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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我还是副掌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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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思估计也知道自己惹了一身的麻烦事,近两日来,她一见我,便缩着脖子溜墙根走,一点都不像是待嫁的新娘子,反倒像个漂亮的大耗子,心虚得不行。

  今日大耗子又要跑,被我拎住了后脖子。

  “哥……”思思蔫头耷脑笑眯了眼,上回她被堂主们利用,抱错罔樨大腿时,都没有这么心虚。

  我也眯了眼,一旁的罔樨见我这样,想笑又不能笑,捂着嘴径自先走了。他是明白我要做什么,给够了我发挥的空间。既然他这么配合,那我更得和思思掰扯掰扯。

  “过来说话。”

  “哎哎,哥……我还得去看嫁衣……”

  “你还能三天胖十斤不成?嫁衣早做好了,当我不知道婚事都是方茉在操办吗?”

  思思立刻泄了气,跟着我进了附近的房间:“哥,我有时候真怀疑你是个大妖怪,怎么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

  我哼了一声:“非也,我可是一点都没看出来方茉原来是男人,更没看出来他要做我妹夫。”

  “你生气啦?”思思扑闪着大眼凑近我脸前,试图萌混过关。

  我无情地将手按在她脸上:“我生什么气,人家都是钓金龟婿,您这更厉害,把壳一撬,直接钓了一条金爬龙上来,咱俩又成皇亲国戚了,我高兴还来不及。”

  思思对我阴阳怪气的态度见怪不怪,两只小爪子猛地钳住了我的手腕:“就是生气了,哥,你别担心啊,我也是好好想过的,不会有危险的。”

  “我是想信你。”我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昨天方茉也来找我表态了,他对大舅哥的诚意是足了,确实无可指摘,可你真的想好了吗?”

  思思眨巴着眼睛,她应该明白我意有所指,所以等着我说出下句话。

  “你问我有没有怀疑过罔樨,自然是有过,可那只是个未成形的想法,就像猜测明天会不会下雨一样,他绝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我与罔樨一同长大,我知道他的脾气秉性,就算是感情基础……我与他的感情也已经打了十多年的地基了。你也说过,我像是个妖怪,用了这么长时间,还不能明白罔樨是什么样的人吗?即便是哪一天我们真的分道扬镳,也不过是互不来往而已。”我微微皱眉,扶着思思的手臂,“可方茉他不一样,我不怀疑你们的感情是否深厚,我担心的是事情若发展到最糟糕的一步,你是否能全身而退。说句惹人厌恶的话,你哪怕是找个蛮不讲理的暴发户,也比这镶金嵌玉贵气逼人的王爷强,暴发户顶多吝啬成性,逼得你净身出户,可方茉他知晓你的身世,又是天师的至亲,世事无常,人心可畏,如果将来你们二人生了嫌隙,我纵使拼上自己一条命,也敌不过一个亲王。”

  我说了这一席婆婆妈妈的话,只怕思思现在根本听不进去,我紧紧盯着看她的神情,所幸她并没有表现出任何反抗的神情,看来多少是听进去了。

  思思忽而笑了:“哥,你和方茉挺像的。”

  如果她这句话是指我们俩都穿过女装的话,那还真挺像的,但这个黑历史我应该没告诉过她才是。

  “方茉之前也考虑过这些问题,所以他将值钱的东西都迁到我名下了。”

  我不赞同地开口道:“但是……”

  思思摆摆手,猛然一拍我的大臂:“对!但是!他可是王爷,这些东西既然可以轻轻松松移到我名下,也就意味着可以轻而易举地取回去,这是他自己说的,真是个过分别扭的家伙,既然都说出这种话了,干嘛还把那些东西给我啊。”

  我挑眉,看来方茉是还有后手。

  “所以他把自己的命门交给我了,不过这件事详细是什么,我还不能告诉你,不是我编瞎话,是这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但既然我已经手握他命门了,就算将来真的不能白头偕老,也不至于落得个悲惨的结局,最坏也不过是一拍两散而已。”

  又是命门……

  “哦,对了,至于那个天师,实际上他的存在对方茉来说是个威胁,哥你除了天师,方茉还该谢谢你才是。所以,你不要太担心啦,我一定会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好好的。”

  我已经再三确认过,既然她已经给出这么完美的回答了,那我……也就只能高高兴兴做大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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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房间时,罔樨正坐着喝茶,见我回来,他先露出一个微笑:“想通了?”

