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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章 第二十三章鹄

  “哟,不错呀,重锻挺锋锐的,不过怎么感觉沉了不少?”

  鹄瞧着重新回到自己手里的铜剑,金灿灿的,剑格清楚,剑刃更是透着饮血无数的森冷,识货的人一看便能看出这是一柄杀人饮血众多的宝剑。

  这也的确是一柄宝剑。

  大荒有很多智慧生物,其中最擅冶炼与锻造的莫过于靖族,这是与生俱来的天赋,同等条件下,靖族人打造的武器比别的种族的都要好。

  盗趾军虽然以人族为主,却也不止人族,也有一部分靖族。

  靖族是帝国奴隶中数量占据第二的物种,占据数量最多的物种是人族。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两千六百年前人族尚未成为大荒第一种族,和彼时日薄西山的羽族第一王朝已鏖战数千年。

  羽族第一王朝虽日薄西山,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要吃下还是很难。

  彼时在位的黄帝果断换了战略方针——先打靖族,获取靖族的冶炼与锻造技术以及人才。

  靖族的武器虽好,个体战力也不弱,奈何人口太少,最终被黄帝击败,成为了帝国的奴族,离散于帝国境内,谓之靖奴,也被称之为矮奴,靖人太矮了,身长在三尺到四尺之间,长得最高的靖人比营养不良的人族氓庶还矮。

  士以下非人,奴隶更是连牲畜都不如的两脚兽。

  角斗场中有一部分便是靖奴,盗趾解放角斗士时一起将他们解放了,大家都不是人,是牲畜,种族之别....盗趾完全没有,牲畜就是牲畜,哪来那么多种族之别?

  这部分靖奴角斗士又为盗趾联络了不少自己善于冶炼与锻造的同类,勾引到盗趾军中,使得盗趾军的武器比起很多贵族养的军队还好,只一个问题,材料比不上拥有一片无数代人经营的封地的贵族。

  鹄的这柄剑便是他第一次立功时一名靖族匠人所铸,用得极为顺手,自然也相当的熟。

  前不久的阙地伏击战中杀得太欢,回过神来时剑都卷刃卷得没眼看了,只能找靖族匠人回炉重塑,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回炉之后比原来还好,就一个问题:怎么感觉沉了许多,是手感出错了吗?

  匠人道:“没错,是沉了。”

  鹄疑惑的打量着手中剑,若是加了料,个头应该会变,而且铜剑有最合适的比例和长度,短一点可以,长一点却是不行,容易断裂。

  “不是加铜料,是这回你们带回来的战利品里有一柄剑是以陨石碎片铸造的,趾让我们将它给熔了,给你们这些立功最多的兄弟们的剑换换剑刃。”

  鹄哦了声,难怪。

  做为角斗士,很少有不关心兵器的,不关心不行,那是保命的东西,也是陪伴一生的东西。自然知道最好的武器都是用天上掉下来的陨石铸造的,沉且坚韧耐用。

  鹄拔了根头发试了试剑刃,迎刃而断。

  这剑刃换得太好了。

  鹄超满意,满意得忍不住像抱小童一般将匠人抱起来亲了一口。

  被个男人给亲了口的匠人脸都黑了,被放下来后第一件事便是拿着锤子要锤死鹄。

  正好盗趾有事让鹄去做,鹄见此赶紧让来传话的人挡住匠人,自己则是拔腿跑了。

  盗趾要鹄去做的事很简单,处理那些抓的质子。

  能够当质子的人自然都是没实权的,但没实权的同时也是真的很有分量,多为氏族的继承人。被盗趾给俘虏了,贵族们不管心里多呕血最终还是不得不接受勒索。

  不管也不是不行,但这样一来就得换别的子嗣当质子了。

  之前好不容易一轮争斗将人选给定下来,没人想再来一场。

  最重要的是盗趾只要粮食,从冀州一路打过来,屠杀贵族无数,盗趾军搜刮的财宝已经多得让本身觉得疲劳了,珍宝再好看也不能当饭食,自然不会想再多几箱子没用的珍宝。

  索粮时盗趾要的数量很大,算得上狮子大开口,却也只是盗趾自己以为的狮子大开口,对于贵族而言粮食和财货还真不是大问题,只要封地还在,想要多少粮食财货,多征几次税,多放些高利贷,多劫几批远行商自然就回来了。

