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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寻踪

  出了猪娃市,穿过北门入城,然后左转,行不到百米,沿着一条斜斜的小街走进去,玄一在一户有着高大门楼的院子前停了下来。院子不大,但硕大的门楼却显得极其夸张,看得出主人属于妥妥的暴发户心态。靠着常年做牲口牙子赚下的银两,李豁子在城北买下了这处宅院,虽然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算是小富安乐。

  玄一轻拍了几下门环,过了好一会儿才听到脚步声传来,一个模样标致的中年妇女开了门。那妇女虽然衣着艳丽,却掩饰不住一身的脂粉俗气,再加上一脸的倦怠,眼睛红红的,开口便不耐烦地斥问玄一道:“你这个生瓜汉子,平白无故地敲我家门干甚?”玄一看这女人来者不善,想必日常是一个善于欺人的主,于是便故意激她一下,扭头便走,边走边自言自语道:这个胡郎中,想必是说错了地方,只说刚才给李豁子的药开的轻了,怕不管用,让我来专程告知除虫之法,看来是我敲错了门……大概是听到了玄一的自说,身后的女人赶紧换了个语气喊住他道:“胡郎中让你来的?那就没错了,正是我家,快快请进。”玄医这才又转身回了头,进了李豁子的家。

  女人将玄一领到院中间,便对着上堂喊道:“娃他爹,赶紧出来,救星来了!”

  不多时,上堂的门帘掀开,一个稀瘦精干的男人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娃儿走了出来,那男人正是李豁子本人。男人边往外走,边揉着眼睛嚷道:“胡郎中这药不得行呢,虫子没闹到,可把俺一家给薰死了。”话刚说完,看到玄一,然后嘴里边呜哩哇啦说了几句,玄一也没听懂,还是李豁子老婆在一旁说道:“这是老胡派来的人,说之前的药给得轻了,这人有法子能帮我们除虫。”听说能除虫,李豁子的眼睛立马放了光,赶上前来握着玄一的手道:“他奶奶的,我老李从没怕过什么,今天却被一个虫子给折腾坏了,我就知道,老胡指定是有手段的人。”虽然听不太清,但玄一大概听明白了是这个意思。他望一眼李豁子两口子,见李豁子裸露的脖子处满满的红色疙瘩,尤其是他怀中抱着的那个小孩,裸露的手脚以及脸上被咬得满满当当,小孩大概已经哭哑了嗓子,此刻张着嘴干嚎着却发不出一丝的声音。

  玄一见形势所迫,赶紧问两口子道:“家里可有木炭?”

  “年前还剩下几筐。”

  “速速拿来!”

  李豁子将手中的娃儿交给自己的女人,然后匆匆跑向了后院,不多时便手提一个柳木筐子跑了出来。

  等他反复几次拿够了所需的量,玄一生火将木炭燃着,然后在院中摆成一个圆圈,让三人脱下袍服站了进去。在木炭的炙烤之下,那些刺蚤纷纷从他们的衣服里、头发间爬了出来跃向空中,想去寻找一个温暖的所在,却都不幸地跳进了炭火之中,瞬间被烧成了灰。玄一接着将一个小盒交到李豁子的手中,里面是一种墨绿色的膏体,散发着薄荷的清香。玄一说道:“将此药膏涂抹在身上,能够快速止痒,我看娃儿已经受不住了。”这个小娃是李豁子的孙子,刺蚤的痒大人都受不住,何况一个小娃,两口子早已经急得不行。听了玄一的话如同遇到了救星,两人在院中将娃儿衣服扒光,然后给他全身上下抹了个遍。别说,这药膏还的确管用,刚一抹完,娃儿很快就止住了哭泣,瞪着一双大眼睛好奇地望着玄一。可能实在是被折磨得不行了,接着两口子将小孙子往玄一怀中一塞,找了个避人的角落,互相给对方身上都涂抹了个遍。再出来时,脸上的神情已然是焕然一新了。

  玄一接着又问道:“家中可养有鸡子?”李豁子赶紧回道:“内人嫌鸡子腌臜,所以不曾养,这不难,邻居家有,我去去就来。”说完便一溜烟地跑了出去,片刻之后手中便提了一只红冠大公鸡回了来。

  玄一让李豁子将公鸡杀掉,鸡血用几个小碗盛了,里面加了一些糖,玄一又从自己的怀中掏出一个小葫芦,从里面倒出来一些白色的药粉儿到鸡血之中,再用棍子搅拌了一下。然后让李豁子把这些盛有鸡血的小碗摆在家中的每间屋子里面。

