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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97年8月云影

  9月2号去学校报道,不过在去学校之前我得先到对面世界忙一趟。

  月底晚上我假装自己困,十一点就回房间睡了。

  梁江波还在客厅看电视,他最近痴迷于香港电影,今天在看周星驰主演的《算死草》。

  也是碟贩子们神通广大,我在电影杂志上看到港岛那边月初才刚上映了这部影片,现在月末碟片已经就卖到了梁江波手里,我本来也非常想看,但今天有更加重要的事情处理,我不得不忍痛先回房间,等一个月以后再看。

  石门出现在我的房间里,整个世界都被包裹在黑白分明的透镜中,窗外的浦东也凝固在时光里,我穿上在对面世界的衣服,带着小包裹跨过石门。

  一觉醒来,给我们的“战地记者”朱莉补充了新的电池和胶卷储备,朱莉立刻化身神探,继续四处“咔嚓咔嚓”。

  至于录像机这个大家伙我还不打算掏出来,它太贵重了,在我确定自己完全安全之前最好不动用,它和磁带还有备用电池都被我妥帖地保护在包里。

  本月带过来的东西非常少,给王杰瑞带的奶粉和零嘴没忘记,再就是点电池胶卷什么的,其他就没什么了,反正我大都可以用超能力自己捏。

  运输队来得有点迟,听说是跟随行的商人们发生了争执而延缓了速度,闹得很不愉快,指挥运输队的希连希亚士兵们表情都很愤慨。

  商人们是随后在前线营地外搭起帐篷的,我过去看了一眼,发现全是荒原上本地人的模样,身上破旧潦草的衣服远不如希连希亚军人的装备,虽然他们的语言让我们亲切,可言行举止非常粗鲁,让我羞于承认自己跟他们是一伙的。

  要我看,我带领的五个村民跟那些泥腿子商人也不完全算同样的人种,至少从发色还有五官上就都能看出差异来,不过对于希连希亚人来说我们就都长得没什么区别了,相熟的女军官怂恿我自己去跟商人们联络,毕竟我们算是“自己人”。

  “还是算了吧。”我看着那群毛野人,他们比以前拜访芦河村的商队还要蹩脚,要我看他们根本不是商人,而是一群野蛮强盗临时客串的‘良民’。

  哦,我忘了,在我们这里强盗跟商人本来就是同义词,荒原上的商人们随时会转换成强盗,强盗有时候也会自发转换成商人,这是我们本地的特色。

  “拜托了,鲁米妮娜,再帮我一把,让我们跟着你们的运输队一起回到后方。”我再次贿赂女夜鸦骑士一枚镶嵌着红宝石的精美戒指,她苍白的手爱不释手地把玩着戒指,告诉我包在她身上。

  她当然也能理解我不屑于跟强盗们混在一起的心思。

  没吃过苦的贵族少爷嘛!总会有点这样或者那样的矫情毛病,但我出手够大方,她就不介意顺手帮帮我。

  有她和她的同事推荐,我们一行人终于也加入到运输队里,得到随运输队一起返回的临时权限,遇到危险的话运输队的士兵们还会优先掩护我们进行撤退。

  进运输队以后我才知道原来运输队里也不全是希连希亚人,毕竟大老远连小杂兵也带着跑过来太过夸张。

  运输队由一位夜鸦骑士军官和两位豹蛛骑士副官指挥着十二位背双刀的希连希亚士兵为核心,其余运输辎重的六七十人全都是在本地招募的民兵,他们身体素质普遍不错,衣着也比强盗商人们更为整洁,看样子希连希亚军官们不光发给了他们可观的薪水,也同样注重队伍的纪律。

  或许是刚跟荒原上的泥腿子商人们吵过架,负责安排我们的豹蛛骑士军官心情不太好,用自己蹩脚的本地方言再三警告我们要听指挥不许惹事之后才为我们安排了位置,辎重队伍前行的时候每个人所在的顺序和位置是有严格规定的,驮兽运送完物资暂时没有货物要运输,我们很幸运地可以坐在驮兽背上的货筐里,其他人可没有这个资格。

  我在银川坐过骆驼,那种两米多高臭烘烘的家伙让我没什么好感,这个世界我还没见过骆驼,运输队使用的是一种类似于驯鹿或者牛的壮硕生物,这种哺乳动物体型比我的阿福要小,跟阿娜相仿,拥有着大脑袋和水汪汪的眼睛,它们的眼神总是很温顺,头部长着水牛似向后弯曲的角。

