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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章 第五十三章祭酒

  祭酒和少年对辛筝的兴趣彻底提起来了。

  借刀杀人是贵族的基本技能,但能如此豁得出去的贵族....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帝国十万里山河,自然什么人都有,但这种特别豁得出去对自己也特别狠的,无一不是鼎鼎有名的大人物。

  这么一个人,难免不让人好奇她抢那么多木牌是为了做什么。

  辛筝抢这么多木牌,自然是为了....卖。

  终点位于学宫脚下,有石阶通向学宫下一处考场。

  辛筝寻负责的考官要了一块木牌,在上头写上四个惨不忍睹但又奇异的能让每个看得人都能分辨出来写的是什么内容的狗爬字:百金一牌。

  帝国的铜布之上也是有别的货币的,氓庶用贝钱、骨贝以及铜布就足够了,但哪怕一名底层贵族每日的饮食开销都赶得上一户氓庶一个月的开销了,铜布显然不够用。

  铜布之上出现了以银、金、玉以及珍珠四类为主的昂贵钱币,为贵族之间商贸与赏赐所用,其中最为常用的是金,金铸币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势力铸的金币,其分量都不一样。只是,流通得久了,还是有了认同比较广泛的标准,只是这个标准会随着帝国最强大诸侯的地位的变化而变化。

  这么多年,万邦之中最有权势的莫过于方雷氏,连王都要看方雷侯脸色。

  认同最广泛的金币标准自然是方雷国发行的金币,形制是传统的麟趾和马蹄状,不同的是麟趾和马蹄的细节,以及一金的分量,方雷氏铸的金币都是三两,需要时也可以剪碎了用。

  辛筝要的自然是完整的马蹄金或麟趾金。

  百金便相当于三百两黄金,百枚木牌便是万两黄金。

  祭酒与少年俱是无言。

  这空手套白狼的本事....空前绝后。

  穷疯了吧?

  万两黄金对于低级贵族是巨富,但对于辛筝这种层次的贵族,黄金万两不过小钱。

  封地辽阔,氓庶众多,而氓庶每年创造的财富,除了用于维持最低标准的生存所需的部分,其余全都是贵族的收入,随便攒个几年便能攒出黄金万两。若是着急的也可以骨头渣里榨油,搞不好一年就能榨出万两黄金,后遗症是第二年的耕种只能靠奴隶,但影响也不大,维持奴隶生存所需消耗比氓庶更少。

  所以,为了点蝇头小利得罪这么多人真得划算?

  祭酒道:“话说回来,她离开辛国的时候该不会什么珍宝都没带吧?”

  贵族出奔或流亡时都会带上大量值钱的珍宝,哪怕是特别着急也会随手抓一把明珠或宝石,比起笨重的金银铜,明珠和宝石更易于收藏和携带,也是氏族积蓄祖产的主要珍宝,出逃时也更方便,但辛筝现在这表现....莫不是真的孑然一身出逃?

  辛筝是所有考生里唯一一个穿着短褐的,之前以为辛筝是不拘小节,方便舒适即可,如今....

  少年没吭声。

  他哪知道这些?

  不过带没带珍宝,想来就算带了,遇上盗趾军的时候也该被抢光了。

  贵族没有穷的,而能来辟雍学宫求学的,不是一族最出色的子弟,便是出身特别高的纨绔,后者最是不差钱。

  辛筝沿途有留下卖木牌的信息,因而最终赶到终点的考生相当多。

  没人出门的时候会带着三百两黄金,因而辛筝允许用价值差不多的东西代替。

  明珠与宝石不仅仅是收藏品,也是首饰,发冠、额带、腰带、衣服以及履有很多用得上的地方。

  不少考生财大气粗的从身上找出了一件或多件但加起来价值等于或超过百两黄金的珍宝。

  莫说辛筝,便是祭酒与少年的脑子里都只剩下了三个字:狗大户。

  祭酒更是忍不住眼红的嘀咕:“以前没仔细看,如今想想,学宫里那些学生穿的....若是洗劫一把,岂非....”

  少年眼神死。“你可以试试,我会为你戴孝的。”

  祭酒闻言打着哈哈表示开玩笑的,她还没穷疯。

  君离在辛筝卖掉三分之二的木牌时终于姗姗来迟,剩下三分之一卖得有点难,出门考试还能带着价值超过三百两黄金甚至六百两九百两的狗大户终究没那么多。

  辛筝随口问形容甚为狼狈疲惫的君离:“需要买木牌吗?百金一枚。”

  君离从怀里取出三枚木牌:“我的木牌足够,你在做什么?”