  由于玄一方才医治得当,李豁子一家三口的身体和情绪已经稳定了下来,此时对玄一已极其地信任,因此趁着在院中等待的当口,三人拉了凳子坐下闲聊了起来。

  李豁子说道:“看小哥面相,不像是本地人呢,似乎以前在老胡那里也没有见过。”由于他说话含糊不清,所以每句话他老婆都得帮他重述一遍,这样玄一才能听得懂。玄一答道:“我是胡郎中的一个远房亲戚,在乡下种几亩薄田,这几天来这边走亲戚,论辈分,他算是我的阿舅,我胡阿舅今天脱不开身,所以托我来告知一下。”李豁子接口说道:“难得老胡有心,昨晚着实把我们一家三口咬得不轻,愣是一宿没睡,所以今天一大早我就去老胡那里求药,没想到这药求回来了,依然不管用。我老李走南闯北,也算是见过大世面,没想到今天在一只小小的虫子上面栽了跟头,传出去不免让人笑话。你说也是奇怪了,这虫子像是跳蚤,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个的,而且跳跃极快,横竖是抓捏不着,这咬在人身上那个痒哟……”李豁子说到这里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看来依然心有余悸。玄一趁机安慰他道:“既然是虫子,便自然有克它的法子,倒也不用害怕,只是……”玄一说到这里欲言又止,李豁子见玄一停顿了下来,好奇地问道:“只是个啥?”玄一拍了拍装了绿色药膏的那个小盒说道:“来之前我胡阿舅可说了,这个药虽然不甚名贵,但制作起来却极其繁琐,历时一年才可得成。如今就剩下了一半,万一后面再有家人被这个虫子缠上,虫虽可除,也得费一番工夫,而痒更是得受着了。”一听说要受着,李豁子禁不住又打了个寒颤,忙拉了玄一的胳膊问道:“兄弟,这可如何是好?!总得除根才行!”玄一等的便是他这句话,一拍大腿说道:“李叔说得极是,我阿舅也是这个意思。因此我得问问李叔,这虫子是什么时候开始到咱家的?可有个几天的?”玄一这么刚问完,李豁子连忙答道:“天爷哟,一晚都快要了人命,哪还敢有个几天,那指不定得出几条人命哟!就是昨天,准确的说应该是昨天黑饭时分,嗯…让我仔细想想……”李豁子说到这里,摸着头想了一会儿,然后向玄一道出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昨日下午时分,李豁子本来已经从猪娃市回到了家里的,往常这个时分,集市上的人已经陆续散去,他老婆每天都会在家给他温一壶老酒,准备几样小菜,等着他回去小酌几杯,昨日自然也不例外。但昨日李豁子刚到家端起酒杯还没喝上几盅,司市便派人又请他回去。司市是掌管猪娃市的最高官员,李豁子常年混迹于猪娃子,自然少不了司市的照顾,而司市要把猪娃市掌管的更好,也少不了像李豁子这样的能人,所以二人平素多有交往。对于李豁子来说,司市有事相请,自然不敢怠慢,于是立马放下酒杯急匆匆赶了过去。待李豁子赶到猪娃市的时候,集市上已经歇市了。

  司市早已经备好了两匹马在等着李豁子,司市先翻身上马扬奔而去,李豁子紧跟在后。路上司市告诉李豁子,文定王府派人相请,说文定王的公子新近从北地购得了两匹良驹,耗银六百两,文定王恼羞成怒,直言公子败家,将公子怒骂了一顿,本想退还给卖家,但两匹马驹已经山水迢迢从北地运到了王府,而且卖主在得了银两之后早已经失踪不见,文定王无奈,只得将两匹马驹留下。虽然得了良驹,但每匹三百两银子的高价着实难以让人相信没有入坑的嫌疑。因此,文定王安排司市找人去给掌掌眼,倘若真的货真价实,哪怕有那么一些虚高,也就认了。倘若货价严重不实,文定王已经发了话,将不惜耗银一千两悬赏那个马贩,无论如何,王府的脸面是不能丢的。

  这个文定王的祖上饱读诗书,善于谋略,当年追随开国帝王李天赐南征北战几十年,为其出谋划策,曾经为乌凉国的建立立下过汗马功劳。李天赐建国之后,便敕封他的祖上为文定王,承世袭之制。

