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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十三郎

  金天命十一年九月初二,清晨,沈阳城。

  一辆高大的马车正沿着不算太宽的长街缓缓地向前行驶,而正驾车的少年,看装扮便知他必是旗人,行人都纷纷避让两侧。

  “绘域,将车停下!”马车的侧帘被人挑开,车内人向驾车少年说道。

  “嗻……”名叫绘域的旗人少年显得十分不满,拉起长音应和一声,先老大不愿地将车停稳,接着一个偏腿跳到地上,又将帘子用力一撩,也不说话,就这么站到了车前。

  随着车架因突然受力而发出的几下咯吱声,只见一白衣文士一手提着药箱,一手扶着车辕自马车上慢慢下来,看也没看一旁的旗人少年一眼,转身就向着路边的一家药铺走去。

  “呸!一个尼堪,倒叫你家小爷这般伺候,看你还能神气多久!”旗人少年朝着文士的背后轻轻啐了一口,一脸不忿的小声嘀咕。

  药铺内,一小童坐在门口不远处低头打着瞌睡,药炉上的瓷锅正咕噜噜地翻腾着,整个前堂都弥漫着一股草药特有的香气。

  白衣文士见到这副情景,只好干咳了两声,提醒着贪睡的童子有客登门。

  童子听到声音,用力睁开了眼睛,等看清来人相貌,立马起身,喜滋滋的迎了上去。

  “沈先生,您来了,俺这就去叫娘亲!”稚嫩的童音听着就像清泉流入心田一样畅快,使人能在瞬间忘了一切烦恼。

  姓沈的文士朝着药箱虚抓了一把,又变戏法似的将手一展,四五颗圆滚滚的芝麻糖便出现在他白皙的掌中。

  “嘻嘻!阿茂谢过先生!”一把将文士手里糖果夺下,唤作阿茂的童子冲着来人匆匆行了一礼,就蹦跳着跑到了街上;却是连药炉上煎着的药都顾不得了。

  姓沈的文士轻轻摇了摇头,俯身将炉上的瓷锅端下,又拿过一旁的纱布扣在药盏上,轻轻的将锅中早已煎好的汤药倒了出来。

  “你总是这么惯他,早晚会被你宠坏的。”一年轻女子的声音自身后飘来,声音中自带一股娇媚和轻柔,听起来甜如浸蜜,使人倍感舒适。

  文士却未接话,直到将最后一滴汤药倒入碗中,这才端起药盏,转身对着身后女子说道:“阿茂还是个童子,正是贪玩的年纪,你叫他整日里守着铺子,可不是苦了孩子?”

  言语间虽有责怪女子的意思,可语气里却尽是对着孩童的宠溺。

  “不叫他守着却能作何?我们孤儿寡母的,全指望着这铺子的进项,阿爹这几日又去山里采药,难不成你还想叫我这妇道人家整日间抛头露面不成?”女子娇嗔地看向男人,一对杏眼扫过男子那张白皙、冷峻面庞,旋即便如触电般把目光收回,朱唇轻咬,把头微侧到了一边。

  男子见状,可也不好多言,便走到屋内仅有的一张桌子前,先将身上的药匣解下,又在里面摸了一阵,到叫他摸出几个小金稞子,又用帕子包了,递到女子面前说道:“这是前日里大汗赏下的,本该换了银子再与你送来,可大汗欲往兀刺山城避暑,命我随汗驾同往,只好先送到你这里暂存,应魁兄那里我已命人送过信了,最晚明日他便会过来帮你兑成银子。”

  “既如此,你自送去金大哥那儿便是,还折到奴家这里作甚……”说到最后,女子的声音几细不可闻,最后更是红着一张娇媚的俏脸,春葱般的玉指只管揪着小褂一角,头也压得更低了。

  青年文士闻言一怔,那张原本冷峻的脸上此时也噙出了一抹浅笑,便不再多言,只将手里的金稞子轻轻放在了桌案上,便系上药匣,迈步向着门外走去。

  “十三郎……”女子的声音再度从身后响起,只是这鹦啼般的声音里却没了那股娇媚,倒有千般的忧伤与万种的眷恋纠缠其间。

  男子却只在门口停了一下,轻轻丢下一句:“梦舒,你若有事,自可去寻金大哥。”便头也不回地走向了路旁等候自己的马车。

  沈先生,十三郎,沈十三。

  如果此时任何一位大明锦衣卫中的十三太保在这儿,凭着上面的几个称呼,轻易间就能猜出这位“沈先生”的来历—沈瑜,大明锦衣卫十三太保中的老幺。

  在京师的锦衣卫中一直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如果你躺着见到沈十三,那说明你快死了,而十三郎能令你活;如果你站着见到沈十三,那说明你快死了,因为十三郎能令你只求速死。

