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皇甫华说道:“这些家伙也真嘴硬,死活都不肯说出领头的是谁,只知道他们是吞山教派来的。”

  云飞一听,指着那瘦子说道:“那个就是。”

  “哦?”皇甫华又是一愣,问道:“你怎么知道?”

  沈云飞笑了笑,说道:“我小……先前听到他们管他叫老大来着。”

  他本来是想说,我小时侯就见过这家伙,还杀了他们一个兄弟。只是想到这事一但提起,势必又要牵扯出那一连串的事情来。因而话到嘴边就改了口,变成几个时辰前听到的了。

  皇甫华也不多疑,当即走到负责审讯的兵丁身旁,轻声耳语了几句,转身又来到沈云飞身前。

  沈云飞见不惯这血淋淋的场面,也不愿再多看,随着皇甫华进了那尖顶帐内。只是他没留意到,那瘦子的眼睛早已恶狠狠地盯住了他的背影,口中不知叨念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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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飞见了将军,吃罢晚饭,便在军营外皇甫静的处住留了一夜,皇甫静自己去隔壁一位大婶家挤了一宿。第二天一大早,皇甫华便带他前往凤翔。

  因军中还有事,皇甫华把他领到一家名叫栖凤楼的客栈二楼住下,又付了十日的房钱,交待了几句便返回义阳军营。

  沈云飞独个儿在房间里躺了半天,想着自己虽然已经到了凤翔,可梦中女神到底在哪里却是一无所知。

  想想当初也是,一没问那女孩姓名,二没问住址,只知道身边有个武艺高强的眠云,是她姐姐还是侍女保镖都不知道。封先生的话也说得不清不楚,如此毫无头绪,该从哪里找起?

  想着想着,三少便觉得心中烦闷,起身准备去外面走走,看看这凤翔府的风土人情,说不定他跟那女孩有缘,在路上碰上了呢。

  他一面胡思乱想着,下楼出了客栈,也没个目的地,就这么无头苍蝇似地乱逛起来。

  凤翔府毕竟是个大地方,这里又是省城,虽说比不上玄天龙城那样富有传奇色彩,但毕竟也是女娲氏族所建,其繁华程度非同一般。

  此时又正值凤翔城主家要办喜事,请来了不少的外地宾客,因而整个凤翔城内大街小巷吵得就跟过年一般。

  一路上,走街卖艺的、摆摊儿卖吃食的、担挑子卖水果的……琳琅满目;街上人流摩肩接踵、挤挤拥拥,夹着弹琵琶唱曲儿的、耍猴子打锣的、卖凉粉儿的吆喝声……实实在在地热闹非凡。

  沈云飞早忘了自己出来是干嘛的了,看着好吃好玩儿的,他也不问贵不贵,先买了再说。路上经过一间衣饰铺,他见自己身上衣服穿了这许多天,早就又脏又破了,又进去花八百钱买了身衣服穿上,换下来的衣服随手就扔到门边儿,让一个叫小花子欢天喜地地给捡了去。

  这沈三少有个毛病,他不怕脏不嫌破,就是不能穿旧的。但凡他的衣服,只要穿过一次脱下来下了水,就决计不肯再穿了。

  再看看新买来的这身衣裳,虽比他原来那件儿蓝色银边镶绣锦袍搭藏青虎纹大氅逊色了许多,但好歹也是件鹤翎羽绣锦织袍,银色的暗纹羽绣衬上浅灰色的锦缎,看上去人就显得神清气爽。

  凤翔这边比望龙镇暖和许多,那外氅自然是不必再卖了。沈云飞对着铺子里那八尺高的穿衣大铜镜照了照,觉得自己身上的腰带帽子跟衣服不配,就又买了一条轻便的银花松纹腰带系上。挑了半天,又找了一根闲云白玉簪,将头发挑了一半挽起来松松跨跨地簪在脑后,再对镜一照,顿时便由一位风流倜傥的阔少爷,变成了一位英俊风雅的公子哥儿。

  他原本就没带多少钱,就身上的那些还是从封慕寒屋外的水缸里取的,一路上还又买了马跟干粮,万毒谷里射虎蛟还砸出去一大半,也没来得及捡回来。就他这么一通胡花乱买,等到他摇着玉箫从辅子里出来的时候,身上已经没剩下几个铜子儿了。