  虽然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的,但我还是有气无力地点点头:“据说老王爷死了一年多了,思思和方茉后天就要成婚。”

  罔樨走到我身边,忽然将我整个横抱起来,我吃了一惊,急忙捧住他的脸:“你要做什么?”

  “帮你转移注意力啊,”他笑得爽朗,“我以前听人说,有兄弟姐妹出嫁娶亲就像是撕烂皮,不流血只流泪,虽说能换得更新更好的皮,但总归还是疼,我知道你舍不得妹妹,纵是不再反对,心里却仍担忧,所以就把你抱起来。”

  我哭笑不得:“被抱起来,我就高兴了?”

  “哎,你这就不懂了,‘红尘俗事多烦忧’,烦忧都从哪里来啊,从红尘里来,我把你抱起来,你就和地上这些尘土不沾边了,自然就轻松愉快。”罔樨说得义正言辞,这些话明明是为了哄我开心,却被他说得像是真事一般。

  “那你还站在尘土里,岂不是代受了我的烦忧?”我顺着他发问,必须得承认的是,我的心情确实好了很多。

  “要不怎么说‘分忧’呢?不过你也不用担心,烦忧是认人的,等它们待会发现人不对的时候,就自己跑了。”罔樨眨眨眼,忽然在我脸上吻了一下,“阿一,你笑起来真好看。”

  说出这句话的他,笑得有些得意,一双明秀的眼眸闪闪发光。

  虽然更亲密的事情也做过了,但我的脸还是霎时烧起来,心里又甜又恨。能被他这般喜欢,我何其有幸,心脏胀满得要溢出蜜来,但一想到他一言一行都能轻易乱我心绪,便又恨得牙痒痒,恨不得逮着他啃上一口才能解痒。

  思思说错了,罔樨才是个真正的妖怪,有千年道行的大妖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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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亲王的婚礼还是很隆重的,但规矩也多,出于保障安全的考虑,我并没有作为思思的亲人出戏,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王妃的亲哥哥是江湖人士”在王室眼中算不上好事,更何况我们二人身世有异,与其争那一口气,倒不如随意。医仙代为尊长,成了思思的娘家人,现在正抱着酒坛子说胡话呢。至于我,旁人只认为我是与思思相交甚好的江湖人士,喝高了就过来说说话,也算是搭上点关系。

  今日整个京都跟着热闹,礼花鞭炮不要命似地放,我甚至还看到了如今的皇帝的真容。

  本以为自己会讨厌他,但如今看来,皇帝只是个有点胖的中年男人,过上四五年,便要成为一个老人,现在他正和臣子玩木射,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父亲临走前已经向我说明了去处,迫害与我同行之人多数是华玉门,这皇帝虽与我有仇,但也是些清算不得的旧恨,我与罔樨对视一眼,他似乎也想到了一样的事情,还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说来好笑,我小时候一直觉得皇帝可以飞,没想到这个皇帝走路都有点困难,说实话,有些失望啊。”罔樨笑着抿了口酒,用内力传音给我。

  “你到底为什么会对皇帝有这种期望?”我失笑,忽然望见了人群另一端的思思。

  她盖着盖头,身着红装,金银点缀周身,一举一动都烨烨生辉,估计她还没习惯自己脚上的新娘鞋,动作小心翼翼的,那些金银挂饰便随着动作的停顿而越发闪耀了,她身旁的方茉正应酬四方,却始终扶着她,如此看来,真是璧人一双。方茉见我看向他们二人,便隔着人群遥遥地向我与罔樨敬酒一杯。