  能用钱粮解决的事都不是事。

  盗趾没想到贵族能如此财大气粗,有的贵族不仅答应给,还格外财大气粗的添了一两成,一股居高临下鄙夷没见识穷鬼的气质跃然缣帛上,让盗趾没有最无言只有更无言,深刻理解了何谓物种差异。

  既然给钱粮了,自然要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但也要防着交货时有埋伏。

  鹄是盗趾军的年轻将领,也是精锐将领之一,在别的人都各有各要忙的事,实在是腾不出手来,盗趾便将交货的事交给了他和乔。

  一个负责交人,另一个负责以防万一,看看贵族们有没有埋伏,有的话就吃掉,人质和粮食一起带回来,没有的话那就一个交人一个交货,带着粮食回来。

  乔的外形比较好,言辞因为跟着常仪耳濡目染的关系也极清晰有条理,口才很好,因而他负责正面接洽。虽然不觉得有人敢在接洽时翻脸,但也得以防万一,真有人在接洽时翻脸,乔与外表截然不同的勇武会让那个倒霉蛋悔到肠子发青。

  鹄负责收粮。

  粮食的量太大,真一手交人一手交货,收货的时间都足够敌人安排人手打过来了,因而是先交粮后交人。

  乔先进行了一番前期接洽,约个地点,然后在前夕突然换地点,换几次看乔心情,反正怎么折腾怎么来,等折腾得差不多了就决定最后的地点。

  这段时间鹄会一直盯着看有没有人埋伏,如果有,那他接下来就有事干了,如果没有,那就看乔来了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乔在明,他在暗,护送粮食回去。

  事实证明这些贵族的思维的确不是正常人能理解的。

  财大气粗的加了粮食,同时也真的设了埋伏,至少一半有设埋伏。

  鹄与乔一点都没客气,来多少吃多少。

  虽然这些埋伏的人员不可能拿来换粮食,但都是精锐,而精锐自然不仅仅是自身的武力过人,还有装备,不论是甲还是兵器亦或是战车全都是好货色,一票干下来,收获总价值远胜粮食十倍。

  在鹄杀得不亦乐乎时乔告诉了他一个让他错愕的消息。

  人质换粮食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鹄所能想到的不外乎三种。

  第一种,痛快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一半人都这么做的。

  第二种,一手交人一手交货同时搞埋伏,还是一半人这么做。

  第三种,一个质子了,舍了也不影响大局,那就舍了吧,高贵的贵族绝不向卑贱的奴隶妥协。

  现实让鹄发现,还有第四种。

  第四种是在第一种的基础上延伸而来的,一手交人一手交货,也没有埋伏,但并非每个人都希望质子活着脱困,因而又有人私底下和乔联络,愿意用两倍的粮食或金银财宝买质子的命。

  “这是有仇吗?”鹄下意识的问出了自己的疑惑。

  乔道:“应该没仇,不过这些质子的身份都很贵重,是宗主的继承人,但继承人肯定不止一个。”

  一个继承人是很不保险的,对于人族的贵族而言,至少也得两个继承人,一个没了也还有另一个接替。

  这也是无奈,谁让大荒众多的智慧物种中,人族幼童的夭折率是最高的,在幼童长到可以站住的年纪前,父母都不敢对亲生骨肉投入感情,怕投入了感情,却夭折了,伤心不说,还浪费时间,倒不如等幼童大了不会夭折再投入感情。也因此,贵族家庭中,还没站住的幼童往往十天半个月见不到父母一次。