  文定王府位于北门以东,行十余里,便能看到一座硕大的庄园,内中亭台楼阁,假山水榭,一应俱有,美不胜收。

  司市和李天赐从偏门进了王府,以司市的话说,大门走的都是达官贵人,他俩级别不够。

  接待他俩的是王府的马头,王府之中车马较多,便自然需要人手养马,而马头便是养马的头头。

  马头带他俩来到后府的马厩,指着单独新建的两个马厩无奈地说道:“新买的那俩宝贝就在里面,下雨怕给淋着,刮风怕给吹着,夜里怕给冻着,吃料又怕给噎着……日夜都得安排专人伺候着,这是给咱买了两个爷么!”这边司市和马头说着话,那边李豁子独身一人进了马厩。纵然是李豁子走南闯北见识过不少名马,但面对此刻眼前的这两匹良驹,他还是发出了由衷的赞叹。只见其中一匹周身如火,红毛垂落,没有一丝杂毛,可谓是身形飘逸,体型俊美;而另一匹则全身如雪,毛发晶莹闪耀,四蹄粗大,身形矫健,浑身上下透着一股不凡的气质,仿若天外之驹。看牙口这两匹马正值三岁的青口大马,若加以调教,不出一年,必定是上好的坐骑。李豁子围着两匹马前前后后、仔仔细细地看了好一会儿,不住地赞叹道:“好马,好马,真是好马啊!”听到李豁子在马厩里赞叹的声音,司市和马头也跟了进来。司市也是第一次见到此等良马,瞬间也被震撼了。倒是马头习以为常地说道:“马的确是好马,就是饲喂起来过于繁琐,耗不起这个工夫。让你二位过来就是给掌掌眼,看看这每匹马值不值三百两银子这个价。”对于普通马的价位,李豁子和司市自然再清楚不过,一般市面上一年多的马驹值二十两银子,像普通的青口大马,若品相好的能值个三十两银子。而眼前的这两匹马,无论从品相、牙口、体态,均属百年难遇的良驹,正所谓可遇而不可求,对于李豁子来说,六百两银子,他得不吃不喝干个六、七年才能挣回来。而他已算是挣得多的,寻常人家,那就更不用提。但六百两银子对于王府来说,不能说是九牛一毛,也至少是不放眼里的小钱。至于让他来给掌掌眼,最主要的还是王府为了找回一个面子,毕竟六百两银子买两匹大马,不知情的,都以为是当了冤大头。但如今看过了马,再想想这其中的道道,这六百两银子无论如何都只能说花得值。李豁子常年在各色人物之间打交道,不会不明白这个道理,因此当下笑嘻嘻地说道:“自古是才子配佳人,宝剑配英雄,良驹配上咱王府的公子,那自然是锦上添花的美谈。老夫相了几十年的马,什么马没有见过,但似这等的良驹,老夫今天却是第一次见到,不要说三百两一匹,哪怕是五百两一匹,只要能凸显出咱公子的品味、王府的气质,那都是值得的。”李豁子这番话,说到了司市和马头的心坎上。既然高价买马已是一个木已成舟的事实,站在王府的位置,自然是想要一个肯定和赞美的结果。如此,则皆大欢喜。对于马头,终于可以给主子一个交待。对于司市,恰到好处的恭维也让他攀结上了王府这层关系。对于李豁子,既帮助了司市,维护了自己的关系,又再一次打响了自己的名头。因此,三人都很开心。

  只是在出王府的时候,李豁子突然腹中作痛。大概是先前在家吃了几口凉菜所致。看情形只怕撑不到回家。因此马头给他指了一个王府中供下人使用的茅厕便和司市在一边等着他,李豁子一人去往了茅厕。不得不说这个王府实在是大,等李豁子上完茅厕出来,七拐八拐竟然迷了路,来到了一片花园,花园里边有几棵高大的松树,李豁子正在因为找不到路而着急的时候,头顶的树上却传来几声凄厉的鸟叫声。李豁子抬眼望去,却发现树上一个黑色的身影嘴里边咬着一只受伤挣扎的鸟儿快速地在枝条间快速窜跑着。大概是那只鸟儿较重,黑影最终含着它来到了地面。鸟儿不停地挣扎哀鸣着,黑影则凶残地拔着它的羽毛,看那个黑影,似乎是一只黑猫,但又不能确定。李豁子也是一时好奇,瞬间忘了迷路的事情,捡起地上的一颗石子朝着黑影打去。黑影受惊落荒而逃,在花园里左右跳跃,片刻便消失了踪影。李豁子则凑近了那只受伤的鸟儿跟前查看,竟然是一只凶猛的鹞子,他也是一时好奇,便用手拎着那只鹞子左右看了看,但眼前这只鹞子显然受伤过重,不久之后就没了气息。