  这婚礼相较于一般的皇室婚礼,算得上是乱来了,连思思的盖头,都是用里面能看到外面、但外面看不见里面的布料所制,想必亦是方茉从中周旋的,大抵是为了让思思更轻松自在些。

  我笑着饮下了手中这杯酒。

  之前汝筠和思璋结婚时我还哭成个傻子,如今眼泪也不知淌到何处去了,竟然一滴也流不出来,可心里却十分……十分……总之是种非常难以言喻的感受,感觉很空,空得人发慌,就像是今夜一过,我与思思虽仍是兄妹,但我两人之间的某种联系便要结束了。

  现在想来,罔樨之前所说的那个比喻,倒是十分恰当。确实疼,但却是件好事。自思思呱呱坠地,到如今嫁作新妇,已度过二十载的春秋,我眼见着她从一点点的小人长成了今日的新嫁娘,多少还是有些成就感和满足感的。她不再依附于我,成为了一个可以独当一面的厉害女子,自己选择夫婿,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大事,无论经历了什么,都能阳光快乐地活下去,拥有绚烂到晃眼的人生。

  罔樨偷偷捏了捏我的手:“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总会有更好的事情发生。”

  是啊,总会有更好的事情发生。

  我以前总觉得,母亲要是没生下我多好,可现在,围绕在我身边的人们让我觉得,自己能活到今日,真是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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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飞逝,自那年偷偷跑出青铜派,已经过去了三年,这三年过得也不算平和,但是很安逸,我与罔樨游山玩水玩了半年,在临近门派大典之时才回去,墨夷一见我俩,气得跺脚,连带着墨夷一起,要来打人。不过看这样子,他们之间的矛盾已经解决了,我与罔樨就算是挨打也高兴。

  老乌生了三只小猫,都和妈妈一样聪明,还亲人,由墨夷带着喂了两次,便和我相熟了,其中有只中分猫,一见我有空,便跑过来求摸肚皮,实在可爱得紧。罔樨很讨厌,老是趁着中分猫翻肚皮的时候,来回摸它脑袋上中分的那条杠,摸得这条杠都快秃了,实在烦猫。

  老张是前年去世的,走得十分突然,自从卸下长老的担子之后,他一直过着悠闲的日子,也乐得清闲,时常晒着太阳拉二胡,柳思璋收了个七岁的小弟子,时常往老张那边去,豆丁大的小孩,跟着老张学二胡,怎么学都学不好,又好气又好笑。老张走的时候也正是在午后,秋日的阳光暖和和的,老张躺在摇椅上,看着就像是睡着了一样,他的二胡就树在院里石桌旁,中分猫还趴在他肚皮上打呼噜,那小弟子还问我,为什么师祖怎么叫都叫不醒,是不是犯懒了。我摸摸他的头,半晌没能说出话来。

  至此,所有在劫难中庇护过我的长辈,就都离开了。在葬礼上,小弟子用二胡奏了一曲,哀戚婉转,没出半点错,若老张能听见,想必十分欣慰。

  汝筠的情报联盟已经初具规模,现在俨然已是一副合格的老板娘模样了。上年初秋,她忽然叫住了我,似乎是要说什么,却又有点难以启齿的样子,我问她怎么了,她也不肯说,如此循环往复了好几日,我还以为她手下的酒店出了什么问题,都打包好行李装好账本算盘准备要帮她了,她这才开口说自己怀孕已有两个月了。

  我大骇,任谁看她这幅反应,都得怀疑孩子的爸另有其人,于是我开始和她打太极,但汝筠是什么人,两下三下便得知了我的意思,然后差点将我的脸拧肿,原来她只是单纯地对怀孕这件事感到不好意思而已。可怜我紧张了好几日,连罔樨都察觉到了不对劲,还以为自己力气用过头了……