  虽然看不到,但总觉得氛围有些怪异。

  “我在卖木牌,百金一枚,不过冤大头都拿不出等同价值的东西了。”辛筝颇为苦恼的回答。

  君离一时语塞。

  木牌还可以卖?

  半晌,君离建议道:“没那么多钱的话可以让人先欠着。”

  辛筝反问:“那我怎知他们会不会赖账?”

  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就那么薄弱吗?

  君离道:“众目睽睽之下立约,谁会不要脸面赖账?”

  辛筝挺想说,只要利益足够,脸面算什么?

  心中虽如此想,但辛筝最后还是同意了。

  只是改成了拍卖,因为允许赊欠后,在场的人就没有谁是拿不出百金了,不管是卖谁不卖谁都会得罪一大票人,辛筝改成改成竞拍,价高者得,这样谁买到买不到就不是她的责任了。

  至于会不会被赖,木牌得卖得出去才是钱,即便被耍了....本就是无本万利的生意,也没赔。且以后同在辟雍学宫求学,有的是机会收拾回去。

  第二场考核是正常的君子六艺考核。

  君子六艺为礼乐射御数书。

  因着都是从老林子里走过来的,射可以免了,只考剩下五个。

  第一门考的是礼。

  礼分为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但这只是重要场合用的,实际上,礼贯穿着生活的方方面面——仅限于贵族,礼不下庶人,故庶人无礼。

  对于一个贵族而言,礼是最基本的技能,自幼耳濡目染,更准确点说,是从会走路开始就在学,走路姿势都包括在礼里面。若是走路姿势不好,会趁着孩子还小,赶紧纠正。

  君离答得很轻松,少昊旅舍不得折腾君离,只要君离在人前不出什么差错即可,因而君离言行举止所有的礼更多的自于自幼的耳濡目染。但他看得书多,记忆力又足够强大,实践上可能有问题,但理论上属于巨人。祭酒并未让考生们进行实践考核,只是单纯的卷面考核,正好避开了他的短板。

  辛筝答得更轻松,左手执笔蘸墨,洋洋洒洒,很快将缣帛上写得满满的,第一个交卷。

  第二门乐,君子可食无肉不可无乐,让考生们分辨不同的乐是用于什么场合的,又有什么错漏。

  君离胸有成竹的找错了乐里面所有的错漏,甚至还提出了几处可以改改,能更加美妙,至于什么场合用....乐不是用来愉人的吗?只要喜欢,只要高兴,什么场合都没问题。

  辛筝比君离更胸有成竹,当场弃权。

  第三门御,是驾驶马车、战车的技能,四马拉一车,本就很考验技术了,而六艺中的御更倾向于礼,而非战斗,如御有鸣和鸾、逐禽左的讲究,君子在驾车时还要注意车轮发出的声响,行猎时追逐猎物要从左边射箭。

  君离弃权。

  辛筝询问:“我可否骑马?不管路子如何,殊途同归。”

  考官拒绝,御考的是驾车技术,不是骑马技术,这考的技术,不是赛跑。

  辛筝遗憾的表示弃权。

  第四门数,靠的是术算。

  辛筝仍旧是第一个交卷的。

  书没有专门列出来考,看之前的答卷便足以看出书法如何,因而祭酒将书的考核换成了策论,自由发挥写一篇策论。

  辛筝这回是最后一个交卷的,所有人都交卷了她都还在写。

  考官们很想劝辛筝放弃算了,别折磨他们了。

  礼第一个交卷的,洋洋洒洒写满了缣帛,只一个问题:完全词不达意,其中错字连篇,估计辛筝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鬼东西,考官直接给了个最差的成绩。

  数倒是与礼相反,不仅所有题目都答对了,还举一反三给出了多种思路的解答法子,让考官惊艳的给了头名。

  如今这策论....从辛筝自己的表情上很难看出来什么,不管是考哪门,甚至于弃权时这人始终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实际上....不提也罢。

  考虑一下礼的答卷上的文采....总感觉会和礼一样,而且,真的写得太久了。

  辛筝交卷时左手都快写抽筋了,颇为艰难的用两根手指夹着缣帛交的卷。

  考官看着缣帛上满满的字迹,顿觉头疼。

  并非这篇如礼那篇一般错字连篇,从开头的粗略一扫还是能看出来这篇文章辛筝是用了心的,扫第一眼时竟然没看到一个错别字,虽然还是狗爬字,但相对之前那篇,这篇无疑是精神了不少,至少不再像是一只懒洋洋直犯困的狗沾着墨水爬出来的,更像是一只精神头不错的狗沾了墨水爬出来的。