  鹄不是贵族,不清楚这些,但仅仅是亲人买命就足够让他涨见识了。

  奴隶大多是没有亲人亲情概念的,因为奴隶主之间往来的礼节中就有赠送奴隶,不同的地方缺人手了也会从别的地方调几个奴隶过去,很少有奴隶能够一家人一起生活到死,生活在哪,活多久,一辈子做什么,完全看主人的需要。一代又一代下来,为了保护自己,亲情血缘概念不免越来越薄。

  只是,概念再稀薄,在鹄的认知里也没有亲人花钱找另一个人要自己命的概念,没有奴隶会那么做,也没那个能力和必要。

  亲人相残的概念自然是有的,只是鹄并不觉得那有什么残忍的地方,不过弄死亲人的方式也不是花钱粮买命。

  角斗场上,谁和谁都可能成为对手,父母与子女、兄弟姐妹,一切皆有可能,而在角斗场上碰到时,都会全力以赴杀死对方,取悦观众,换取自己未来一段时间的存活。

  鹄无法理解贵族之间为了无关生存的事用粮食这么重要的东西去换亲人性命的行为。

  那可是粮食啊。

  在已经给过粮食换质子们脱困后又偷偷用粮食换他们去死....这是无聊还是粮食太多?

  鹄不解便干脆不发表该怎么处置,而是问乔:“那我们怎么办?”

  乔理所当然的道:“自然是将粮食给收下来,至于杀不杀,等回去以后问问头儿。”

  质子牵扯得有点大,真杀了的话,前些年被诸国联军给灭了的灾难君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得回去好好讨论,但送上门的粮食不拿白不拿。

  乔又捞了一大笔粮食,与鹄满载而归,同时向盗趾回报了第四种情况。

  盗趾也没想到还能有这么一出,虽然也是没想到,却不是和鹄一样的原因。

  他识文断字,看过不少史书,知道人族的贵族为了权力能做到什么程度,只是他没想到贵族会和奴隶合作搞死亲人。

  高贵者即便是战死也理应死在高贵者的手上,若是死在氓庶奴隶手上,那是对高贵者的侮辱。

  大约一千年前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奴隶徙卒在战场上为了保护主人而杀死敌人的贵族,这被视为对血统贵族的侮辱,最后那名奴隶被他的主人献出做了人牲以平息死者亲人的愤怒。

  自那以后氓庶奴隶都学乖了,在战场上不会杀死敌人的贵族,最多困住缠住,等着自己的主人来负责俘虏或杀死。

  对于盗趾的不解,常仪很是不以为然。“你读史的时候肯定没去了解一下当时的时代背景。”

  盗趾疑惑。“难道不是我理解的这样吗?”

  常仪道:“当然不是,战争打了很久,伤亡很大,最后双方实在是精疲力尽打不下去了,于是和谈,死的那个贵族是国君的近亲,因而交出那名奴隶是和谈时达成的条件之一。谈不上对高贵者的侮辱,只是因为他是奴隶,他的价值不足以让他目光短浅的主人付出代价保他的命。对高贵者的侮辱这种说法应该是奴隶的主人为了挽救自己的名声而传出的,毕竟,抛弃救过自己的下属并非好名声,很难遮掩,如此一来,用另一种释义来覆盖是最有效的。”

  盗趾唯有无言。

  乔长了知识的同时还没忘记自己与鹄的来意。“那,这些质子怎么处理?”

  盗趾道:“路上扔了。”

  “扔了?”鹄不可思议。“若如此以后还如何换粮食?”