  不知为何,汝筠十分显怀,大夫说她可能怀的是双胞胎,汝筠全然不当个事,该工作工作,该睡觉睡觉,一点妊娠反应也没有。反倒是柳思璋身上出现了许多新奇的异状,他自从知道了妻子怀孕后,情绪起伏波动十分大,上一刻还在伤春悲秋,下一瞬又笑逐颜开了,还成天抱着个木桶哇哇地呕,吃什么吐什么,活像是他怀了孕。若只是折腾自己也就罢了,柳思璋还非得要吃辣椒、糖葫芦和酸辣粉,上来一阵邪劲,吃不到山下店铺秘制的酸辣粉就要哭,哭得稀里哗啦,丝毫不讲理,偏偏他的工作常与我和叶欢交接,我俩不得不看着他闹脾气哭鼻子,最后直逼得我、叶欢与厨房的花二姐合力,硬是悟出了那家店不外传的酸辣粉配方,免得每次都要下山现排队现买。

  但就算是这样,柳思璋还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护在丝毫没有孕妇自觉的汝筠周围,腾转挪移,上蹿下跳,那副样子让人觉得既可怜又好笑。

  账务长老叶欢新收了个十二岁的徒弟,跟了叶姓,名叫叶春融,这小姑娘青出于蓝胜于蓝,简直是商业天才,师徒俩将算盘打得噼啪响,将青铜派的库房填满挖空又填满。他们两个也深诣藏富的道理,不只是赚钱,还拿出一部分修路造桥,带得周边地区都富了起来,并和周围的几个有实力的商贾结成了合作关系,慢慢形成了新的产业,因为青铜派只是牵大头的参与者,也不至于令外人太眼红。但青铜派有钱之后,就可以加紧别的建设了,地界不再局限于前山后山,附近的空闲山头一并被买下,防护设施也逐渐修筑完成,后山的鸡狗牛羊猪驴也有了更广阔的活动空间。罔樨甚至还买了只俩孔雀放养在山林里,高兴了就去看看,和过去杀只鸡都要心疼半天的日子相比,现在的生活真是太奢侈了。

  叶欢这个新徒弟不只会赚钱,还是个可爱的香饽饽,不管是隔壁诸安谷的小少爷,还是凌云山高云会里的小公子,又或是隳玉门门主年纪最小的徒弟,统统喜欢她,小春融就像是拿了玛丽苏剧本一般,前途不可限量……说来,“玛丽苏”这个词还是从当初送给医仙的那些话本里学来的,顺带一提,医仙现在有了新的副业,他参透了我送给他的那些话本,从而创造出了一种全新的话本形式,因为微妙的轻浮感而被称作“轻小说”,如今正在江湖上流行,小春融盯准了商机,大批量出版,根据市场反应及时复刻受欢迎的版,同时也认识了医仙的弟子,就是当初和思思抢包子吃的那个小童,不过他也已经长成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是看不出曾经抢过包子了。

  思思婚后并没有完全回归黄花崮,而是继续采用当初方茉所说的那个法子,半年住王府,半年住黄花崮,当然,方茉也是跟着一起的,夫妇二人还是师从医仙,医仙其实本来是打算将黄花崮交给思思的,自己乐得逍遥,专心写轻小说,但没想到方茉和思思看对了眼,如此一来,身份上还是有些不便,便只能再加考虑。

  至于王府子嗣,思思在婚后第一年就有了孩子,有医仙稳胎调养,自然是没问题的。据产婆说,思思生产过程格外的顺利,没受什么苦,但生产前方茉硬是要进产房,结果被正在阵痛的思思捶了两个乌眼青,三天看不清事。

