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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6 章 第七十二章青婧

  宴饮分室内与露天两种,具体怎么办,看当事人的喜好,曲水流觞也好,庭燎下觥筹交错也好,都各有风味。

  不过,帝国近百年的流行趋势是露天宴饮,因为玩各种各样的花样,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或者说,炫耀自己多有钱。

  骊嫘选的宴饮是露天宴饮。

  举办宴会的地方开满了鲜花,不单单是时令鲜花,而是四时之花尽数开发,姹紫嫣红让人分不清究竟多少花木。

  花木繁盛且种类繁多,布置得看似凌乱,瞧着却甚为赏心悦目,这不仅要搭配的人有出色的审美与搭配眼力,还得百花配合,开出最绚丽的姿态。

  辛筝觉得自己肚子隐隐作疼。

  花木反季节这种事也不是没有。

  贵族只要想,不惜人力物力财力的砸,让花木反季节开放不是难事。

  辛筝之前就参加过一次赏桃花的宴会,那个闲的蛋疼的贵族大冬天的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将一株桃花给弄得开花了,哪怕佩服贵族的穷奢极欲,辛筝也得承认,炫富奢靡到这种地步,委实人才。

  问题是辛筝很清楚自己库房里的钱,最多保证与宴者每人能吃上一碗肉糜,反季节开放的植物,那点钱连听个响都不够。

  花钱做不到的事,却不代表不花钱也做不到。

  辛筝恰好知道一个人有能耐让百花反季节开放。

  越想越觉得肚子疼。

  骊嫘大抵是为了有趣,规定每个人都要在头上簪花。

  辛筝左顾右盼寻人时雁鸣为她送来了一盘鲜花,足有十几个种类,辛筝抬手拿了自己最喜欢的凤凰花随手往头上一插,幸亏因为她年纪的关系头发只是束了起来,没有佩戴国君的冠冕,不然这花想插在头上也有点麻烦。

  “可有看见青婧?”辛筝问。

  “臣也是刚来,并未看见青婧子。”雁鸣回道。

  辛筝找了找,没找到,只能先招待宾客。

  宾客的位置错落有致的分布于繁花之中,这心思....若非牵扯到了青婧,辛筝很想给骊嫘写个服字,怎么有趣怎么来,非常符合王侯贵族的胃口。

  辛筝举起盛着兑了几滴酒的晾温了的熟水的竹盏与宾客们对饮,竹盏被雕琢出了花的纹饰,精美得栩栩如生,与这百花宴不是一般的相配。

  饮熟水时终于看到了青婧,正坐在一个视野良好但又不容易被人注意到的位置上,没戴□□,用的是真脸,见辛筝看自己,青婧灿然一笑,举起竹盏遥遥一敬,将美酒一饮而尽。

  辛筝非常努力的克制自己不去看青婧,先把宴饮给应付过去。

  宴饮图的就是一个乐子。

  辛筝不蓄伎人,不论是温香软玉还是歌舞统统没有,骊嫘再能也不能无中生有,因而只有百花可赏,让人在位置上坐个半天也受不了,辛筝很快便以此宣布所有人自由活动。

  辛筝放下竹盏拔腿就要去找青婧,却发现这么一会儿青婧已经不在原来的位置上了。

  “兕子。”

  辛筝转身看到了君离,没穿玄端或衮服,而是一身粗布短褐,脚上踏着草履,整个人瘦得惊人,感觉比竹竿还瘦,风一吹就能吹倒,流民也就这形像了。也亏得他与辛筝熟,不然这身贱民打扮根本进不了门,或者说,连这条街都进不来。

  从短褐和草履的痕迹来看,应当是风尘仆仆跑回来的。

  “你这是遇到什么麻烦了?”辛筝下意识问。

  劝农官遇到的麻烦也不会少,只是不像括地官那么激烈罢了,但也还是存在的,而且也不保证哪个贵族会不会奈何不了括地官就去对劝农官动手。

  辛筝非常喜欢这种人,这意味着可以干一票无本生意了。

  君离闻言摇头。“我没有遇到什么麻烦,我就是听说你被封为侯爵与兖北伯了,回来祝贺你罢了。”

  君离送上了自己的礼物——一只巴掌大的木匣。

  辛筝接过木匣对君离道:“我最喜欢钱,你以后想送我什么礼物的话,直接送钱,那样会让我开心。”

  君离:“....我记住了。”

  辛筝闻言满意的点头,问:“你在外这些日子可是没饭吃?”