  这便是沈瑜,十三太保中最少抛头露面,却最令人恐惧的存在,即便是他救活的人,每当走出他在南司的那间密室后,此生便不会再想去第二次;至于被他用过刑的人……算了,如果那样还能算人的话,说说倒是无妨。

  自从只身到了沈阳,沈瑜便化名“沈十三”,以明廷在逃要犯的身份投到了自己“表兄”金应魁处,而这一身份的全套旁证,那是真真正正能够经得起任何查验的。这里倒是要感谢魏公公一番,正因他老人家几次兴起大狱,在众多被灭了门的小家族中替沈瑜寻个身份、年纪、背景甚至姓氏都贴切的人来才显得很是容易。

  但沈瑜却并未按照原本的计划,通过汉臣刘兴祚来向老奴身边渗透。而是借着金应魁与代善儿子萨哈廉有旧,先略施手段医好了萨哈廉侧福晋崔珠克氏的腹痛之症,又由崔珠克氏引荐,顺利与代善现任的嫡福晋那拉氏扯上了关系。

  而此时的代善,则正因老奴的病情而倍感焦虑,当听得自己的福晋提起了这位明廷投效过来名医时,就抱着一副死马当成活马医的态度命沈瑜前去给老奴诊治。

  当沈瑜背着药匣见到老奴时,身为医者的他差点没先被气得背过气去。

  老奴的病,其实就是背后生了毒疽,这生了背疽正需忌口和清热祛毒慢慢调养;但也不知老奴是听了哪家庸医的话,当时正在泡着温泉,还不时的命人用温泉水去清洗背上的脓疮,手里更是抓着酒盏,每当背疮疼痛,便会饮上一口。

  见此情形,沈十三赶忙跪地叩头,以痛心疾首之状向老奴进言,规劝老奴要忌口欲、食清淡,并写下一张清热解毒的方子递上,并言明,按照以上方法,如果十日之内不能见效,愿以以自身性命祀天,以己之命为大汗祈福。

  老奴当时亦被这名叫做沈十三的汉人医者感动,向着一众儿孙们说道:“此虽外人,然至诚胜于吾子。”遂从沈瑜所请。

  十天后,正当沈瑜安静的在房中等待着命运审判之时,萨哈廉带着几个戈什哈一脚自屋外踹开了房门,一脸兴奋地向他宣布,大汗的身体经过这几日的调养,现在已经大为好转,大汗已经发布汗命,收沈十三为罕王宫首席医官,并赐给他役使阿哈五对,马三匹,牛十头;就连他与阿玛,因有引荐之功,也被赏下大量的皮裘和金珠。

  于是,沈瑜便以“沈十三”的身份,打入进了这沈阳城内与后金的高层中间。

  而这名唤作梦舒的药铺老板娘倒也不算外人,她那位去年病死的丈夫,本是沈阳锦衣卫的一名小旗官,自天启元年老奴攻克沈阳、辽阳后,其奉命潜伏城内,本欲作为内应刺探女真情报;这张家药铺,乃其丈人所营,因其入赘张家,又正需这处产业来掩护身份,一直在此经营多年。却不成想去年感了恶疾,医人多年的他却终没医得了自己,还没来得及交代后事,便匆匆撒手人寰,只留下这一对孤儿寡母守着这间铺子为生。看書溂

  而沈瑜作为锦衣卫十三太保,临行前又获准查阅一切有关沈阳的锦衣卫密线,自是知晓这一处秘密的联络点的。

  又因这里是药铺,倒十分符合他现在的身份,所以自他得了老奴信任,便第一时间来到了此处寻人。可不成想这里却发生了如此变故,沈瑜无奈,只好打着买药和勾搭俏寡妇的旗号,将这里当成他与金应魁的一处联络点来使用。

  可这孤男寡女间来往得久了,难免就会生出一些情愫,但沈瑜自知此行的凶险,虽打着那理由,倒也不愿真的与这女子纠缠太深,生怕牵连了这对可怜的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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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

  不好意思,发晚了,还有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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