  孕妇确实不容易,陪着孕妇待产的丈夫有时候也有些不容易啊。

  小世子今年已经两岁了,十分可爱,我一直以为是世子年纪还小的原因,所以看不出长得像谁,直到思思说起女装的方茉,我才惊觉这小子居然长相随爹,还是女装后的爹,造物之神奇,简直没有道理。至于性格方面,一时半会还看不出小世子像谁,他比思思乖巧,又比方茉直白,不怎么哭闹,还爱笑,谁见了都忍不住要抱抱他,已经成为黄花崮的镇崮之宝。说来也是奇怪,小世子虽然对每个人的态度都很好,但他最喜欢不是父亲母亲,而是罔樨,小世子一旦见了罔樨,立刻就要糊在罔樨身上。

  罔樨此前也从没受过这等待遇,第一次这么讨孩子喜欢,整个人都傻了眼,看着我傻笑,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想来他因养子叛逆而留下的遗憾,这一下子就补好了,后来还和我商量着要收小家伙为徒。方茉听了这个打算,觉得有趣,很爽快地应下,思思可是气得要命,揪着世子的脸蛋说什么“你娘我费劲吧啦把你生出来不是和这个大尾巴狼好的”,可世子根本不管自己妈妈有多恼,见了罔樨还是照扑不误,激得思思直嚷嚷要再生一个。

  相比这些结婚添子的,那些没结婚的不生孩子的,也是一样的热闹,隳玉门如今也是立稳了脚跟,温无凛冰冷的态度和功夫的火候也越来越像样了,当真和传说中那些不苟言笑的大侠一般,鲜少有情绪外漏的时刻,加之剑眉星目,颇有些遗世独立世外高人的风范,近些年也没听说他有了伴侣,但正是因为这样,他成为了无数少年少女的梦……听玉柚说,近两年隳玉门弟子数量激增,大抵原因就在于此。

  可温无凛自己对这些不以为意,上回他来青铜派里借小春融去算新发现的乱账,还说过现在的徒弟越来越难带了,整天笨手笨脚不知道在做些什么,泼了师弟师妹刚泡好的茶,补衣服能缝出花来,吃饭被筷子硌了牙就喊疼,甚至连床都能睡错,简直不成体统。

  我寻思着要真是能睡错床,那这徒弟和傻子也没多大差别了,收徒时就是再不挑,也得选合适练武的吧。哎,温无凛看起来是冷酷无情,可内里那点莫名的反差还是一如既往地可爱,竟连这都看不穿,罢了罢了,当局者迷,这也算是趣事一桩,我就当不知道吧,免得坏人好事。

  至于玉柚,她虽是失礼于思思,但本就是个美人,再找个称心如意的人并不是难事,只是她似乎沉迷于带徒弟,据本人说,亲传弟子已经突破三十人了……与其说是女侠,不如说是先生啊!这规模,办个班都绰绰有余,她一直跟着温无凛,如今也是副门主了,照理来看,亲传弟子不该这么多,有三四个就行了。但玉柚似乎挺自得其乐的,而且还严肃地告诉我,这是十分必要的收徒策略:自己手下的人手要是不够,就拦不住那些冲着门主去的狂蜂浪蝶,就这样还漏了一个呢。一听这句话,我就笑了,连一旁偷偷伸耳朵听的罔樨都呛了口茶,硬是强忍着没笑,估计没挡住的这个弟子,就是睡错床的那个了。

  小春融从隳玉门返回的时候,还捡了个白头发的女孩子回来。

  女孩伤得重,外面的医馆也治不了,回到门派里时,小孩几乎只剩一口气吊着,还是多亏了当时正在门派中的汝筠和思思,才把她从鬼门关拉回来。后来问小春融这孩子是从哪里捡的,回答是路边拾获的,当时正被几个混混踢打,看着挺可怜,小春融就带她回来了。待她康复之后,我与罔樨问她话,可她一句也不说,只是一个劲的摇头,也不能把这可怜的小孩扔出去,只好留在门派里。说实话,我和罔樨也是有了新主意,孩子还小,也不能就这么稀里糊涂的养着,干脆收作养女如何?小孩挺可怜,虽然不愿说话,但却懂事得让人心疼,我和罔樨也挺喜欢这个小孩子,如果能养她做女儿,应该是件令人高兴的事。