  贵族很难不产生反正都会放了,着实没必要浪费粮食去换的想法。

  盗趾捋了捋胡子。“我说的扔是扔进深山老林里。”

  鹄瞬懂。

  深山老林。

  那些质子在笼子里最少也关了一个冬季,每日只给维持最基本的生命需求的食水,纵是曾经自幼习武,这么一番折腾下来,多年锻炼出来的好身板也毁得差不多了,至少不可能再有被俘之前的身手。

  鹄想起一个人,问:“那个少昊氏的伤医和那个不知道是辛子还是奴隶的兕子也要扔吗?”

  凭心而论,他对那个少昊氏的伤医还是挺有好感的,救了不少伤亡的兄弟。

  盗趾说:“少昊氏那个自然要扔,扔之前要让他们每个人发生了什么,但我们这些卑贱的奴隶愿意施舍他们一线生的希望,端看他们命够不够硬。”

  至于兕子,盗趾一时有些犹疑,兕子这半年的表现着实与众不同,这次能够从辛人的手里得到五十匹骏马也是她出谋划策,那个国君能这么帮奴隶敲诈自己的国族?着实很难相信那是辛国的国君。

  常仪开口道:“把兕子留下吧。”

  盗趾用眼神询问为何。

  常仪解释道:“她应当是灾难君王的弟子,虽然出发点不同,但我们的敌人是相同的。”

  灾难君王?

  众人的脑子有一瞬凝滞。

  这个名号可着实是如雷贯耳。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大了什么人都有。

  贵族中不乏心血来潮猎杀奴隶取乐的混蛋,但再心血来潮,他们的行为也是有迹可循的,不祸害贵族,只祸害奴隶与氓庶,因为普世观念里这两者非人,因而杀之取乐时并不会产生自己在杀人的认知,但因为奴隶与氓庶比起野兽会说话,猎杀时会更有乐趣。

  灾难君王的认知比这些贵族更上一层楼,贵族是认为士以下非人,唯贵族是人,灾难君王却可能是:全世界都是人,唯独自己不是人。

  随时随地随心随性随机害人,上到王侯,下到奴隶,受害者范畴都给包揽了进去。

  害贵族也害氓庶奴隶,害小人也害君子。

  曾有人试图弄明白灾难君王害人的标准,好藉此利用或报复她,结果——

  灾难君王害人的标准是没有标准,她甚至根本没有杀心更无恶意。

  哪人多就往哪跑,掀起战争,血流成河,如果她是灾难的象征,毫无疑问,这人是最可怕的战争的化身,而所有灾难里,战争的伤害是最大的,因而她有了一个响亮的名号:灾难君王。

  冀州是人族开发历史最悠久,开发程度也最深的地方,也是灾难君王过后的重灾区,其次是宁州,除此之外豫州、澜州以及兖州都有受灾,别的州比较幸运,灾难君王在兖州搞事时终于被诸国联军给灭了。

  灾难君王和奴隶军的立场显然不一样,奴隶有追求,想做人,灾难君王....完全看不出她有什么追求。

  常仪说的也没错,敌人相同。

  诸国的贵族是奴隶军的敌人,和灾难君王也是,都将后者给醢而分食了。

  盗趾道:“我听说她被诸国醢而分食了。”

  灾难君王死的时候很多国家都大宴庆祝,他也有所耳闻。

  常仪笃定的说:“她还活着,那家伙,心性纯粹的可怕,诸侯们最多击败她,却无法杀她,不,不是无法杀,是舍不得,这世上不会有哪个诸侯能够舍得杀她,除非那个诸侯是圣人。”

  盗趾的神情有一瞬的古怪。“你和她很熟?”口吻听着不像是在说陌生人。

  常仪的神情更加一言难尽。“我算她半个弟子。”

  除了不知道灾难君王哪位的乔,屋内所有人的目光皆悚然。

  常仪一脸无奈的解释道:“我当年为了报仇潜伏在一个仇人身边,谁知仇人养出了她这么个弟子,我不得不和她同居一屋檐下数年。”不是正儿八经的师徒。

  黑臀道:“原来灾难君王也有师承,我还以为她是石头缝里冒出来的,也不知是何等人物才能教出如此传人....”

