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唐仲将买回来的坛坛罐罐,搬了半大到顾大婶家,银钱她不肯收,日常家用总该留下吧。
起先顾大婶仍旧不要,但她一人,又怎么挡得住唐家三兄妹,最后也只好由着他们。
“从今起到下次休沐,就劳烦顾婶帮着看顾弟弟妹妹们了。”
唐仲郑重地向顾大婶作了一揖,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唐老三也能烧水做饭。
毕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有邻居顾大婶从旁照看着,他才能放心些。
“使不得使不得,怎么又行上礼了,实在担不起呀!”顾大婶扶起唐仲连连应承:“我也帮不上啥大忙,但总不至于叫他们饿着就是。听你的意思,今日就要当差去吗?”
唐仲点点头,要不是高家父子送的一包大米,他们家已然揭不开锅了,他再也没心思休假,只想赶紧回去当城门卫,早点送些银钱回来。
见兄长要走,刚才还活蹦乱跳的唐猛,立刻闹上别扭了。她凑过来死死抓着唐仲的袖口,鼓起腮帮子气呼呼地嘟囔:“不要走,二哥我们回家吧,不要去当差。”
唐仲摸摸小丫头的脑袋,轻声宽慰:“猛子乖,二哥去几天就回来,到时候给你扯花布做新衣裳。”
“不要花布,不要衣裳,二哥不许走。”唐猛听不进去,一个劲儿地拽袖子,急得挤出两颗豆大的泪珠。
“二丫乖,一会儿跟着我家大丫二丫去玩,她们说坡上生了好多野菜,都可鲜可甜了!”
怎么又叫她二丫,都说了她有大名,叫唐猛!小丫头正伤心着呢,恍然听见顾大婶的称呼,又气上了,小脸很快涨得通红,别过头去硬是不吭声。
“二哥放心当差,我会照顾好两个妹妹的。”唐老三走过来,取下唐猛挂在兄长袖子上的小手,将她拉回身边。
唐仲拍拍小男子汉的肩膀,弟弟懂事的模样,让他这个做兄长的越发不忍。他在心中暗自发誓,去县里一定专心搞钱,早点回来接济家里。
左右没什么包裹行礼,穷苦人家当真两袖只有清风。唐仲牵来黑骡子,跳上板车,挥挥袖子朝大家告别。
回望一眼顾大婶和唐老三,以及唐猛的后脑勺后,他抓起鞭子,满载着赚钱的压力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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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县东城门外,是一片广袤河滩,河风带着水汽刮在面上,冷得人直缩脖子。
小路沿着河滩,一路蜿蜒连到东城门,唐仲驾着骡车还没行到城门下,就看见一个伙计打扮的年轻小哥,匆匆奔了过来。路上没有别人,看伙计的架势,分明就是冲自己来的。
他一边勒紧缰绳,一边在脑中飞快地寻找记忆,敢情唐仲在县城里,也没啥朋友啊!
不等伙计跑到跟前,唐仲先从车上跳下来,扯出个欢迎的笑脸。
哪知伙计扑过来气都没喘匀,先一把攥紧他的前襟,另一只手直接抢过黑骡子的缰绳。
“你,你这贼厮!守了几天,可算被我给逮到了!人赃俱获,走,跟我见官去!”
“诶诶诶,屎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你说谁是贼?”
唐仲想要甩开伙计的手,奈何自己身板单薄,力道实在不够。
伙计压根不想听他分辩,直接开骂:“臭不要脸的东西,还敢偷骡子,不是贼又是什么!”
“要见官啊?走,一起去县衙,我要告你诽谤!诋毁我名誉!攀咬诬告!”
伙计盯着眼前的瘦皮猴,穿得跟个要饭的似的,还敢耍横?他揪着唐仲的襟子,抡起拳头准备教训一顿。
“哟呵,还想打人?来,朝脸上招呼!”唐仲比伙计矮一大截,但气势没丢下,踮起脚,梗着脖子把脸往上蹭。
“最好把我揍得鼻青脸肿,都不用去县衙,待会儿路过城门,我的兄弟们便会将你叉起来,胡头儿亲自拔刀拆了你的骨头!”
