无故冒出来。”

  “是!”

  黄进深知“念宝”背后的主人同蓝帆合作必然不可能将最重要的图纸一类的交给他,先前也打探到了每月距离活动要开始的前三天,就会有从京城来的马车送货。

  所以这一回能躲过去,黄进真的百思不得其解。

  “老爷,不如咱们也学着他们搞些活动?”春桃提议道。

  黄进哼了声:“你当我没想过?要是你能再厉害些,比那’念宝‘做出来的东西还要精细好看,那我的’金珠‘生意未必会比他差。”

  春桃一听这话就不高兴了,故意嗔怪道:“老爷这是嫌弃我做的东西不好瞧了?那我之后不给您供货了,全都拉回村里头卖去。”

  黄进被她倚着,颇有些心猿意马,手也不规矩起来:“那不成,现在’金珠‘的生意可都还仰仗你呢。”

  毕竟现在有不少客人都是奔着能拿赠品过来的,春桃也算是有点功劳,他也乐意哄着她。

  春桃拿帕子擦了擦脸上的泪痕,说着:“老爷知道就好。我娘在家又做好了一批发带和帕子,明日就带过来给您。还有那书包也做好了,是同’珍宝居‘一模一样的抽绳书包。”

  “好,明日我就等着看。”黄进问道,“不过怎么就只有这一种?最近镇上大家最喜欢的可是一个叫’拉链书包‘的书包,你会做吗?”

  春桃摇摇头:“那个他们防得紧,根本就不在村里做。听说还是用的铜做的,我搞不了。”

  黄进皱了下眉,他一想起沈若不愿意合作的事情就忍不住气得磨牙,为什么所有人都要帮着“阑珊”?那“念宝”是这样,就连“珍宝居”也是这样,还不把自己看在眼里。

  明明他给出的利益更大,竟然还不能叫沈若心动吗?

  明明他“金珠”才是这储水镇上屹立不倒几十年的老字号,怎么这些客人说变心就变心了呢?

  羽兮郑李——

  “去搞!我得不到的东西,那’阑珊‘也得不到!”

  这样正合了春桃的意,“老爷,您都不知道这沈若啊在咱们村里……他以前还瞧不起我和阿娘呢,一副假清高的样儿谁不知道他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您别瞧他现在就这么一间铺子,他在村里又是弄作坊又在木工厂吃分红,赚的可多。只怕是正因为这样,所以他才敢瞧不起您,不想同您合作呢。”

  春桃当初是在沈若家院子外面听完全程的,有些不知道不清楚的事情后来也在别人口中打探清楚了。她眼红极了,凭什么沈若就能拥有那么多,再想想他以前被千夫所指的时候,怎么能变化这么大?这其中肯定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

  黄进还是头一回听到沈若以前的事情,但他的目标是蓝帆,沈若只是个添头。

  倒是无足轻重了,只要能将“阑珊”扳倒,那他“金珠”就是镇上独一家珠宝行,和以前一样,那自然生意就会回来。

  要不是因为蓝员外颇有些权势,他先前也不可能放任“阑珊”成长,这五年来,也就是一直压着对方,因为是老字号他们只能捡自家不要的客人。结果现在一直踩在脚底下的人爬到自己脑袋上了,他哪里还能忍?

  春桃见黄老爷的表情十分气愤,以为他同自己共情了,便继续道:“那沈若这么帮蓝帆,他俩之间肯定有些什么……无风不起浪,以前村里头就有不少传言他那未婚先孕的孩子是蓝帆的呢。”

  她开始混淆视听,黄进挥了挥手,“你一个姑娘懂什么,他的事情我在镇上略有耳闻,不用你来同我说。”