  恰好此时有王府的下人路过花园,李豁子赶紧丢下手中的鹞子,向奴仆打听好了返回的路,匆匆离开了花园。

  回去的路上,李豁子突然感觉后背隐隐有些作痒,似乎有虫子隔着衣服在爬,但当时他也没有留意。没想到回家之后,浑身上下越来越痒,以至于奇痒难忍,这便有了后来发生的一切。

  听完了李豁子的讲述,玄一内心一阵狂喜。那个黑色的影子,除了向真那厮的黑貂,天下再无其它。也只有在那只黑貂身上,偏偏生有那么多令人心生恐惧的刺蚤。但李豁子自然不知道这其中的内情。直到现在也想不出到底在哪里沾染了这些虫子,如果非要找出一种可能,顶多以为可能是那只鹞子身上生有虫子,而鹞子又属于偶发事件,倒也无须再担心二次虫发了。

  三人聊了许久,玄一也获取到了自己想要的信息。看看时间差不多了,便让李豁子将放入各屋中的小碗悉数拿出。果然在那些碗中的鸡血表面,躺着几只黑色的虫子,均已经死去多时。李豁子夫妇二人看到被杀死的虫子,皆重重地舒了一口气。但鸡血之中已被玄一加入了剧毒之物,所以最后在玄一的指点之下,李豁子夫妇二人将鸡血带碗悉数深埋了之。

  告别了李豁子一家三口,玄一向旁人打听到了文定王府的位置。于是找了一个避人的角落,粘上一把胡子,带上一顶灰色毡帽,左手从随身的包袱之中拿出一个摇铃,右手扯起一个带有“医”字的小幡,将自己乔装打扮成了一个走方的郎中,向文定王府走去。

  文定王府自然是气派非凡,大门处守卫森严,闲杂人等根本靠近不得,玄一只能远远地望着王府的大门。若要打听到王府之内的消息,只怕还须另想其他门路。

  王府三面环街,一面背靠山坡,玄一绕着府外的街上走着,终于发现了一个偏门。想必当初李豁子和司市就是从这里进入的王府。于是玄一装做走累了歇脚的样子,在偏门旁边的石墩上坐了下来。等了好一会儿,偏门终于开了,走出来一个厨子模样的人,一身胖乎乎的肉,穿着一身油腻的衣服。玄一趁机晃一晃摇铃当街喊道:“祖传秘方,专治各种蚊虫叮咬,虱子跳蚤,当时见效!”玄一边吆喝边观察着厨子的动静,却见厨子只是斜看了他一眼,却径直往街的另一边走去。玄一赶紧快步上前,拦在厨子跟前道:“这位爷留步,小人专治各种叮咬,肌肤瘙痒,要不要看看?”那厨子见人拦了他的道,顿时生了气,怒道:“你这郎中好不讲道理,无故拦了我的道,爷我不痒,谁要你来治病!边儿去!”玄一碰了一鼻子灰,只好赶紧让到一边,看那人走到街对过一家酱菜坊,买了一罐酱菜又接着进了王府。玄一进到酱菜坊打听了一下,确认那人便是王府的厨子。这让他又困惑了起来,如果说向真就在王府之内,那么痒痒病定然不是个例,一定会有更多的出现才是,但刚才的那个厨子似乎并不受此困扰,这可就奇怪了……

  就在玄一困惑的时候,一列王宫的卫队走了过来,作为专门保护国主安全的卫队,却出现在文定王府的周围,这让玄一困惑不已。望着又走远的王宫卫队,玄一便好奇地向一旁的酱菜坊掌柜问道:“敢问掌柜的,这文定王府周围却有王宫的卫队,却是为何?”掌柜的可能也是闲来无事,索性就聊几句,见玄一把胡子,因此故作神秘地说道:“老先生是外地来的吧,你有所不知,近来北山王奉国主之命回王都探亲,而北山王的儿子向来住在文定王府,一直以来由文定王在照料,北山王回来,那自然要住在文定王府的,因此定然是要加强戒备的。”看書喇