  驮兽们的角上被密密麻麻缠上染成彩色的布条,手掌长的布条在风中飘舞,有的尾端还用血液写了些细小的文字,看起来应该是某种宗教性装饰。

  我说它像鹿是因为它的体型并不像牛一样健壮,但它们身高普遍超过一米四,体长接近两米,一身浓密的厚毛非常粗糙,两米左右的长尾巴末端被拴了不少色彩鲜艳的布条,这种食草巨兽前进的时候长尾巴如同游蛇般自然地在身后摆动,带动着布条挥舞,不知道的人还会以为它们的大尾巴是被风吹着飘起来的。

  这条比人胳膊还要粗的尾巴并非装饰品,运输队里的人说驮兽发怒的时候甩尾可以将成年人一击毙命,是比刀和棍棒更可靠的武器。

  大叔见过许多森林巨狼,但这样个头的从来都没见过,眼前的公狼和母狼都壮硕得可怕,在野外狼群中应当是狼王一样的存在。

  运输队里的二十来头驮兽体型没有阿福跟阿娜大,能够重伤捕食者的强大鞭尾在森林巨狼面前远不够看,再加上来自血脉中对于捕食者的恐惧无法根除,一开始阿福和阿娜靠近的时候温顺的驮兽们险些炸营。

  不过它们也是聪明的动物,逐渐了解到两只巨型掠食者是跟它们“一伙”的同伴之后就逐渐放松了警惕,允许阿福和阿娜两个在它们队伍里钻来钻去疯跑瞎玩。

  森林巨狼在野外为害一方是大家心目中难以根除的祸患,但作为友军就很可靠了,有善于奔跑的森林巨狼作为白天的斥候,有敏捷的豹蛛骑士负责夜晚探路,保险性直接倍增。

  不厚道地说一句,我森林巨狼这个档次的战力可以跟他们的夜鸦相媲美,那种瘦弱的豹蛛对上阿福和阿娜连十秒钟都撑不住,他们喜欢也是理所当然的。

  阿娜以前只学习过沿着村子周边的道路巡逻警戒,这次有希连希亚现役的豹蛛骑士亲自指导,她和阿福很快就学会了充当商队斥候的技巧。

  离商队再次启程还有两天,有我在一旁鼓励,它俩练习得相当认真,只见站在一只磨盘大细腰蜘蛛背上拉着缰绳的士兵单手向前挥舞,阿福和阿娜就一左一右吼叫着奔跑出去,它们的行进路线接近圆弧,在前方大约五百米交汇以后继续以弧线奔跑回来,在大蜘蛛后侧相遇以后以吼叫示意没有危险,得到豹蛛骑兵的回应,再次画着弧线向前方奔跑。

  在正式行军之中,两只森林巨狼会不断围绕着长蛇阵前进的队伍划出半径超过一公里的大圆,在周而复始的奔跑中周边状况全都会被它们精确掌握,豹蛛骑兵还专门训练阿福和阿娜用不同的叫声表达不同信息,阿福和阿娜学得很快,让我啧啧称奇。

  得多谢希连希亚的兄弟们帮我训练姐弟俩,我要是把它俩送去学校学知识,不晓得得花多少钱。

  军官们对两只大狗子喜欢到不行,不止一次问我可不可以把阿福和阿娜卖给他们,为了队伍中多出两位狼骑兵,他们愿意花很大一笔钱,我都给拒绝了。

  阿福和阿娜当然是当兵的好材料,而且一定都是好样的,可我舍不得它们上战场受伤流血,我希望它们留在我身边,哪怕这样无忧无虑的生活会让它们变成痴肥的笨狗也好。

  希连希亚人很讲道理,不强买强卖,他们总会让我有很好的印象,交流多了以后看他们的面孔也逐渐顺眼起来,就算有月光的夜晚看到他们堪称扭曲和狰狞的脸也不会再像以前一样一惊一乍,我甚至发现自己现在能看着他们的脸将不同人分辨开来,这堪称是一样绝活。