  文章开头只三个字:食人赋。

  这是一个足以让任何人倒胃口并产生阅读的好奇心的名字。

  最为出色的十篇文章最终被呈给了祭酒,按着排名顺序呈的,祭酒一路看了下去,文采都很好,词藻华丽,看得祭酒严重倒胃口。

  词藻华丽的文章她若想看,学宫里那群学生随手执笔就能给她写出一篇华章来,还用这些考生来炫耀文采?

  稍微让祭酒侧目的是少昊君离的文章,文采比不上之前的,但有干货。

  非常朴素的描述了自己被盗趾军俘虏以及后来流浪时的所见所闻,故而对这个世界的黑暗充满了迷惘,但和正常人遭遇这一切后偏向于愤世嫉俗的迷惘不同,他虽迷惘,但一直在思索为什么,以及有没有解决的法子,也真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君离思考的看法是止戈和轻徭薄赋,简言之,少折腾,与民生息,有那闲工夫打来打去,不如多开发荒地,帝国的疆域如此辽阔,真正得到开发的土地不过九牛一毛,开发的土地多了,能养活的人也就多了,不至于这么打来打去。

  管理者最好选贤举能,因为英雄父母生出废物子女不足为奇。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控制生育。

  能养得起几个就生几个,养不起太多就少生,对于人口的增长与减少都应该进行规划,而非放任自流。

  祭酒的点评是脚踏实地,但太天真。

  老老实实开发荒野,的确能创造更多的财富,但农夫从来都比不上强盗来钱快。

  看完了,又翻了一遍看了看名字,没看到辛筝的,诧异的问:“辛筝的卷子呢?”

  不至于那么差吧?

  连初审都过不了?

  好歹也是一国之君,接受者一个国最好也最丰富的教育资源....话说回来,关于辛筝的事迹里好像有一项是她砸开了先生的颅骨将之挂到城墙上风干了。

  被开颅的倒霉蛋让挂城墙上风干了,她之后的教育还有人敢负责?

  过不了初审不是不可能。

  但祭酒还是想看看辛筝会写什么。

  之前那篇写礼的她看过,虽然错字连篇,仿佛信口胡诌,完全不知道在说什么,但祭酒还是隐隐看出了辛筝对礼的认知:吃饱了撑的,闲出境界了。

  这样一个人,祭酒很好奇让她自由发挥能写出什么来,尤其是写了那么久才交卷,总不能还是漫无边际的瞎扯,那就真的是吃饱了撑的,闲出境界了。

  考官委婉的表示辛筝写的文章有些过于荒诞,还是别看了,会很恶心的。

  祭酒更有兴趣了。

  考官阻止不得,只能将辛筝的答卷翻了出来,一看名字便明白了考官为何用恶心来描绘读后感。

  别人写食人赋可能是夸张手法,但辛筝....直觉这位是写实派。

  事实证明辛筝的确是写实派,写实到让人想吐。

  辛筝的文笔是没有文笔,全文都干巴巴的,但胜在详实。

  整篇文章都是对话,一名年龄很小,同时生活环境很优渥的小儿与一个成熟理智到冷酷的大人的对话。

  讨论的话题是食人。看書溂

  稚童用一种平静却疑惑的语气问大人,为何人食人。

  大人表示,粮食不够吃,不吃人吃什么?

  稚童无法理解,在见到人食人之前,她的脑子里根本没有原来人也可以吃的概念,但即便见到了,有了这种概念,还是无法理解。

  人也可以做为食物吗?

  大人表示,生存与繁衍是生物的第一本能,严格来说生存是第一本能,而繁衍是生存的延续。无人永生,但生命可以通过繁衍将自己的血脉传递下去,算是另一种意义上的生存延续。

  人不食人的道德观念之所以出现不是因为人的高尚,而是为了生存,如果主流观念里人可以做为人的食物的话,会对繁衍造成影响,幼崽弱小时没有自保的能力,必定还没长大就被吃掉了,生命也不必繁衍了,而无法繁衍生息,生命信息无法传递,自然就无法获得更长久的生存。生存是第一本能,故而为了生存,生物默契的将人不相食推到了主流观念的地位。但道理是用来说的,不是用来做的,真缺粮时,自然是该吃人还吃人。

  稚童表示,可我见过父母食子,按着你的逻辑,这难道不是违背了生存与繁衍的第一本能?