  君离茫然。

  辛筝解释道:“你瘦得感觉跟饥民似的。”

  除了眼睛里没有饥民的绝望与对生存的渴望。

  君离道:“我只是在长身体,显瘦,等过了抽条期就好了。”

  他也很无奈,一日两餐,一顿都没落下过,并且每顿都有烤蛇肉,身体是最重要的本钱,这点他还是明白的,但每天都累得跟狗似的,又正值抽条期,不管怎么吃都看着越来越瘦。

  君离抬手摸了摸辛筝的脑袋,再和自己的身高比较了下。“你也长高了很多。”

  算算年纪,辛筝也到抽条期了。

  辛筝没什么感觉。

  君离的鼻翼翕动了下,忽的皱眉问辛筝:“你遇到刺客了?”

  “解决掉了。”辛筝回道。

  府里蹲着一只青婧最大的好处便是再也不用担心刺客了,统统被青婧抓去做实验了,只恨自己为何要生在这人间。

  “受伤了就不要饮酒,会影响伤口的。”君离道。

  “我没受伤。”辛筝道。

  君离皱眉。“你身上的血腥味我都闻到了。”

  辛筝无语道:“真没受伤,我连手上的手筋都重新长好拆了夹板,完好无损。”

  君离问:“那我怎么闻到你身上有血腥味?”

  知道君离的鼻子和狗鼻子没什么两样,辛筝低头在自己身上找了起来,觉得可能是没留意的时候不小心划伤了皮肤什么的。

  在辛原的时候被青婧给折磨过,后来又天天练锻体操,体验五倍分娩之痛的痛苦,她的痛觉已经没有那么敏锐了,一点小伤,完全不会有感觉。

  找了一圈,没找到伤口,但找到了血腥味的来源。

  君离问:“是怎么了?”

  辛筝看着自己衣服上的濡湿,道:“没事,来月事了。”

  哦,来月事了。

  啊,来月事了?

  君离一脸懵的看着辛筝。“不是,你....”

  什么来月事的?

  不对,辛筝是女的,来这个很正常,但辛筝提起月事的态度是不是太平淡了?

  “我怎么了?”辛筝随口问。

  君离被问得噎住了,憋了须臾,终于憋出了声:“多喝热水,水里加些姜和糖,不要碰凉水,也不用凉的食水,寒性的食物也不要用,夜里睡觉时肚子上最好放个热水袋,热水袋就是往水囊里灌热水....”

  耳根已不知不觉红得仿佛滴血的君离语无伦次的说了十几条注意事项,连月事带最好用了就更换,不要重复使用,实在是条件不好需要重复使用的话,月事带一定要用沸水煮,再太阳暴晒都有,甚至月事带用什么材料制作,怎么制作最好也有,让辛筝忍不住呆了呆。

  她和君离究竟谁是女的?

  辛筝好奇的问:“你确定你是男的?”

  君离道:“我当然是男的。”

  他都在长喉结了,怎么不是男的了?

  辛筝道:“可能是我比较特殊,对这些了解太少。”连个男人都不如。

  君离解释道:“不是你特殊,是我了解的有点多,我在连山城的时候有上过这方面的课。”

  “还教你怎么处理月事?”

  君离理所当然的解释道:“嗯,我长大后要结婚,会生孩子的,而我的孩子不可能全是男孩。你有准备月事带吗?如果没有的话,这样私密的东西,我觉得你应该不会放心别人动手,若是在里面掺点什么,你也很难发现,你自己动手的话,你会吗?”

  辛筝皱眉,这是个问题。

  想她死的人太多。

  月事带里掺毒,只要能达到目的,不会有人介意的。

  辛筝道:“听你刚才说的做法,应当不难。”

  君离问:“所以你打算在月事期间自己慢慢学怎么制作月事带?”

  不是他小瞧辛筝的针线能力,委实是在盗趾军的时候辛筝就已经向他证明了国君多么的不擅针线活,辛筝的衣服坏了都是他缝补的。

  辛筝问:“那你会吗?”