  我每天大把时间混在运输队里,但也不是完全不关心外头的事情,都说了我们在前线阵地,所以狼人的袭击非常频繁,最可怕的一次有几百头狼人成群结队冲击营地,军人们都杀红了眼,我一直看不起的无耻强盗们都端着蹩脚的铁矛冲上战场,本来守在我们身边的阿福和阿娜照例跟狼人撕咬在一起,连兰泽也提着棍棒克服恐惧冲出去,局势太坏,我顾不上藏拙,也端着一柄捡来的弯刀加入混战。

  我靠着自己作弊一样的力场干扰对手,保护阿福和阿娜咬断狼人们的喉管,自己也掩护着笨拙但勇敢的兰泽,靠偷袭砍下了三个弱小狼人的头颅,尽了一份力。

  狼人被杀退了,营地里发出稀疏的欢呼声。

  作为一个一米八七的大高个,我的战果可谓寒酸,甚至比不上我的两条狗,但没有人笑话我,这一场战斗里有十九个士兵当场死亡,受伤的超过三十人,其中两个是军官,营地里缺乏医疗器械,有二十四人进行了紧急手术,还有八个人的伤口太多抢救不及时或者伤在无法通过切除患部阻断感染的重要位置,被同伴忍痛处死,整个营地都被悲痛的气息所笼罩。

  我们背包里的纱布还有手术器械这一次帮了大忙,即使绑住伤口附近阻止血液循环能有效防止毒素蔓延,酒精、滚烫的烙铁还有锐利的手术刀让许多原本要截掉一条胳膊或者一条腿的人都只剜掉伤口周边受感染的肉就得到了救治,这是不幸中的万幸。

  “对不起之前对你和你同伴的怠慢,这次多亏了你,你挽救了我部下们宝贵的肢体和生命,你理获得希连希亚远征军的友谊。”前线营地的长官亲自接见了我。

  连续十几小时的手术让我头昏脑胀,为了阻止毒素蔓延跟死神赛跑,我不得不同时进行五人以上的切除,精神高度紧张之下我几乎是在靠本能操作,我知道我自己切得太多了,但我只能进行最保守的估计,在没有任何麻醉的情况下每一刀下去都几乎让那些被三四个强壮军人摁住的伤者惨叫着从台子上蹦起来,但我不能手软,我这一晚上剜下来的肉能装一盆。

  随后的出血和缝合更是让我焦头烂额,火红的烙铁在无奈的情况下被滥用了,那些伤者被烙铁烫得惨叫不已,有的人当场休克,可是在这种条件下想保住命,就只能这么做。

  被营地里夜鸦骑士的长官接见时我已经精疲力竭了,整个人精神恍惚,他还没说完对我的嘉奖之词,我就昏倒在地不省人事。

  再次醒来是四小时之后了,我儿子趴在我身上哭得很大声,要不是这小子哭得伤心,我还能再安安稳稳多睡一会儿。

  我还是很疲惫,但没忘记自己的职责,既然插手了就该有始有终,去伤兵们的帐篷里探查了他们的伤情,找来人打扫卫生注意通风换气,确定伤员们状况没有恶化以后才回去找东西吃。

  “我不知道你还是一位医师。”之前收我‘贿赂’的夜鸦骑士鲁米妮娜来探望我的时候我正抱着饭碗狼吞虎咽,饭菜味道不怎么样,但足够我吃饱。

  我自己也不知道我还算医师,想到自己粗糙的手法还有浅薄的知识,我都为自己脸红:“我不是专业的,这是迫不得已。”

  “谢谢你,你让我觉得我们跑来这里对抗狼人、守护你们的国度是值得的,凯因,你是一位可敬的朋友!”

  “我属于什么国度?”我问她。

  “你原本属于高谭公国……不过现在应该不属于了,因为年初高谭公国的都城陷落,基本没人活着跑出来,现在已经被除名。”

  “喔。”

  好吧,我现在是无国籍的难民。

  我头一次听到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祖国”的名字,竟然是知晓自己成为亡国奴的一刻。

  “你有什么打算?”鲁米妮娜问我。

  我哪知道?我只能耸耸肩,我要按原计划跟着运输队撤退,世界这么大,总有我们容身的地方。

  “要不然,你跟我回希连希亚吧,我在前线的任期已经满了,很快就会被调回帝国中枢,”鲁米妮娜说:“希连希亚是文明帝国,幅员辽阔,永夜长廊的众多城市里不乏来自其他城邦的异乡人,我可以为你申请军功,你是一位受过教育的贵族,带着希连希亚人的勋章去帝都‘阿加玛特’,你可以过上很体面的上流生活,这对你的儿子也是最好的选择。”