  那沈若的小叔都在自己这里做过工,他哪里能不知道沈若同顾秀才的事儿呢?再者说,那沈若哪怕真的同蓝帆有些什么,但那和自家的生意也没什么关系。现在的重点就是要找出“念宝”的赠品是如何到了蓝帆手里的,那“珍宝居”上的东西春桃能做出来是最好,这样能稍微抢回来一些客人,但是对“珍宝居”的生意却是无伤大雅的。

  毕竟他们两家店根本就不是卖一样的东西,打不了擂台。

  而沈若拒绝过他,他自然没有那么厚的脸皮去找沈若进货,更别提他家同“阑珊”交往密切,那他要是去那边进货,必然会被蓝帆知道,到时候他们一起笑他,只要一想到这一点,他就浑身难受。

  难道春桃做出来的东西真的就那么好吗?那倒不见得,只不过是他发现这个女人有野心,也有几分胆量,会来事儿,便将人收用了。

  “老爷,您怎么还帮着沈若说话啊。”她撒起娇来,很是不服气,竟然不用她说老爷也知道,看来都是被沈若给洗了脑了。

  “我可没有,他帮着蓝帆,那也算是我的对手。只是我暂时还挪不出空来对付他。”黄进哄道。

  春桃这才好受了点,但她心里还惦记着事儿,“老爷,以后能不能给我也盘一间铺子啊?”

  “哦?你也想做生意?”黄进挑眉看她。

  春桃一下子扑进他怀里,“是啊,那沈若做得我难道就做不得了?老爷,我好好伺候您,您到时候赏我一间铺子呗?”

  她故作少女娇俏,撒着娇讨要起来。

  黄进却没有回应,只岔开话题道:“那做生意抛头露面的,我可不想让其他人盯着你瞧,以后啊就把你圈在后院里,想要什么叫下人去买,我宠着你可好?”

  “讨厌!人家就要自己开店。”

  ……

  老金在外头听了全程,一脑门的汗落下来都没管,他是真心觉着自家老爷是疯了,这么个女子也不知道是有什么魔力竟然叫自家老爷色令智昏。

  而且他都能看出来的事情,老爷怎么就看不出来呢?

  那“阑珊”现在生意好可不仅仅是因为那什么“念宝”和“珍宝居”的赠品,其中还有许多珠宝首饰摆件的新品,那样式一个赛一个的好看!这才造就了让几乎镇上有需求的所有客人都往那边去了。

  结果这话他同老爷说了之后,一开始还找人去偷看,学一学人家的新样式。结果现在只要他一提起,老爷便要发火。

  久而久之,老金也不愿意提了。这掌柜做的可真憋屈。

  人家“阑珊”也没对“金珠”做什么,先前的事儿纯粹是他们自个儿偷鸡不成蚀把米,可是这些老爷就跟忘了似的。

  老金深深地叹了口气,听着里面的嬉闹声,他抹去额头上的汗,往铺子里走去。

  伙计瞧见他了,问道:“掌柜的,这客人都走了,咱们要关门么?”

  “不关,关了老爷知道要发火,就开着,没准还有客人来呢?”

  老金指了两个人,“你们俩,出去揽客,把那放不下去的身段都放下,记得带着笑脸,引着客人进来。”

  他们只好照做。

  可是哪里还有客人?

  储水镇上不少人知道今日“阑珊”新推出的活动开始,纷纷赶过去看热闹。

  不仅镇上的普通人会来,那些员外郎的家仆也都来了,他们是为了争抢那“念宝”的随摆件附赠的赠品而来,传单上写的是“松鹤延年”十分适合送礼或者自己收藏,都是好的意头。

  而大多数人心知买不起那大摆件,但是只要买珠宝首饰就能赠送的香囊也很是不错啊,上头也有仙鹤和松柏,瞧着也是十分精细好看!

  再瞧那免费赠送的草编仙鹤,大家瞧见之后也是纷纷惊喜感叹,这“阑珊”的赠品种类也真是太多种多样了吧!