  君离道:“我当然会做。”

  连山城的生理课是男女一起上的,先生不知从哪弄来两具尸体,一男一女,在学生们的围观下一点一点的零敲碎剐了让学生对人体有个全面认知,哪些是要害,用多大力气会死人(不建议闲的没事在活人身上尝试,杀人者死,死了以后尸体还要给学弟学妹们当教学材料),那些地方遭受重击会昏迷(建议尝试,但一定会被报复),哪些地方按揉了以后会觉得精神舒缓(可以回家拿父母练手),哪些地方是刺激濒死之人的急救手段....

  男孩的遗/精与女孩的月事都是在解剖期间提到的内容,需要记下来,不论男女都需要记下来,回头要考核。

  理由?

  一是男孩以后总要结婚,对这些不了解,到时犯了什么忌讳,惹了配偶不高兴,婚姻容易悲剧,女孩亦然。而对这些有所了解,以后和配偶在一起时,能让配偶觉得高兴,而配偶高兴了,婚姻也就不容易悲剧。至少人在腻了想换口味甩了你的时候会考虑一个问题:还能不能找到相处起来这么舒服的异性了。

  哪怕是未婚也不要担心用不着,求偶时越靓的崽,竞争优势也越大,这些都是加分项,能让大家长大以后更靓。

  选择越多,才能挑选最合心意的异性做为配偶。

  哪怕是不想结婚,想学着连山果平均半年换一个相好,那需要比同性更靓,更多的优势。

  不然那么渣,哪家好儿郎/女儿愿意往你这坑里跳?又不是日子过得太舒适想找点不痛快,找个不渣的吃着不香吗?

  二是不论是男孩还是女孩,以后总要做父母的,有了孩子。举个例子,有女儿的,在女儿月事时递一盏冰水,很难说女儿会不会怀疑父母想谋杀自己,而以连山城的思想教育,父母想害子女,子女反杀送父母赴黄泉并不犯法。

  解剖课完了后先生布置的众多功课里便有每个人做一条月事带这一项,要检查,不合格就要重新做。

  先生在课堂上当着所有学生的面亲手缝制了一条做示范,他的眼睛看不到,先生做的时候让眼睛看不到的学生上手摸,但就算这样,他也是花了两个月的时间才做出一条合格的月事带。比不上健全的小孩,但在同样看不见的孩童中,他是耗时最短的。

  那年,他九岁,做为一个高龄插班生跟着一群六七岁的小孩一起上的课。

  虽然总觉得哪里有点怪怪的,但辛筝还是道:“那你可愿帮个忙?”

  君离想也不想的回答:“有。”

  虽然很多年没做月事带了,但当年的记忆还在,在辛筝提供了材料后君离很快便缝了两条既舒适又好用的月事带。

  辛筝拿到手摸了摸,很确定自己的手艺做不出来这么舒适的。

  虽然很确定君离看不见,但辛筝还是去屏风后将月事带用上,怎么用也是君离隔着屏风教的。

  宫廷里也会有人教这个,但她离开辛国的时候太小了,很多这些东西都还没来得及学。

  青婧倒是教了不少生理知识,但....一堂生理课下来,小徒弟对男人女人统统没了好奇与兴趣。

  不是说青婧教得不好,她教得挺好的,问题在于青婧的语气与用词,感觉不是在说人,而是在说动物。

  好比男女为何喜欢交/合,青婧的解释....精简下便是:生存是第一本能,其次是繁/殖,但生产是很危险的事,交/合太频繁也影响寿命,生存与爱惜生命都是本能,但不繁/殖也违背了本能。为了不冲突,于是乎动物进化出了一个自我欺骗的能力,分泌激素欺骗身体与大脑,产生交/合的愉悦感,让动物暂时忘掉生产的威胁,沉溺于其中,频繁的交/合。生产很危险,但怀上了,也不可能打掉,打掉更危险,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总结:人所有基于体内激素的生理需求统统都是低级动物的本能。

  到这里还没那么严重,纯粹就是个不拿人当人的学者罢了,灾难君王不拿人当人看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问题是,小兕子彼时好奇的问了句:“青婧你难道不会被生理需求本能所控制吗?”

  青婧答曰:我能控制自己体内的激素分泌。

  生理需求的本能基于激素分泌,若一个人能控制自身的激素分泌,这是什么生物?

  某种意义上,完全摆脱了生理需求控制的青婧非常有资格蔑视世人:吾非针对谁,世人皆为低级动物。

  月事带什么的,都已经活到这份上的青婧自然没教过,她的生理课以各种关于生理与动物的理论和观察知识为主,辅以实践——解剖尸体(也可能是洁癖活人),。

  辛筝将月事带弄好后君离便神色沉稳的告辞了,走得非常快,仿佛后面有鬼在追。

  辛筝疑惑,自己是会吃人的大虫吗?跑这么快?