伙计手上一滞,常年在城里招呼生意,怎么会不知道东城门守正胡头儿的名号,连忙松开手。
“你是胡头儿的人?你是城门卫?”
唐仲将扯歪的衣领重新拉正,站直身板中气十足道:“不错,我就是胡头儿的得力爱将,新晋东城门守卫,唐仲!”
河风习习,吹得路旁蓑草沙沙响,黑骡子嘶鸣几声,朝唐仲的方向喷出几发口水。
“这,这里头定是有误会!”伙计赶紧弯下腰来,替唐仲捋好领子,态度前所未有的诚恳。
“差爷看得起这骡子,尽管拿去用,这是它的福气,也是我们小店的荣幸!胡头儿那边可不敢造次,差爷公务繁忙,小人不敢打扰。差爷想去哪呀?小人送您过去吧!”
得,翻脸比翻书还快。唐仲抬出胡头儿,不过是为了躲顿打,没想到还当真好用。仗势欺人的事就免了,各自该干嘛干嘛去吧!
他指指前头:“不用送了,就前头东城门,我走过便是。”
“那怎么成?快请上车,小人送差爷过去!”
伙计言笑晏晏,盛情款款,唐仲也不便再拒绝。牵上骡子,伙计恭敬地将唐仲送到城门下,临走时又是作揖又是赔笑脸,磨了好一阵,直到目送他踏着台阶登上城楼,才驾车离开。
这个时代没有楼房,城楼就算是县城中数一数二的高楼,站到城墙上,大半个县城尽收眼底。
除了正经当差吃皇粮的,平时没几个人能随便上来。虽说这副身躯有关于城楼的记忆,亲自上来走一遭,唐仲还是觉得挺神气。
城楼是城门卫们值夜的地方,一般时候,城门卫白天应该在城门下值岗,排查进出城的可疑人员。
不过现下正是冬月,城门口的冷风吹得呼啦作响。即便是白天,大家也在城楼上窝着。
唐仲在城墙上溜达片刻,观景的热情很快被寒风浇灭,两手圈在袖子里,一溜烟往城楼里跑。
其他两个城门卫临时得了差事,此时正提着灭虫的药粉,沿着城墙根一路撒,值守在城楼房间里的,只有邓二虎一人。
屋中炭火燃得旺,邓二虎抄着膀子耷拉在桌上,昏昏欲睡。
听见门开的声音,他赶紧支起腰杆坐好,眼睛慢半拍望过去。待看清楚来人后,邓二虎像活见鬼了一般,直接从板凳上弹起来。
“你,你怎么来了!”
他的记忆,还停留在唐仲刚刚穿越过来时,那个当众诈尸的凌晨。
旁人怎么说他不管,自己可是亲眼看见,唐仲是如何死得硬邦邦,又是如何厉鬼还魂般站起来的。
“别过来!我警告你,别过来,否则我不客气了!”
邓二虎比唐仲高出两个头,也生得壮实许多,此刻却被他吓得脸色刷白。
唐仲记得,之前当差,可没少受这傻大个欺负,什么往饭碗里掺沙子、半夜叫去倒恭桶、大冷天去河边替他洗鞋。现在良机难遇,他可不会错过。
唐仲故意关上门,缓步朝邓二虎靠近,边走边转脖子,将骨头挤得咔咔作响。
唐仲每靠近一分,邓二虎就后退一分,一直从外屋正中的方桌退到墙角。
隔着桌子,唐仲伸长脖子,将两手狠狠砸到桌面上,欠揍地勾起一边嘴角,邪魅狂狷。
“没想到吧?我虽身死,但老天不收,让我的魂魄暂时待在这副行尸走肉中,你可知道是为什么?”
