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见她。
对, 就是这个。
经纪人送来的那个法国剧本的封皮上就是这个名字。
只是黎昌还没来得及翻开看过,就被任克明一票否决。
“您再考虑一下吧。”宋利最后说:“只要您愿意出演男主,我们的拍摄时间可以依您的安排而定。”
挂断电话后,黎昌无心再继续看刚才的剪辑。他盯着黑屏的手机坐了一会儿, 起身上楼。
去找剧本。
假如这剧本真是他参与创作的, 那他必须看看。
二十八岁的自己, 会写出什么?
经纪人此前送来的剧本都一律收好, 一开始放在床头,后来被吴妈收进了书房。
黎昌进了书房。
然而在收纳剧本的那一层书柜上翻找了好一会儿, 他都没找到封皮写着《去见她》的那一本。
于是去问吴妈。
吴妈说,她有印象, 之前被放在要丢掉的一摞文件里了。
黎昌这才想起来, 自己从英国回来后清理过一次被推掉的邀约。
那一堆被清理掉的邀约里, 似乎就有《去见她》。
这就没办法了。
看来,只能选择去找经纪人要剧本。
“宋利?我认识啊。”
经纪人接起电话说:
“新锐导演嘛, 去年得了个奖,奖不大, 但他很有风格。怎么,你感兴趣?”
黎昌皱了皱眉。
听经纪人的话, 似乎不知道自己和宋利有交情。
他顿了几秒, 选择略过了宋利的那通来电, 只说:
“我想再看看他上次发来的剧本。”
经纪人声音一下就凝重了:“哪个?”她反应过来:“……法国那个?”
显然那个剧本给她留下的印象也很深刻。
主要是法国这个点。
毕竟,这可是被任克明亲自出面拒绝的。
然而黎昌却嗯了一声。
“我就看看。”他说。
经纪人不信,语如连珠炮:“你就看看?看看有什么用啊,任总能允许你去吗?回头你俩又吵架……”
“还是别看了, ”她说,“好剧本那么多, 咱们也不差这一个,是不是?改明我给你找个大导的,咱就在国内拍,你想演什么都成,不——”
“姐。”
黎昌打断她:
“我真的只是看看。”
他的声音有点儿无奈。
他真的只想看看这个剧本而已。
至于演不演的,他自认为自己现在的水平还没到能决断的时候。况且,就算经纪人不提醒,他也不可能去演。
因为他现在还有更重要,更紧急,更优先的事情要做——
他要等任克明回来,然后解决那个合约。
在此之前,任何事情、任何变量,他都不会纳入考虑。
经纪人听见他的语气,意识到他这是认真的。
应该是愣了几秒吧,终于说:“那,好吧。你等等,我发给你。”
十分钟后,她把剧本发了过来。
黎昌重新上到二楼书房,用手机把文件传到电脑上打开。
书房的窗边放了两张办公桌,布局差不多,都像是没什么人用过的样子。
过去几个月里,任克明是经常来办公的。只是桌面如他本人的作风一样,一直都维持着简洁的状态。
至于黎昌的那张桌子,吴妈说那确实没怎么被用过。
毕竟两个人以前都不怎么回家。
显示屏很大,黎昌不清楚是多少寸,总之剧本放上去比在手机上看要明晰许多。
他滑动着鼠标,从第一页读起。眼神逐渐从一开始纯粹的好奇转变,变得越来越灰,越来越认真。
最后,眉头竟然还轻轻蹙起。
《去见她》——
从定义上严格来讲,这是一部爱情片。
剧本的男主人公是一位高校教师,离职后去到普罗旺斯旅游,邂逅了一位女孩。
女孩是位服装设计师。
主角与她相谈甚欢,接触间发现人生理念无不契合,简直佳偶天成。
可后来,女孩的话语逐渐出现漏洞。
主角不喜欢吃芒果,女孩会说:“诶,好巧!我芒果过敏!”
可主角明明记得自己和她第一次相遇的海边,她那时正在日光下喝着一杯芒果汁,半点没有过敏的迹象。
诸如此类的事情越来越多,主角逐渐意识到了女孩的不对劲,却并未揭穿。
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他也逐渐发现了自己的不对劲。
自己是大学老师,但却对专业一窍不通,翻找随身携带的行李,却没有将这些物品收纳进包里的印象。
甚至在尝试记忆回溯时,竟然根本想不起来自己坐飞机来法国的画面。
就像,就像在来法国之前,在遇见女孩之前,他的人生完全不存在一样。
他看着逐渐陌生起来的四周,本能地觉得害怕,觉得这一切与女孩有关。找到女孩,女孩定定地看了他许久,首先肯定了他的猜测。
是,她骗了他。
她不是服装设计师,也并不对芒果过敏。
“但同时,”她说,“你也骗了你自己。”
“你说你讨厌吃芒果,可是你记得起来芒果的味道吗?或者换个问题,你吃过芒果吗?”