  高谭已经亡国了,周边国家要么饱受狼人摧残,要么就即将被卷入战争的漩涡,我带着王杰瑞就算东躲西藏也不会有好日子过的。

  “……我得跟我的同伴们商量一下。”我拿不定主意,主要是我不知道如果我们几个人就这么离开,上河村那帮还等着我回去的泥腿子们该怎么办。

  事实证明我的跟班们也是些没有主见的小喽啰,我自己考虑过以后决定回一趟上河村,把该嘱咐的都安排好,然后带王杰瑞和两只狗一起去希连希亚。

  过来的时候花了五六天,回去的速度要快很多,主要是也算顺路,运输队绕小弯行进,我们坐在驮兽的背篮里大概三天就到达了昔日的芦河村遗址,运输队就地驻扎,我和这次一起出门的跟班们快马加鞭沿河前往上河村。

  我有点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没让人跟随我们,但谨慎些没坏处的,上河村的高墙防备不住有心人,我要尽量不暴露它的位置,把麻烦带回去。

  我回村让村里人欢欣鼓舞,但欢乐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因为我告诉他们我是来道别的,我将会离开,这一走或许就是许多年。

  “离开?”村里人都愣住了。

  我给他们解释了现在周边区域的状况,村里人都非常难过,狼人把贫瘠的荒原折磨惨了,上河村成了瀚海里的孤舟。

  我再一次征集随我离开的人,这次不是外出游玩,我们离开上河村以后可能很久以后才有机会回来,也有可能再也不会回来。

  先前陪我一起出门的小卢格在狼人的袭击中被吓坏了,他决定在上河村陪着爸爸再也不离开,像先祖一样过与世隔绝的生活。

  我问了村里其他人,他们也觉得我应当拆掉桥梁,既然荒原上已经没有人,那么村子跟外界沟通也失去了意义,桥梁拆掉也好,大家还能继续过原来安宁的日子,现在村里的工具好好照顾够村里使用许多年。

  决定跟随我离开这片土地前往希连希亚的人很少,我的“左膀”兰泽誓死追随在我身边,我的右臂则向我表示歉意,他决定跟妻子留在上河村。

  其他人更是对暗无天日的陌生国度充满畏惧,只有我们的“战地记者”朱莉决定抛弃丈夫和心爱的小叔子,毅然决然跟我离开。

  朱莉的决定让她的老父母都很难过,不过外面的世界对朱莉更有吸引力,与其在我离开以后失去相机成为一个普通的农妇,她更想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见识和记录更广阔的天地。

  村里要安排的东西也没那么多,我家里头比较要紧的东西都被我大卷包带在了身上,不合适散播出去的东西选择了就地销毁,剩余的由村里人自由分配,包括我的房子。

  我跟兰泽还有朱莉离开村庄,回头看着石桥碎裂成块被河水带走的时候有一种诀别的惆怅,我给村子还有村里的人们拍了好些照片,这一走,不晓得还有没有再见的时候。

  下山的路走得格外快,举着火把我们埋头前进,没有回头看一眼,我害怕自己会舍不得,会后悔自己的决定。

  阿福和阿娜已经进入状态自觉担当起运输队的斥候,我抱着儿子坐在摇摇晃晃的篮子里,夏季的荒原苍茫而壮丽,微风吹拂着我们的面颊,夕阳像血一样红,我们就这样离开了熟悉的土地。

  转眼间五年……或许该说是十年也就过去了,这片贫瘠而蛮荒的土地孕育了贫穷而落后的野蛮人,也成就了现在的我,我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得到机会以后立即攀上高枝,抛弃了自己生长的地方。

  但我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人家希连希亚的皇帝统而不治,都已经在玩君主立宪了,我们还在茹毛饮血饥荒就人吃人的原始社会,让我待在这里一辈子我早晚会有腻味的一天。

  我即将步入崛起于黑暗的文明国度,在我走后,这里的光明是否会一如往昔?