  但这件事还是要征求小孩自己的意见的,如果她不想跟在两个男子身边,那便另做打算。我问过小家伙,她愣了愣,我本以为她会继续摇头,没想到她只是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罔樨兴高采烈地开始给小孩取名,我扯了扯他:“万一她有名字呢?”罔樨顿了一下,立刻蹲下去问小孩有没有名字,小孩摇了摇头。罔樨立刻兴奋地站起来,要去拿纸笔,我将新收的女儿交给了来看热闹的汝筠,跟着罔樨一并去拿纸,顺道将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让她跟你的姓吧。”毕竟我的姓不过是遮掩身份用的假姓氏,我虽喜欢,但不适合传给孩子。

  罔樨知道我的心思,于是点点头:“好,那你想到什么好名了吗?”

  “我觉得她的银发很好看,就像雪一样,本想着代指雪的‘琼花’一词不错,又觉得将雪比喻为‘柳絮’也很好……哎,我就想想,没主意。”说实话,我其实也想给她想个好名字,奈何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实在也想不出什么好名字。偏偏罔樨将我的话听得认真,忽然一拍桌,好像想起了什么,高兴地看向我:“琼絮!这名既轻盈又精致,罔琼絮,就叫这个名字吧。”说罢,也不顾自己的手拍到了砚台上,沾了一手的墨,拿起笔将这名字写了出来,又拉着我去给小孩看名字,这么小的孩子,也不知看不看得懂,我无奈地跟着罔樨往回走,只希望小孩别觉得为难。

  谁料想,小孩看了名字,竟露出了第一个笑容,实在可爱得紧。我和罔樨对视一眼,只觉得心都要化了。汝筠看着我们两个没出息的样子,一边叹气一边笑,可没成想,她这一叹气就叹出了问题。

  汝筠早产,开始阵痛,没一会羊水就破了。

  亏得思思还在,她也没想到自己人生第一次替别人接生就用在这里了,整个人都紧张得不行,得到消息的柳思璋更是完蛋,匆匆赶过来,上吐下泻还眩晕腹痛,连容成寻都不得不上场,“逼我用这三脚猫的医术当大夫,你也是头一个了”,他一边这么嘀咕一边掐思璋人中,也是满头大汗。不知情的叶欢端着刚做好了的饭进了院子,就看到这么一副兵荒马乱的场景,手里的酸辣粉一时没拿住,孝敬了土地公:“怎么了这是?柳思璋终于要生孩子了?”

  跟在他身后的叶春融重重叹了口气:“师父你真是的,这是九方婶婶生孩子,唉,亏得柳师叔是在青铜派当长老,要是在别的地方,哪里有这么多人照顾,就这个折腾法,怕是命都要去半条。”说着,她便过来牵琼絮的手,“这姑娘还小,伤病又刚好,我怕刺激到她,先带她去别处了。”

  真是可靠啊,小春融,难怪会被这么多人喜欢了……

  然后,帮不上忙的我、罔樨和叶欢,就这么傻呆呆地等着,靠谱的墨夷杞也没过来逮人去工作,而是派了女性手下来帮忙。我们三个呆头鹅为了不挡道,只能蹲在墙根处看着别人忙碌,一点忙也帮不上,心焦如焚,只能挤作一处,就好像这样能踏实些似的。

  没一会,方茉带着有经验的接生婆出现了,接生婆们纷纷跑进去,方茉左右看了看,也过来蹲着,还对我们说道:“你们放心吧,虽然思思没接生过,但也知道该怎么做,一定没事的。”

  不知过了多久,忙得一头汗的思思忽然出现在门口,看着我们四个的样子,忍不住笑了:“母子平安,是龙凤胎。”

  万幸汝筠没出事,而且生了龙凤胎……难怪肚子这么大了,怀了两个,那确实是比一个占地方,总之,没事真是太好了!我们都松了口气,纷纷伸直蹲麻的腿,瘫坐在地上,不知为何,就一起笑了起来。