  楼下的客人们再多喧闹,也影响不到二楼的雅间。

  沈若正抱着小云吞在雅间里画图稿,崽崽被抱着,半边身子都压在桌面上。

  沈若一时不察,就让他手指沾到了墨,于是自己的画稿上立刻就出现了黑乎乎的半个手掌印。

  沈若:“……”

  小云吞盯着阿爹画画看了好久,此刻也来施展自己所学,啪叽啪叽印了好几个。

  沈若无奈极了,将毛笔搁下,伸手食指弯曲在他鼻子上轻刮了下:“捣蛋鬼。”

  小云吞一边喊着“爹、爹”,一边笑起来,一双大眼睛弯弯的,睁开的时候又亮亮的别提多可爱了,这么可爱,沈若就有点教训不下去。

  再仔细瞧瞧他印上去的印记,沈若干脆加了几笔,画成了可爱的小兔子、小猫、小狗,再拉着崽崽的小手点上了眼睛。

  蓝帆在一边瞧着,看着这幅画面便觉得美好,在心中又是狠狠羡慕顾允许久。

  但要说感情嘛,以前刚认识沈若的时候他确实有被他的脸给惊艳到,但是后来认识久了便也从没有起过什么别的心思,他虽然嘴上说着羡慕顾允,也想要娶到一个像沈若这般又会经商又能干长得还漂亮的夫郎,但其实他发觉自己好像还是更喜欢姑娘多一些。

  先前他们还打趣自己说要将村里的心姐儿和巧姐儿介绍给他认识,那俩姑娘年纪还小,配他那就是他老牛吃嫩草,所以就被他给拒绝了。

  蓝帆笑着摇了摇头,要是顾子诺没成亲没孩子,那他也不用这么想要,都是身边人给带的,以前他可是把事业放在第一位的,根本就没想过什么结婚生子,就算要,那也是得事业稳定了之后才做打算。

  他现在就十分想回到七八年前,那时候要是不拒绝自家爹娘给他找来的名门闺秀,没准他这时候孩子都已经满地跑了,哪里能让顾允超到他前头啊。

  说多了都是泪。

  他瞧着这个当初尿了他一身的崽儿,心里头那叫个酸。

  “蓝帆,那车夫人没事吧?”沈若有点担心,想叫他去刘大夫那里给看看,毕竟也是真惨,没想到会遭遇到这种事情。

  蓝帆摇起了扇子,一副高人姿态:“没有大碍,就是受惊外加中了迷药,现在都已经好了。”

  沈若见他拿腔拿调的,忍不住道:“你早就知道会有人埋伏?怎么还提前准备好了东西?”

  蓝帆笑道:“先前咱不是把大家对’念宝‘的视线随着蓝棹引去京城了么?我同蓝棹通书信时便提了你定的主题,仙鹤和松柏绣娘都会绣,总归这些东西都是那边绣娘绣出来的,也不好说不算咱们的’松鹤延年‘吧?而且运过来之后分发给府里的下人们用也是好的。只是没想到还真有人盯着我家的马车劫。”

  沈若顿悟,他们劫走之后里面的东西自然和传单上的相符,以为万无一失,结果发现今日他们这里还能继续送赠品,那么肯定会加派人手过来查。那人一多自然目标就会变大,要是能抓到一个现行,那就直接可以扭送官府了。

  真是好一招引蛇出洞啊。

  镇上想要知道“念宝”幕后主人的商人不少,这样的牌子只要一出手就能跟镇上这些员外郎挂钩,几乎能叫他们抢起来的东西,那价值必然是比当做赠品还要高的。

  每次蓝帆出席商人们之间的活动时,便会有不少人明里暗里的打探,但他从来都不是漏斗,嘴巴严得很,别人要是猜还真就只能往京城那边猜去。

  “我已经安排了人在外头盯着了。”蓝帆心中隐约有个想法,但是没有证据的事他也不好说。

  沈若点了点头,“珍宝居”给“阑珊”送货过来是过了明路的,镇上人都知道“珍宝居”在给“阑珊”供免费赠品的货,所以倒是成了一层保护色了,完全没人会将那般高大上的“念宝”同这样一个平价追求性价比,且工艺除了中规中矩不出错并不算精细,只有设计比较新奇的店铺联想到一起。