  常仪忍不住辩解道:“她变成这个样子和她师尊无关,那是个好人,但灾难君王....有些东西是生来注定的,旁人再努力也无法改变,只能说必然。”

  盗趾瞧了常仪一眼,这是在为仇家的名誉辩解?

  不论灾难君王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变成这么一个妖孽祸害,但既然有相同的敌人,盗趾也就不扔兕子了。

  鹄应诺离去。

  要按着盗趾这标准,要扔显然不能随便就找个地方扔,必须好好务色。

  哪怕最后这些质子只能活下来一部分也无妨,唯有生的希望得来不易,才会恨,愈不易,便愈恨。

  会议散了,盗趾有些好奇的问了常仪一个问题:“为什么诸侯舍不得杀灾难君王?她手里莫不是有人王玺?”

  能够让所有诸侯都想得到的东西,也就人王玺了。

  常仪摇头。“人王玺没那么大魅力。”

  盗趾这回是真惊讶了。“那是什么?”

  “不朽。”常仪回道。

  盗趾回以一脸懵。

  常仪解释道:“虽然并非每个人活着都有其人生追求,但她无疑是有追求的,而她的追求是成为望舒妖。

  “望舒妖是什么?望舒妖是一种假设,世界万物皆由微尘构成,由自然的力推动运行。我们可以把世界现在的状态视为其过去的果以及未来的因。如果一个存在能知道某一刻所有自然运动的力量和所有自然构成的微尘的位置,它的大脑也足以让它对这些进行分析,那世界最大的物体到最小的微尘的运动都会包含在一条计算公式里。对于这个存在而言来说,整个世界没有事物会是含糊的,而未来只会像过去般出现在它面前。”

  盗趾觉得自己脖颈上和常仪脖颈上顶着的东西不是同一种玩意。“那怎么可能?”

  常仪道:“实际上不知道,但理论上,还真有可能。”

  盗趾深以为灾难君王无愧疯子的美誉。“很远大的追求,若真的能做到,与神何异?”

  “所以她一直都怀疑传说中的神祇若真的存在,必定也跋涉在望舒妖的进化之路上。”

  盗趾对灾难君王彻底服气了,这是他三十五年的人生中第一次知道神祇还能这般解读。“诸侯不可能对望舒妖有兴趣。”

  常仪点头,然后问:“你觉得成为望舒妖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凡人的寿命能做到的吗?”

  “当然不能。”

  “所以灾难君王为自己定下的第一步是不朽,唯有长生不朽,获得超越凡人范畴的时间她才能继续自己的追求。”

  盗趾懂了。“长生有那么容易?”

  盗趾不怀疑有人能长生,帝国第一任王炎帝便是长生者,做为一个人族,却活得比大荒的任何一个智慧物种都长。

  自然,长生并非没有代价,炎帝晚年大概是活太久的后遗症,半疯了。

  长生是可能的,但长生并不容易,炎帝是人族唯一一个长生者。

  甚至有人怀疑炎帝现在还活着。

  因为炎帝死后,青帝葬其于帝陵中,但有一种传言,帝陵棺椁里是空的。

  若传言是真的,那问题就来了,怎么知道的?

  或者该问,什么人会去探炎帝陵?

  炎帝去后,青帝根本没给她准备任何财宝或人牲当陪葬,只陪葬了抄刻的人族当时所有的书籍,也因此,哪怕陵墓的位置没有任何遮掩,也没有盗墓贼会去造访。

  常仪道:“长生自然没那么容易,但肯定是与之相关的东西,不过就我对她的了解,她便是给诸侯们什么东西做交换,怕也是包裹着糖衣的慢性毒。”

  以灾难君王的心性,被人天涯海角的追杀,这么大一口气不出是不可能的。

  盗趾有些期待,如果诸侯们突然死一大片,那一定会很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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