  算了,先找青婧。

  她怎么还会来月事。

  她还没忘了自己体内浓度惊人的铅汞,不是说她大概率终生不孕不育了吗?

  论起投毒,辛鹿委实是个人才,至少辛筝很佩服。

  铅汞吃多了,哪怕吃不死人也能让人绝育,同样能吃上香喷喷的绝户饭。

  以她对辛鹿的了解,自己应该不是大概率,而是肯定绝育了。

  权力的游戏,只有输赢,打蛇不死,必受其害。

  问了几个奴仆,终于知道青婧在宴会后没多久便回她的实验室了。

  辛筝往青婧的实验室方向走了没两步便被叫住了。

  有宾客突然陷入昏迷。

  出了这种事,辛筝这个做主人的自然不好把人放一边不管,只能先去看看,同时让人将青婧给喊过来,看看是不是中毒了。

  权力的争斗中,投毒与刺客屡见不鲜,难保不会有人在自己的地盘上干点什么。

  骊嫘再怎样也不可能方方面面都事无巨细的管到,端看有心人愿不愿意下血本,愿意的话,这世上就没有万无一失的安全保障。

  青婧来之前,辛筝问起了这位客人的所有遭遇,没发现有什么被人下手的迹象,但这位客人也未免太活跃了,来参加宴会,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都会上去亲切的交流一番。

  诚然,世间不乏性情外放,自来熟的人,但再热情的人也不可能在身体不舒服的时候还出门,且如此热情。

  辛筝隐隐有种不太好的预感。

  这种预感在青婧回来后被证实了,连诊脉都免了,根本不接触,只看了一眼青婧便道:“是疫疾,没救了,烧了吧。”

  本来还关心人怎么样的宾客们脸色霎时就变了,他们中很多人都和这人有过接触。

  辛筝反应最快,当即就想将所有人都给控制了起来。

  瘟疫这玩意只要出现就不可能只有一个病人,传染速度惊人,谁知道这些人里已经有多少人变成了新的传染源,以及在外面,究竟是什么情况。

  先把人控制起来,既是以防万一也是保护。

  奈何宾客们不配合,纷纷拔出了自己的佩剑。

  虽然贵族多酒囊饭袋,但不是酒囊饭袋的那部分妥妥的帝国最定精英,即便是酒囊饭袋,在这个尚武四季田猎不断的时代,哪怕是纨绔子弟,最基本的身手也是有的。

  辛筝衡量了下实力,拦不住,只能无奈的看着宾客们离去。

  目送了所有宾客离去,辛筝终于扭头问青婧:“蒲阪怎会出现瘟疫?”

  青婧道:“蒲阪每年都有瘟疫,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辛筝愣住。“每年?”

  青婧点头。“随地解手,大街上屎尿横流,哪怕是有茅厕的人家,厕坑也只是挖的一个大坑,雨季时随便几场雨....看来你见过大街上那会儿是什么模样。这种污七八糟的环境,你觉得能不滋生疫疾?”

  人族对于众多人口聚居的城邑的街道管理等于没有,大街上屎尿横流,生活污水各种乱七八糟的尽往街上倒,在青婧看来,不滋生瘟疫简直天理难容。

  除了辛国的国都,辛筝曾经颁布过一条法令:解手必须去公厕,在大街上随地大小便,统统砍掉两只手,倾倒生活垃圾,砍一只手。

  辛国的国都是帝国街道最干净的城邑,没有之一,哪怕是辛筝走了以后,习惯了干净整洁的街道,以及将垃圾倒到固定地点,再加上粪肥增肥,辛国仍旧保持着街道的干净。

  多年的研究与观察,青婧也发现了,生活环境越是干净,越不容易出现瘟疫。

  辛国国都在辛筝那条暴君法令颁布之后基本没怎么滋生过瘟疫。

  蒲阪,还没哪个王能如辛筝一般任性,或者说,任何一个正常的王都不会往贱民生活的地方跑,而贵族聚居的宫城因为有众多奴隶清理,每天都能保持干净整洁。

  人很容易以为自己眼睛看到的范围就是全世界,觉得帝国所有的街道都是这般整洁。

  即便有知道不是这般的,也没谁会颁布辛筝那种法令。

  一来是太残忍了,二来是底层氓庶生活本就艰难,哪里还有多余的精力保持生活环境的干净整洁?何必为难别人呢?