  柳思璋心路历程估计很坎坷,好不容缓过来了,一听这个消息,又晕了过去,可能是彻底放心了吧。只是可怜容成寻半天的功夫都白费了,又得接着掐人中。

  “你看看柳思璋,”叶欢指着思璋,又恨又想笑,“这小子要是想再要孩子,也得问问我准不准!九方弟妹还没害喜呢,他倒好,我和王一给他炸了多少辣椒、制了多少串糖葫芦、做了多少碗酸辣粉?哭了得哄,笑了也得哄,前半辈子没用上的情商全蹦出来了,前天夜里我还撞见他对着月亮写酸诗,你们知道他写了什么诗?”

  方茉笑得眼泪都出来了,罔樨跟着问道:“写了什么?”

  “一首赞美酸辣粉的诗!”

  200

  我是个身手十分了得的副掌门,但不是整个青铜派的主心骨。

  说实话,我很棒,武功上乘,容貌也不赖,但不算是个优秀副掌门。虽然还算称职,却是经常偷闲。不过掌门很优秀,各位长老也都是厉害角色,连弟子都十分争气,作为副掌门的我,偷点懒也没关系。

  就算我是个傻白甜,整日吃了睡睡了吃,青铜派也还是会成为传说中的门派——人才辈出,高手如云。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青铜派里的人多数都走多才多艺的能人路线,将乐器玩出花的、将帐算上天的、功夫在江湖上叫得出名的、医术绝佳的,比比皆是,便是后山的动物,也都极为厉害,驴可以品茶,牛能把萝卜啃成牡丹,鸡会修脚,狗认识字眼,新奇得很。

  青铜派曾经是个以武见长的中型门派,如今已经成了百花齐放全能型大门派,在江湖上排得前三,如今门内人员皆以此自律,十分上进,而且互帮互助,完全没有我这个副掌门的用武之地了。

  这么说来,罔樨也太惯着我了……

  走过来的罔樨忽然捉住了我的手,笑道:“想什么呢?笑得这么得意?”

  看着他,我忍不住笑得更灿烂:“我喜欢你。”

  “是因为这个吗?”他跟着笑起来,“我猜,你是在想‘罔樨真是喜欢我’,对不对?”

  被他说中了,他总是这样,就算我想要出其不意地主动出击,他也总是有办法回击,而且还要杀我一个措手不及。我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他,无论用动作还是用语言,都无法将这份感情完全地表达出来,而他总是驾轻就熟地表现着自己的爱意,好像永远都比我要汹涌几分。

  不只是事业上毫无用武之地,连情场上也没有发挥的余地了。

  罔樨一看我的表情,便露出了然的神情:“你现在已经是个不必费力气的副掌门了,会不会觉得空虚?”

  “怎么会?”我挑眉看向罔樨,心中飞速回溯着过去的回忆,暖意一点一点从心底渗出来,怎么会空虚呢,我一直期盼着的,一直试图建立的,正是现在的青铜派,愿望已经变成了现实,就像是在最贫瘠的土地上开出无比繁盛的花来,一切都向着更美好的方向前进。

  连罔樨都在我身边触手可及的地方,现在我就能可以抱住他,像吸猫一样,狠狠在他身上吸一口气。

  可以吸自己的掌门哎,还有什么比这更幸福吗?我真是个幸福的副掌门。

  作者有话要说:  全文完结!