  酱菜坊掌柜说的这一段话,可能让人比较费解,但却有着一段历史渊源。

  这还要回到当年宁王叛乱后的时代。

  话说当年宁王兵变叛乱失败之后,宁王退回北地,从此下落不明。虽然事件最终被平息,但那次叛乱却给乌凉国造成了沉重的灾难,以至于此后许多年才恢复过来。重新坐上了王位的国主痛定思痛,决心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那便是此后前往边疆驻守的藩王,倘若没有国主的命令和许可,绝不允许踏进国都之内,而且为了更进一步掣肘藩王,每一个镇守在外的藩王均要将自己的一个孩子留在国都之内,由国主指定特定的王公来代为抚养,差不多相当于做了人质。不得不说这个规定是相当高明的,不仅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叛乱事件的再度发生,而且在国主、藩王和代抚藩王儿子的王公之间形成了一种微妙的平衡。潘王若想叛乱,必定要考虑再三,慎之又慎。虽然这个规定有不尽人情的一面,但后面同时又有规定,若藩王思子心切,每隔五年,可向国主提起请求,国主将视情况来决定是否允许他回国都探亲一次。

  而本次的北山王便是这么一种情况。自宁王之后,北地便由后来的北山王接管,迄今恰好十年,算起来这是他第二次回国都探亲。

  这些在文定王府外面巡视的王宫卫队,明面上看似是在保卫藩王的安全,但国主同时的用意却是不言自明的:老老实实,我护你周全,若趁机图谋不轨,必速拿办!

  了解到了这一点,玄一又坐回了王府偏门的石墩之上,因为他心里面又有了新的想法。

  又过了许久,偏门才又再次打开,从里面走出来一个老汉。玄一看这老汉头上落有几片小叶,而双手手指几乎成了墨绿色,不消说,这人一定是王府的园丁。于是玄一赶上前去,对着老汉施了一礼,然后说道:“老人家叨扰了,我是一走方的郎中,昨日路过此地,不巧我豢养的黑猫却趁我不备从我怀中挣脱了出去,顺着大树攀到了王府的墙头,然后闪进了王府之内。小可在外面呼喊了一宿,也没见他出来。这黑猫随我多年,是我心爱之物,不知老先生可是这府中之人?是否见过我的黑猫?”那老汉听完玄一的话,然后站定了说道:“不假,我便是这府中的园丁,只是你所说的黑猫我却不曾有见。”见玄一面露失望之色正欲离开,老汉又突然说道:“等等,你那黑猫是不是全身乌黑?确定为你所有?”玄一见事情有转机,连忙答道:“正是,全身黑亮,无一丝他色。只因那猫儿身体异于常猫,所以跑动起来有些古怪,倒像是黄皮子的样子。”老汉摸了一下下巴,思索后说道:“这便是了,昨日老汉在王府花园锄草,倒似乎见过一只黑色的东西,由于距离较远,所以也看不清,但看那东西跑动的样子像极了黄皮子,老汉好奇,便多看了几眼,只是后来那东西被一个年轻人收了去,看样子似乎那东西和他很熟。如果真是你的猫儿,怎么会和别人那么近乎?”“哦,不瞒老先生,那猫儿长久和我在一起,所以不怕人,一般人等都可近前。不知老先生可识得那人?”“老汉在这府中多年,从未见过那人,但看那人的衣着打扮,倒像是北山王的属下。”“哦?北山王的属下?”看到离结果越来越近,玄一激动得心提到了嗓子眼,于是赶忙又问道:“老人家此话怎讲?”“北山王的儿子,一直由我们王爷代养,这几天北山王回国都探亲,便住在我们文定王府的。他进王府的那天,我看到过随他的几名侍从的衣着,和昨日的那个年轻人一般无二。”

  贼人终于露出了尾巴……

  玄一又连忙对着老汉施礼道:“哎呀呀,多谢老先生的告知,若那人真是北山王的人,只怕我的猫儿便要不回了。”老汉说道:“这个你铁定是要不回了,那北山王一行人今早天不亮便离开了王府,回了北地的。”“啊?早已经走了?我咋看这府外还是戒备森严呢?”老汉瞅了瞅周围,拉低了声音,凑近了玄一说道:“侯门深似海,这都是障眼法,迷惑外人的,这样北山王一行人才能更为安全的。”“哦,原来如此……”

  玄一再一次拜谢了老汉,离开了王府门前。

  看来事不宜迟,为避免夜长梦多,他得赶快赶到北地去。北地多山,境内只有一条漠北河,漠北河源于北地境内的漠北山,一路蜿蜒向东,最终在国境西边的两河口镇汇入乌凉河。如今的路线便只能赶到两河口镇,然后再由两河口镇沿着漠北河逆流而上。虽然绕道,但好在有江豚的协助。若不出意外,半月便能抵达。

  玄一赶回到船上,召回了江豚,只听他一声令下,小船往乌凉河的下游飞驶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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