男主瞬间呆滞。
他发现自己似乎确实不知道芒果的味道。甚至,他似乎也并不讨厌芒果。
而“讨厌”这个概念就像是一种设定,从他有意识的那刻起就已经植入他的脑海之中。
“你一直在为自己的人生做设定。”女孩说。
“你喜欢我,对吗?其实你喜欢的并不是我,你喜欢的只是为了契合你的设定,而为自己做设定的人。”
“你说你二十八岁,未婚,高校教师。其实你三十一岁,已婚,你的妻子就是我。”
“你说你是为了离职放松来到法国旅游,其实我们已经移民到这里了四年。”
她用了三个“其实”,一字一句,平静地说着。
其实,男主并非高校教师。
其实,男主和她是夫妻。
其实,男主患病。
他患有罕见的失忆症,从二十八岁起,每隔几个月就会失忆一次,忘记自己的身份。
每一次失忆,他都会凭借残缺的记忆,随意虚构过去的人生。
三年来,女主一直陪伴着他。
假如他说他是作家,女主就会以读者的身份出现;他说他是导演,女主就会假扮成试戏的演员。
一切职业一切爱好都只为契合他的设定。
都只为让他爱上自己,然后和他重新在一起。
可是。
“我早该意识到,人与人之间的缘分就这么点,远比我想象的要浅薄。”女主说:“我爱你,但已经不知道爱的究竟是哪个你。”
她要走。
男主却叫住她,说:“不……我爱你。”
他的声音迷茫,一说完话就怔住了。
仿佛自己都不知道是为什么会这样说。
女主回头,看见了他的神情。
她立了许久,最终摇头——
“不。”
“你爱的,仅仅是那个爱你的我。”
女主还是走了。
留下男主一个人站在原地。
故事的结局是,男主这一次没有再失去记忆。
他摸索着身上的蛛丝马迹,找回到曾经和女主同居的公寓,还找到了自己的日记。
于是过往的一幕幕如潮水般涌入他的脑海。
几个月后,他终于找到了女主,在他们上一次相遇的南法城市。
再次相遇时是在漫天遍野的薰衣草花丛中,女主正笑着举起相机拍摄紫色的花朵。
男主叫了一声她的名字。
她回头,笑容微微僵硬。
男主以为她是没有预料到会见到自己。刚要出声解释,却听她用法语说:
“不好意思,请问您是在和我说话吗?”
语气生疏平淡。
因为——
这次她不记得他了。
就像,他曾不记得她一样。
剧本到这一句对白便结束。
黎昌读到最后一个句号时,书房的窗外月已平西。
他愣了好久,直到眨眨干涩的双眼,这才意识到整间书房没开灯,只有面前的屏幕这一个光源。
可他也没有起身去按灯,而是挪动鼠标,将剧本重新翻回了第一页。
扉页,是黑色钢笔笔迹写着的一句话:
“拥有你,我就拥有了爱,而离开你,我就失去了爱人的能力。”
黎昌认出来了。
这是自己的字迹。
……
从书房出来时,夜已深。
黎昌慢慢走回卧室,洗漱上床。
整个人却心不在焉。
他一路上都在想剧本。
其实,《去见她》是开放性结局。
男主见了和曾经的自己一样失忆的女主,他会怎样呢?
他是不是,会像曾经的女主一样,接近她,尝试着重新和她相爱?
每个人心中的答案都不相同。
事实上,最令黎昌印象深刻的并不是结局,而是女主的那句台词——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那么点,远比我想象的要浅薄。”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就那么点。
真的就那么点吗?
可这一整个剧本,分明都在和这一句话做斗争。
人和人之间的缘分分明不止那么一点。
如果真的只有那么一点,那男女主后来的相遇又算什么?
如果真的真的,真的只有那么一点。
那……自己和任克明的相遇又算什么?
想了一整夜,第二天早,黎昌给经纪人打去了电话。
经纪人一接起便危机感十足地说:“别告诉我你看完剧本了想演了啊。”
“不是,姐。”
黎昌停顿一下,说:
“我只是……有个问题想问问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