  也有一部分觉得氓庶又懒又馋,愚昧不堪,根本不可能听教化,没必要做无用功。

  辛筝做到了?

  废话。

  做不到就是砍手,不管是砍一只还是砍两只,都会变成残疾,而残疾在这个世道等于将死之人。

  在死亡面前,没有精力也会挤出精力来。

  辛筝哦了声,问:“你是当我不知道宫城与郭的环境差异吗?若瘟疫从底层氓庶蔓延到了贵族身上,只能说明蒲阪的秩序已经完全崩溃。”

  贵族是很爱惜生命的,距离不远的昆北出现了瘟疫,第一反应都是焚城,何况眼皮底下的地方出现了瘟疫,氓庶肯定第一时间就被拖出去烧了。

  贵族与氓庶基本没有接触途径,再加上世界第一高效的处理手段,不论郭内怎么年复一年的滋生瘟疫,都蔓延不到宫城与台城。

  “这瘟疫是外来的。”辛筝笃定的说。

  青婧满意的点头。“孺子可教也。”

  辛筝试探的问:“那你可知源头是什么?”

  青婧:“知道啊。”

  “是什么动物?”

  “是盗趾。”

  辛筝呆了下。“盗趾?你是说他染了疫疾,把疫疾给带到了帝都。”

  青婧嗯了声。

  辛筝觉得脑子有点混乱。

  如果是千里来投毒的,倒是能解释盗趾为何会来蒲阪受那双重极刑,但——

  “联军不可能不检查他有没有染疾。”

  “克瘟蛊。”青婧笑吟吟提醒。

  玉宫的历代巫女不一定是一个好的统治者,但一定是个天才。

  巫女沐槿是所有巫女中喜好最特别的,她研究虫子。

  帝国的医学分两个体系,一为草药体系,二为虫药体系。

  前者廉价易普及,后者效果倒是不错,但普及难度太高,培养一个蛊师的成本都足够培养一百个药师了,因而帝国历代巫女都比较推崇草药体系。

  虫药体系的历史不可考究,只知道比草药体系更悠久,但它的完善者却是众所周知的,巫女沐槿。

  这位玩蛊的宗师曾经尝试用蛊来治帝国南部的无冕之王——水蛊与疟疾。

  这两位无冕之王现在都还纵横帝国,显然,沐槿失败了。

  虽然失败了,但也不是什么成果都没有。

  克瘟蛊便是沐槿的成果。

  它不能治瘟疫,但用了以后可以克制体内的瘟疫,让患者能够保持一段时间的健康,并且这段时间里哪怕携带病毒也不会成为传染源,副作用是有时效,时效一到立刻咽气。

  也因为不用可能不会死,但用了一定会死的副作用,克瘟蛊别名后事蛊,必死蛊。

  唯一的用处就是让人获得安排身后事的时间。

  “克瘟蛊不是可以让病患无法传染别人吗?”

  “但病毒仍旧存在于盗趾的体内,只是被蛊给封在了体内出不来。”青婧道。

  辛筝懂了。

  盗趾的血肉甚至于骨头可是被人给分食了的,分食者....都是奴隶主。

  奴隶主不一定是贵族,但贵族一定是奴隶主。

  “你几时发现的?”辛筝问。

  “盗趾被押解进城那日我也在街上,正好看了眼。”青婧回答。

  辛筝默然须臾,问:“你为何不提醒?”

  青婧:“我想不到提醒的理由。”

  辛筝换了个方向。“那可有想到什么不提醒的理由?”

  “盗趾非常耀眼。”青婧回答。“这样一个人物,当得起万人为殉。殉葬品也有三六九等之别的,没有比人更好的祭品,而人之中,没有比血统高贵的贵族更好的祭品。”

  她在看到盗趾的那一瞬便猜到了盗趾为何而来。

  这样一个人物,她实在是不忍破坏他的最后一搏。

  辛筝哦了声,让人呼吸,再深呼吸,反复深呼吸,在心里告诉自己,作恶作出了境界都没让杀了的恶棍,自己肯定打不过。

  如是再三,发现自己还是冷静不下来,干脆放弃了,抄起一张案就冲青婧砸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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