  大人反问,你可见过年迈者食子?

  稚童....没见过。

  大人表示,没见过就对了,年迈者已经无法继续生育,因而已经生下的后代会很重要,往往愿意为了后代的生存而牺牲自己,但壮年者却是相反。因为还能生,所以已经生下的孩子可以在缺粮时吃了,等粮食充裕时再生几个,仍旧可以传递自己的生命信息,和第一本能并不冲突。

  稚童沉默了片刻后表示,生命是最宝贵的东西,自私亦是人的天性,虽然无法理解,但还是能够接受,毕竟这是现实,但为什么还要研究两脚羊的十八种吃法?

  大人好奇的询问你怎么知道的。

  稚童表示曾见饥荒,很多饿殍,但也有人身形丰腴且红光满面,稚童让人将人给抓了,具体做了什么文章里没提,但结论提了:稚童获悉了两脚羊的肉如何烹饪更美味的多种做法。

  关于十八吃,辛筝写得格外详实,甚至连那个被抓的倒霉蛋的部分心态都给表达出来了,祭酒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翻江倒海的胃。

  尽管如此,祭酒还是继续看了下去,想看看接下去还能多恐怖。

  辛筝自然是用笔证明,能。

  俩人的话题越讨论越深入道德与人性。

  既然道德是为了生存而建立的,那么人和野兽有什么区别?

  大人的答案是:你的问题根本不成立,没有人能寻找到可以证明一只兽不是兽的依据。你可以人更聪明,比寻常野兽更擅长生存和捕猎,但你不能说不是兽。豺狼虎豹再精通觅食,甚至进化得能直立行走了,也还是豺狼虎豹。

  为了向稚童证明自己的逻辑是准确的,大人还给稚童讲述了一种叫做冰期的东西。

  脚下的大地是个球,环绕着太阳转动,但太阳是一个有着良好作息的好孩子。

  一句话,它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小憩与休息。

  当太阳休息的时候它给予周遭行星的温暖会变少,即冰期,全球变冷。

  所幸,太阳的时间观念和人不一样,哪怕是频率最高的小冰期也是三五百年一回,不至于让人活不下去。

  有小冰期自然也有中冰期和大冰期,大冰期在理论上能维持万万年,整个大荒变成一颗冰球。

  中冰期,能维持千年甚至万年,不过几万甚至几十万年一次,哪怕是元洲最长寿的种族羽族大部分也无法在有生之年经历一回,这也算是一种幸运。

  大人推算过,最近一次的中冰期上一纪元时出现过,漫长的寒冬里造就一个食人王朝。

  气候寒冷,不算是畜牧还是农耕都很难发展,就算能艰难发展....那会儿的智慧生物刚学会打造石器,没那本事。

  食物不够吃怎么办?

  食同类呗。

  文明在寒冬之中艰难的发展,食同一食是近万载,最终成为了那个王朝的社会文化——以智慧食物为食,此谓天理。

  大人以此为据,表示,人食不食人纯粹看生存需要,若是食人对于生存利大于弊,自然是正义的,反之,弊大于利,是罪大恶极。

  道德的本质是智慧生物对更好的生存环境的向往和工具。

  一大一小进行了一番语气平静内容激烈的争辩,最终大人成功辩得小孩无话可说。

  祭酒甚至能看出,稚童在一路的争辩中思维已经给带偏了。

  这也不怪稚童,她太小了,小得连成形的三观都还没建立起来,面对一个建立起了缜密且自恰的三观的大人,思想被浸染是必然。

  虽然内容干巴巴且悚然了些,但祭酒成功对辛筝刮目相看了。

  真不像一个贵族,对民间疾苦也太了解了。

  最让祭酒在意的是,最后的时候稚童的思维虽然已经被带偏了,但她话语里也隐隐透着一种意味:既然食人与不食人取决于环境而非天性,那么这个问题就并非无解。

  怎么解辛筝没有在文章中给出答案。

  祭酒并不认为辛筝没写出来的内容会和君离一般天真无邪,天真无邪的人写不出这么一番让她看得又是吐又是白毛汗的文章。

  祭酒一边抱着痰盂吐着一边回忆着文章的内容,吐的更厉害的同时又有种怪异的感觉。

  那个大人的形像,怎么有点似曾相识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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