邓二虎腿脚早就软了,身后退无可退,只能抵着墙壁使劲摇头。
“因为,从前对不起我的人里,我得挑一个带走。”
邓二虎头皮发麻六神无主,脑中阵阵晕眩,感觉随时可能魂飞天外。
“唐仲?”门口响起胡头儿的声音,邓二虎如遇大赦,三魂七魄瞬间归位。
“怎么今天回来?不是还有三四日假吗?”
这个时辰,正是胡头儿每日在家中睡完午觉,来城楼巡视的时候。
他推门进来,解下身上的披风,正要去拿门边窄案上的茶壶。
唐仲眼疾手快,已经先一步过来,提起茶壶往杯里斟满茶水,恭恭敬敬递过来。
“茶有些凉了,胡头儿先将就漱漱口,我们这就重新烧壶水泡上。”
胡秉义的眉毛挑得老高,奇了怪了,这瘦皮猴从前不是挺讨嫌的嘛,怎么几天不见,竟像是完全换个人。
“你他娘的,脑子是不是在那天早上冻坏了?”
唐仲倒不生气,只一脸诚恳地答道:“家中遭遇变故,这几天我想明白了很多道理,过去做得不对的地方,还请胡头儿多多包涵。以后,只要胡头儿吩咐一声,小弟我刀上火海也敢闯!”
胡头儿是他的顶头上司,可得罪不起,要想在这里混得好,胡头儿必须要拿下。
上一世,唐仲可是个资深社畜,「端茶递水拍马屁,站队送礼表忠心」这套对付领导的组合拳,用在胡头儿身上正合适。
胡秉义不过三十出头,又是个粗犷耿直的性子,哪见识过后世的职场油条,一番说辞下来,还真以为唐仲唯他马首是瞻。
“胡头儿小心,他不对劲……”
邓二虎远远躲着唐仲,在屋里绕了个大圈,终于摸到胡秉义身边。
方才唐仲进门时,分明不是这样,绝对有问题!他必须提醒胡头儿,提防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家伙。
谁知才开口,唐仲就靠过来,把窄案下烧水的铜壶塞到他手上,用寒意彻骨的眼神盯着他道:“打水去。”
邓二虎本能地往后倒退,铜壶没接住,哐当掉在地上,壶盖子从门口飞出去老远。
他望向胡头儿,正要继续开口,孰料胡头儿盯着铜壶,暴躁劲立马上来了,挥手朝他后脑勺就是一巴掌。
“愣着干嘛?还不去打水!这铜壶是我从家里带来的,要敢摔坏了,我扣光你这个月的饷钱!”
邓二虎心肝俱颤,捡起铜壶夺门而逃。
躲开也好,稍后若有机会,再向胡头儿禀告便是。
可等他打好水,提着铜壶慢慢吞吞回来时,房中又只剩了唐仲一人。
“胡头儿呢?他去哪了!”邓二虎抓着门框,全然不敢进来。
“什么胡头儿?你在说谁?”
屋里的唐仲背身站立,又恢复了之前阴森森的语气。
邓二虎吓得想赶紧开溜,奈何腿脚又开始不听使唤,定在原地一步都挪不动。
唐仲披散着头发,浑身怨气冲天地,一字一顿开始念叨:“当初处处针对我,欺负我,可有想到今日?牛头马面拘恶鬼,黑白无常引亡魂,在下面,我可把你的名字报上去了!”
邓二虎背心发凉,只见唐仲佝偻着朝他转过身,缓缓抬起头,枯白的脸上毫无血色,眼底乌青口鼻俱黑,一双渗人的眼睛直勾勾盯过来。
“我是专程来带你走的,邓二虎……”
哐当一声脆响,铜壶再次落地。邓二虎吓得面无人色,抓着门框的手无力地松落,两眼一翻不省人事。
作者有话要说:
胡头儿:重新强调一次,铜壶是我从家里带来的,谁敢再摔,我扣光他的饷钱!
唐重:属下不敢。
老张:属下不敢。
赵力:属下不敢。
邓二虎:【对方已拒收你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