  “珍宝居”名气虽然大,但是格调却不高,所以大家都不会往那方面想。而且他阿嫂和婆母的刺绣手艺跟京城里的绣娘有的一拼。

  她们的手也在日益保养中更细嫩了,多出来的牛乳会匀出一些拿来泡手,保证手不糙,不会将丝线磨毛。现在的工艺比起以前的是越来越好了,不仅仅是绣工也是在材料上有所改进。

  一样样做出来都是结合了沈若和她们的心血,倾注了感情的作品,都不能算作一件普通的商品了,而是一件艺术品。

  艺术品嘛,成套的才更有收藏价值。

  他们却拆开来随摆件购买赠送,太鸡贼。

  也就是因为这样,员外们才会抓心挠肝地想要集齐,当然前提是做的真的好,当做礼物送出去也倍儿有面子。

  毕竟这赠品的价值已经炒的比摆件都要贵,精细程度无可指摘,而且还是这世间独一份儿,之后不会再有相同的了。

  物以稀为贵,且“念宝”如此神秘,大家便都更热衷于吹捧了。

  这就是沈若一开始想要的共赢,等时机差不多,沈若就会将“念宝”开起来,赚富人的钱,还能搞私人订制,之后有了大笔的钱之后许多事情就好办了不少。

  沈若对未来的规划十分明晰,并且觉得这一日很快便会到来。

  ===================

  沈若给蓝帆留了一张带着小云吞手印的设计稿之后,就回了“珍宝居”。

  大壮和阿美已经来了几天,完全适应了穿着玩偶服当伙计,今日“阑珊”那边忙,另外两个伙计便回去了。

  沈若问了水哥儿和小松,一听这俩人倒是乖觉,虽然不积极揽客,但是穿着这样一身,被吸引过来的客人也不少。

  特别是小云吞,瞧见那加大号的长耳朵灰兔子就兴奋地手舞足蹈,四肢晃来晃去就要往那边贴。

  沈若抱着崽儿往阿美那边去,让小云吞如愿摸到了垂下来的长耳朵。

  那耳朵比小云吞都大,他嘿嘿笑着抓来抓去,跟小奶猫踩奶似的。

  “阿美,你扭一扭头。”沈若道。

  穿着兔子装的阿美一动不动,像是没听见似的。

  穿着狸奴装的大壮用手肘撞了撞他大哥,他从空隙里能瞧见这孩子的笑模样,长得同老板是真像,是个漂亮的崽。

  结果这孩子一看见自家大哥的装束就要往他那儿去,大壮虽然又凶又壮,但却有一颗少女般的心,他就喜欢这样的孩子。

  阿美还是不动,大壮便厚着脸皮微微蹲身将自己脑门上的猫耳朵凑过去,给小云吞摸。

  沈若嘴角微勾,抱着小云吞往大壮那边去,小云吞瞧见毛茸茸的猫耳,很给面子地抓了抓。

  “啊呜呜……”他抓完之后,还惦记着兔耳朵,转身还是要阿美。

  沈若心说不如叫阿美和大壮将这玩偶服给换了好了,这样崽崽也能多跟大灰兔子互动。

  他一时没关注,就听到自家崽弯起眼睛拍小手笑起来,他再一看——

  大灰兔子正在狂甩自己的兔耳朵,那头套在肩膀之上转起了圈,那俩兔耳朵转起来就像个螺旋桨,红眼睛三瓣嘴也跟着转,时有时无。

  沈若:“……”这是在演什么恐怖片吗?

  作者有话要说:

  -

  明天宠幸万贵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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