  再见了芦河村,再见了上河村。

  ————————————————

  千万里之外的希连希亚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概念,我只知道我将会跟着运输队走三个月,冒着风雪抵达希连希亚在安全区的大使馆,随后再乘坐能够跨越大洋的巨型鱼类走海路,抵达鲁米妮娜母国希连希亚的最大港口,黯星港,最后直飞帝都阿加玛特,抵达旅途终点。

  荒原上千篇一律的风景让人昏昏欲睡,娇气的王杰瑞食欲不振了几天,不过他调整得很快,得益于随行运输队心灵手巧的工匠,阿福跟阿娜各拥有了一套做工精良的鞍鞯,鞍鞯附带的厚皮甲给两只大狗的脆弱部位提供了保护,也让人能够骑着它们一起进行巡逻。

  我很明白军官们的暗示,也很感谢他们的示好,但我的狗就算穿上盔甲也不会真的去参军,他们都说我把森林巨狼带去希连希亚可惜了,那里没有森林巨狼,我的阿福和阿娜以后会找不到配偶,孤单一辈子。

  他们是文明人,也知道姐弟俩不应该生宝宝这种基本的法则,我倒觉得他们在杞人忧天。

  森林巨狼寿命在六十年以上,性成熟比另一个世界的狼和狗都要晚,阿福和阿娜的体型现在还在缓慢增长,至少还要三到四年它们才会真正成年,在那之前我肯定会带着它们回来的,哪怕只是故地重游,哪怕就只是拜访一下我们的上河村,也会让我有机会带着阿福和阿娜去寻找其他森林巨狼,为它们选到合适的配偶。

  总而言之鱼饵一口吞下肚,但勾就反手扔回去,我的阿福和阿娜表面上温顺憨厚,血脉里流淌的毕竟是癫狂和残忍的野兽本能,除了我,就算是兰泽和朱莉也不能过分靠近,它俩之所以接受豹蛛骑士的训练是为了保护我,其他人想要骑在它们背上?纯属找死。

  能骑在阿福跟阿娜鞍鞯上的只有我一个人,于是接下来在荒野上赶路的无聊日子里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了……骑狗。

  阿福的外形其实无论跟另一个世界狼还是狗都相差巨大,它现在肩高一米四,身长超过两米二,体重一吨多,一身棕黑色毛发油光铮亮,我在另一个世界动物园看到的狮子在它面前只是温顺无害的猫咪。

  坐在皮革鞍鞯上,阿福奔跑如风,我手边挂着只有大力士才能使用的重骑枪,在旷野上逆风驰骋。

  有我在背上的时候阿福和阿娜都更开心,它们奔跑得更加卖力,像是在显摆自己的本事。

  骑狗很好玩,就是有点费□□,开始的几天我两腿内侧都给磨破皮了,躲在篮子里头不想出去,被其他人给劝说好几次才忍住痛,硬着头皮继续去骑狗。

  朱莉没少给我拍照,我相信我威武的样子一定无比帅气。

  骑狗骑多了也就习惯了,尤其是有时候一天要骑六七小时以上,我的平衡性比过去强了好多,现在常常抱着王杰瑞捏缰绳坐狼背上跟另一只大家伙赛跑。

  天宽地阔,这种自由畅快的感觉是无法形容的。

  其他人都在麻木地赶路,只有我带着儿子郊游似体验生活,这种只属于贵族老爷们才能享受的情趣其他人是不敢奢望的,这一路上不光我在向士兵们学习希连希亚的语言,每天扎营休息的时候我也在督促着兰泽和朱莉学习希连希亚语,我用铅笔和本子学习向三位军官学习他们的文字,他们都说我进步神速。

  我的王杰瑞已经习惯被爸爸摁着学各种语言了,汉语跟芦河村本地土话还没说利索,又开始被老爸抱着学希连希亚语,小家伙不习惯希连希亚语古怪的气声,学起来含含糊糊非常可爱。

  这片土地广阔得让人绝望,回头看,远方已经没有山了,向前看,依旧是一马平川的平阔土地。

  本月有几次暴雨让河流涨水,导致我们不得不绕了好几段远路,其中有一次还好运地找到一处在战火中幸免于难的小镇,镇子里的人很警惕,再三盘查以后才允许我们的运输队在周边停靠,运输队跟镇里人交涉过后补充了水和食物,还有一队不怕死的商人也加入了进来,要跟着运输队前往下一个聚落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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