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沈若闻言怔了下。

  顾允竟然说……他爱我和小云吞。

  沈若虽然没有谈过恋爱, 但也明白“喜欢”与“爱”的区别。

  你要说喜欢,沈若喜欢的人和东西都很多,但是爱却只能有一个。

  二狗泛着水光的大眼睛眨了下, 看看顾允又看看沈若,吸了下小鼻子对顾允说道:“那你为什么不娶我小叔,我小叔又漂亮又能干,是最最厉害的小叔!还有小云吞,他可乖可乖了。”

  顾允道:“我要娶的, 不过得先让你小叔点头。”

  二狗探照灯似的目光看过来,沈若摸了下鼻子, 说道:“行了, 二狗你别再问了。”

  沈若心里乱得很,脑子里的血块没化开之前那段记忆他就是想不起来。可是顾允全都想起来了,这就很不公平。

  原主对顾允说过不止千百次的“喜欢”和“爱”都无法打动顾允, 就这样一个冷面端方的人却对自己说了“喜欢”和“爱”, 这让他觉得有些……无所适从。

  沈若最擅长做的事情就是发现问题、寻找原因、最后就是解决它。

  谈恋爱应该也不难,用这三步肯定也能解决。

  现在的问题就是顾允为什么会喜欢自己, 他喜欢的是自己还是原主?或者说:顾允是喜欢他的灵魂,还是喜欢他的肉。体?

  沈若之前问过顾允为什么喜欢自己。当时顾允回答说:他也不知道原因,只是总想起自己, 会感到开心, 想见面, 想触碰。

  而且还说当初是自己压了他……

  沈若突然有些顿悟,难不成顾允是想叫自己对他负责?!

  沈若此刻好想拿一张纸笔将问题给记下来, 这是他以前的习惯, 有想不通的事情的时候, 不重要的那就抛之脑后, 开心最重要。而重要的事情,他就会罗列出一条条讯息,逐一分析,最后得出结论。可能这也算得上是理科生的通病。

  二狗努力压下泪意,说:“小叔我不问了。但是小叔,你可不可以跟蓝叔叔在一起呀,蓝叔叔比他好。”

  沈若无力扶额,不过心里却是暖的,二狗是想给自己讨回公道呢!若不是知道顾允也是受害者之一,而且身不由己的话,就那样看顾允确实像个负心汉,至少在二狗的视角来看是这样。

  大人都喜欢将事情藏藏掖掖,不肯完全将事情告诉小孩子,觉得他们不懂,所以没必要这么做。但其实实际上,小孩子的想法也很多,他们也会猜到一些。

  你越是不说清楚,他就脑补地越厉害。倒还不如完完全全地告诉他,哪怕他现在不能完全听懂,等再长大点儿了就会懂了。

  蓝帆急忙摆手,好友妻不可欺,叮嘱二狗以后可别再说这话了。

  二狗知道蓝叔叔是在拒绝,他没忍住一下子就哭了出来,眼泪像珍珠一样成串地往下掉。

  沈若也坐去窗边,与顾允坐在一处,伸手将还在哭的小孩子搂进怀里,给他拍背顺气。

  这孩子心里头压着事,也不知道藏了多久。还替沈若和小云吞委屈,也不知道他一颗小小的心脏怎么承受得住那么多情感。

  沈若心想:二狗是个感性的小朋友。

  但其实沈若自己并不觉得委屈,都说“强扭的瓜不甜”,原主以前对顾允死缠烂打的时候,就是在强求。如果是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若是他对自己无意,那沈若肯定不会继续往上凑了。

  “别哭了啊,我们家二狗最乖了。小叔知道你心疼我,但是很多事情你还不清楚呢,不哭了,小叔把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你好不好?”沈若的声音温和,像是有魔力一般,抚平了二狗心里的情绪起伏。

  二狗用袖子抹了把眼泪,抽噎着说:“小叔,我乖,不哭。”

  沈若笑了,拿出帕子给他又擦了下,说道:“是,二狗真乖。”

  “……要听小叔讲。”二狗哭得眼眶鼻子都通红的,瞧着可怜巴巴。

  沈若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全部告诉了二狗,有些太过于露骨的场景委婉带过,没有加入一丝自己的情绪,全是平铺直叙的大白话。

  很好理解,二狗几乎全部都听懂了。

  他的小脸上表情跟着沈若的话变来变去,最后生气极了。

  “她们好坏!害了小叔和顾叔叔,真讨厌!”

  小孩子的世界只有黑白两色分明,知道顾允也是受害者,二狗就不再抵触,直接喊起了顾叔叔。

  沈若道:“她们已经伏法了。但伤害无法挽回,只能给受她们所害之人一些心理安慰。”

  “小叔,二狗错了。”二狗站直了身体认错道。

  “我不该说要你和蓝叔叔结婚的,我不要当和冬媒婆一样的人!”