  好歹他还知道衣服不值钱,帽子跟腰带还是很值钱的,这两样东西没扔掉,抓在手里便满大街地找当铺。他家里就是开当铺的,对这种拿东西换钱的营生可是熟悉得很。

  就这样从西大街一直逛到东大街,当铺没找着,到是看到远远地一看到一幢青墙碧瓦的大宅,门口威风凛凛地蹲着两只石狮子,气派格外不凡。

  沈云飞一时好奇,便凑过去看看是哪家的宅院这么威风,竟比他们家住的院子还大。刚走到跟前,就看到那门方匾额上金光灿灿地写着三个大字——“侠义门”!

  这里也不是侠义门的总坛,匾额下面自然还标有分堂名号。只是沈云飞光看到“侠义门”这三个字,便想起自己还背着温如霞的追杀令呢,当即便吓得落荒而逃,哪里还敢细看。

  逃他当然是用不着逃多远的,思量着就算是温如霞要追杀他,这侠义门的人除了温老香主,谁也没见过他的模样,追也追不到这儿来。只是沈云飞看着那三个字便觉得心虚,一扭头便钻进对面街上一间铺子。

  刚进铺子一看,沈三少乐了——这不是他找了半天的当铺么,原来就开在这儿呢!

  一进当铺,沈云飞简直就像进了自己家一样,也先不急着当东西,踱着步儿在店里兜了一圈儿,四下里打量。

  看得出来,这间当铺也是家百年的老字号了,黑铜木柜台上的漆早被人磨得油光蹭亮。金字招牌上的颜色已经有些旧了,上书“汇通宝阁”四个大字,下面还有两个小字,写的是“天下”。

  外厅的左右两侧各有一道小门,门里各是一间厢房。右边房间里面摆着两张茶几,显是供客人休息等侯用的;而左边那间,另有两排货架,是用于出售别人死当不赎了的商品器物。

  一般能去当铺的,多半都是穷家小户,没法子度日了,才会当东西过活。也有那种家里需要钱应急,拿着值钱的东西出来典当的。有的当铺小,贵重的东西不敢收,怕弄坏了赔不上,也出不起那价格。而只有那些有了年头,名声响亮的大当铺,才是无论大小贵贱,什么东西都敢收。

  沈云飞打量着这间当铺的会客室里桌椅摆设比较讲究,就知道这里平时候不缺大户。又观售卖厅里的东西虽参差不齐,但也不乏好货色。由此便断定,他的那两件东西在这儿能卖得出去,只是价钱上面,要好好讨还讨还。

  其实,就算不看这些,冲着招牌上那“天下”二字,便已能知道这间当铺的来历。

  想当年,沈云飞他老子沈天一所开的“天一商会”,与北方吴怀辛吴老板的“天下商会”并称商界“双天”,瓜分了整个华夏大半的商业经济。只是后来沈天一爱子心切,散尽了家财退居望龙镇,整个华夏商界,便由他天下商会一家独大了。

  这家“汇通宝阁”标着“天下”二字,便说明它正是天下商会的一家旗下分号,别说沈云飞手上那区区两件东西,就算是拿了价值连城的宝物来,这汇通宝阁也敢照收不误。

  沈云飞也不是不知道天下商会的名气,只是从小没少听老爷子数落着当年与天下商会竞争的往事,从心眼儿里就有些看不上这吴怀辛。虽说明知道这是他开的铺子,肯定是财大气粗,只是心里的那一点儿好胜心作祟,偏就要先看清楚了再说。

  这会儿看得也够仔细了,才摇摇晃晃地走到柜台跟前,把那两样东西往台子上一丢,说道:“掌柜的,估个价,死当。”

  第一卷 龙之传人 18.英雄气慨新朋友

  当柜的朝奉是个中年人,约摸四十岁上下,小鼻子小眼儿,留着两撇八字胡,跟个老鼠精似的,打从沈云飞进店他就已经盯上了。只是一见沈云飞进店后先不当东西,只是来回走着端详,就知道这是个懂门道的,当即也不打招呼,任由着他看。只是自己这招牌上明明打了天下商会的旗号,还要看得这么仔细,恐怕也没见过多大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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