  啊~完结还真是有点舍不得,有种亲妈把孩送上前往西 伯 利 亚的火车的感觉……所以最后一章忍不住写得长了些,把该交代的都交代清楚。不知道各位对这个结局感觉如何呢?希望不要被突然完结吓到啊www

  写柳思璋代受妊娠反应的时候老梨全程在笑,虽然也惨,但觉得十分有意思,也许是之前情商太低的报应,情绪波动很大,但也知道不能麻烦妻子,所以辛苦了叶欢和王一,不过想必两人也是又好气又好笑的,柳思璋与其写赞美酸辣粉的诗,不如写写赞美两位大厨的诗啊。

  柳思思也和几乎最不可能结婚的人成婚了,但没有什么勾心斗角的宅斗宫斗剧情,只是单纯地过上了甜甜的小日子。不过方茉其实是腹黑角色,正文里有没提到的剧情,放在这里说一下:

  因为身份问题,方茉一直受制于同父异母的长兄,也就是天师,而天师也透漏了一点消息给他,所以方茉其实早知道柳思思和王一的身份,王一兄妹去往青珠镇后,天师其实已经失去了他们两个的音讯,而将天师引导到青珠镇的正是方茉,非常有意思的一点是,方茉其实很相信王一,他笃定王一不会把柳思思牵扯进来,而且还能反杀天师,所以放心大胆地将天师引到了客栈里,还帮他做了一些准备。但因为放心不下柳思思,于是暗中动作,和医仙一起去了青珠镇附近的分部。一切都不是巧合,只不过坑自己大舅子的事会烂在他肚子里,永远也不会说出来……

  最后一章出场了好多新的孩子,他们就是青铜派的希望之光,未来的种子啊!想想小世子趴在王一胸口乖乖地叫着“啾啾”的场面,充满母性之光!

  其实是老梨感觉罔樨和王一实在是非常适合养个孩子,也正好和老掌门老主母的遗嘱对应上,算是一种传承吧,因为自己获得了幸福,所以也想让不幸的人从中取得一份幸福,罔琼絮无疑是个身世不幸的孩子,但以后会成为青铜派的团宠,墨夷杞会接任掌门,而墨夷退休后,罔琼絮就会成为新的掌门人,并且她会和蜜汁玛丽苏的叶春融成为一对璧人……不过这些不会细写啦,那样太奇怪了,故事要跨四代人了,家庭伦理连续剧吗www

  还有温无凛,虽然没有明写,但是肯定有人发现,他一度对王一萌生了一些倾慕之情,不过来得快去得也快,而且多少是受吊桥效应影响,真正的cp是玉柚没能挡住的那个弟子,那就是另一个年下扮猪吃老虎攻X外冷内热反差受的故事了,并且老梨不会写;D

  想来真是非常神奇,这篇文里完全没有现在进行时的三角恋,明明我还挺喜欢地狱修罗场的。留下出场较晚的叶欢和失恋过一次的玉柚,最后没有给他们安排cp对象,是因为我觉得,总是会有人喜欢单身,结婚生子很好,投身门派广收门徒也很好,成家有成家的热闹,单身也有单身的愉悦,他们两个反而能让结局更圆满些。

  至于主角两人,因为名字就是《副掌门》,而且是第一人称文,所以更偏重王一,导致罔樨时常下线……不过两人的感情发展,老梨还是很用力去写了!当然,剧情似乎更用力了些_(:з」∠)_希望能让各位读者老爷感觉到这两个人是活着的人物,感受到他们的喜怒哀乐,能有一段值得一谈的体验(厚脸皮)

  因为正文写的几乎都是主角两人,所以最后反而没什么好说的了,王一不空虚,但老梨十分空虚……

  本来只是想把之前的脑洞写出来,本以为上一年11月就能结束的,没想到不知不觉就写了4个月,硬是写了60章,其实在华玉门覆灭后考虑过要不要就此结尾,但还是好好写完了,要对得起攒了这么久的脑洞嘛~这段时间陪伴着老梨的是一如既往的扑街数据(?)和各位的有爱评论,真的非常感谢各位读者老爷的阅读和支持,不过王一和罔樨的故事要就此告一段落了,接下来老梨会开始写更拿手的老本行,新文《科学养猪指南》,元气少年和忧郁可靠学长一同成长的神奇故事,虽然设定天差地别,但却是一个系列的文,真是不可思议,如果可以收藏支持就更好了……(卑微.jpg)

  那么各位,有缘再见!m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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