  冬媒婆的所作所为就是用草药将两个素不相识的人捆绑在一起。就因为其中一人的欲望,就被这样安排在了一起。

  二狗想要蓝叔叔和小叔结婚,那不就是想要用自己将他们两个捆绑在一起吗?

  他不要这样!

  这件事在二狗心中种下一颗小小的种子。他意识到未来要与人结婚,要两情相悦,要莫强求。

  他不能将自己的想法按在别人身上。

  沈若欣慰一笑,揉了揉二狗的脑袋。

  有时候,身边发生的事情就是小孩子最好的老师,能让他学会如何明辨是非,只要身边的大人加以引导,就不会长歪。

  顾允突然觉得,沈若真的很会教孩子。若是没有自己,小云吞也会在沈若的羽翼下成长的很好。

  就像之前沈若遗落给他的那张手帕上绣的一样,挺拔的青竹护着一棵小笋,那棵幼嫩的小笋破土而出,青竹为他遮风挡雨。

  看起来已经不容再有一样东西介入他们,但是顾允更想要成为更长更粗的一根竹,能够将青竹与笋都护在身下。

  成婚这件事,沈若说过要再考虑一段时间。

  顾允按捺心中的迫切,没有再提,当初沈若追求自己的时候他百般拒绝,现在轮到了自己,大概能体会到那时沈若的感觉了。

  不过他总觉得,现在的沈若比之原来的,根本不像同一个人。

  但是这个想法甫一出现就被他给扼杀了。

  虽然他读书认真,但也看过话本。若他的想法是真的,那就只能往灵异神怪的方向去了……

  沈若过来还有件事,要和蓝帆商量的。他们之前已经将阑珊珠宝行的广告给打了出去,那个锦鲤手帕的名气也被打响了,没几天就要开始实践,还有一些细节需要落实一下。

  二狗在蓝帆怀里,竖着耳朵听着,沈若和蓝帆说话,顾允时不时也能说上几句自己的想法。

  “手帕我阿嫂快绣好了,到时候给你送镇上来。”沈若道。

  “好,除了你之前说的,我还需要做什么?”蓝帆已经兴奋了好几天,日子很快就要临近了,他也想看看他们的这个合作能够给自家的珠宝行创造多少收入。

  沈若道:“等。”

  蓝帆无奈地笑了声:“这不就是在等吗?沈若,月初那天你会来的吧?”

  “我肯定会来的,毕竟这还只是第一步。”要想步子迈的稳,开头的第一步尤为重要!沈若肯定是要来盯着情况的,要是有地方和他们预想的不一样,就得及时止损,或是改变方案。

  沈若之前就说过要让“阑珊珠宝行”超越镇上老牌的珠宝行“金珠”,那广告与噱头已经在镇上发酵的差不多,几乎没人不知道阑珊珠宝行会有赠品手帕的事情。

  鞭炮已经准备好,就差那一点火星了!

  沈若期待着“念宝”的品牌会随着阑珊珠宝行的珠宝一起,进入百姓们的视野。

  将所有的小细节全部安排妥当,沈若道:“我打算回去一趟。今儿带来集市上卖的东西差不多都卖完了,正好时辰还早,我回去将另外的都取来,要是能卖完,就不用赶几天后柳溪镇的集市了。”

  “之前就听你说要做不少布做的小玩意儿卖,我都还没瞧见过。”蓝帆摇着扇子道。

  顾允倒是知道一点,村里好几个婶子聊天时候会说起沈若找她们帮忙做东西的事,他娘听见了就会讲给自己听。

  “那到时候你们出来逛集市的时候就能瞧见了。”沈若笑着道。

  “我去去就回,二狗你乖乖呆在这里可好?”

  二狗想跟小叔走,但又有点儿舍不得蓝帆,纠结了一会儿就想说要陪小叔一起回去,但却被人抢了先。

  “我陪你回去。”顾允道。

  沈若说道:“又不是三岁小孩儿了,还要陪。”

  顾允站起身,走到沈若跟前不由分说地牵住他一只手,说道:“走吧。”

  二狗眼睛睁地大大的,蓝帆在后面用扇子遮住下半张脸,露出来的眼睛里满是笑意。

  沈若想抽回自己的手,之前在村里头牵手的时候人不多,现在下去可都是人!他现在脸皮好像变薄了。

  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说道:“是我想你陪我一起回去。”

  沈若回想自己说的上一句,再听见顾允这句一下子没忍住,笑出声来。

  什么啊,顾允是三岁小孩吗?还要人陪!

  牵着就牵着吧,沈若笑着打趣道:“顾…诺诺?”

  顾允的表情终于稳不住,偏过头露出又震惊又羞耻的表情,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哈哈哈哈,我听你娘说的,可能是她不小心给带出来了。”沈若心想不能只有自己一个人不自在,独尬尬不如众尬尬嘛!

  但是就算这样顾允也没打算把他的手放开。

  顾允心想:沈若难道不知道,只有家人和最亲近的人才会唤对方的乳名吗?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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