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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 咏梅

    大焱的皇上要是杀了谏臣,那这位大臣就会名垂青史,而这位皇上就得遗臭万年。

    所以大焱从不缺少死谏的臣子,这也让大焱的政风有着不少清明之处。

    只可惜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谏臣里面也会混进去一些别有用心之徒,所谏言之事,也未必都那么合理。

    另外谏不谏是大臣的事,听不听的皇上的事。很多好建议得不到执行,大臣也是没辙。

    以死相逼或者干脆自杀,那性质就变了。

    不被皇上亲自下令砍是不会青史留名的。

    这是赔本买卖,不值……

    不过不管是不是“真·死谏之臣”,大多数大焱文人都会觉得梅花与自己最为相配,咏梅的诗文也非常之多。

    至于齐老夫子所说的“簪花”,是以洛文的审美不太能接受的大焱的又一“全民习俗”。

    在大焱,不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在头上戴一枝花,这就是所谓的“簪花”。

    这一习俗,几乎可以算得上史无前例和绝无仅有了。

    至于为什么喜欢簪花,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

    首先,花这种东西在国人心中的地位比较特殊——其实从大焱文人对于梅花的喜爱就可见一斑。花卉被视为美好事物的象征,或是显示品行高洁,或是代表风骨卓绝,或是寓意富贵吉祥,或是表明志向高远。总之都是很多花的寓意都是美好的,所以大焱人民愿意把花戴在头上。

    再有,上流社会的习惯和兴趣爱好往往会引领潮流。在大焱,“插花”、“点茶”、“焚香”、“挂画”被称为“四艺”。这几样都是在上层首先流行起来,然后慢慢把习惯渗透到平民百姓的生活之中的。

    簪花这事,不说别人,真宗就是最大的爱好者。

    他经常簪花,尤其喜欢牡丹,曾经多次把大臣叫到身边,就是为了赏赐一朵牡丹花戴在头上。虽然只是普通的花朵,但在大臣眼中那可是皇上的褒奖,是无上的荣耀!

    最后,不得不说,簪花算得上是平民百姓最有能力追赶的潮流了,所以普及程度特别特别特别高。

    琴棋书画诗酒花茶,除了这“花”能戴得起,其他哪样都是银子!虽然花也有贵的——比如牡丹花在大焱并不多见,并不是所有百姓都戴得起的,但菊花梅花这种相对常见的花问题就不大了。

    所以大焱全国上下一年四季皆爱簪花。

    要是在洛文的前世,头上戴一朵花一般会被说成臭美。但女孩子爱花也无所谓,大家都可以理解。虽然在头上戴鲜花的不多,实际上女孩子把饰品做成花的样子和直接戴花又有什么两样呢?

    至于男孩子嘛……要是男孩子也喜欢戴花,那跟女孩子又有什么两样呢?

    大部分鲜肉,被说成“娘炮”总不会开心吧?

    “长生……长生!”太子的呼唤,把洛文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抱歉,我想些闲事,有些晃神了。”

    “可有佳作?”

    “写娘炮能有什么佳作?”

    “嗯?这‘娘炮’是何物?”

    “呃……太子恕罪,我已酿得一首。”

    “哦?那速速写来!”

    边上有仆人研好了墨,洛文舔饱了笔,写下四句: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太子等人看了半天,齐老夫子道:“平实质朴,寓意高远,耐人寻味,实乃不可多得的佳作。长生一出手,仍然还是那般不同凡响。”

    洛文谦虚了一番,就自顾自地坐下吃饭喝酒了。

    现场有点冷。

    其实刚才也有不少才子已经写成了诗词,不过今日他们理论上都是洛文的“陪衬”。

    但又有几个文人心甘情愿做别人的陪衬呢?

    写罢了,交上去,然后被洛文碾压,不真就成了彻头彻尾的陪衬了?

    尤其是二皇子请来的京城十二才子。

    他们都憋着趁机扬名呢!这洛文是出了名的大焱第一废物纨绔,谁知道那些好诗词是从哪里买来的?如今竟然混到这样的文名,连官家对他都赞誉有加。

    今日正好借他上位,不仅完成了二皇子交办的任务,另外也会获得极高的名气。

    所以大家只等洛文先交诗稿,然后看他出丑呢!

    可谁曾想他竟然随手就写出一首好诗,难道洛文真的如此厉害吗?

    沧州的众位才子自然是领教过的。他们的心态要好得多。

    顶多有人会觉得洛文多喝几杯可能发挥失常,跟自己打个平手。这就算是最好的结局了。

    不过洛文是抄诗,又哪会出现那种意外呢……

    太子见众人都不交诗,便鼓励了几句,但大家实在不好意思拿出自己的“拙作”。

    太子就又对正在连吃带喝的洛文说:“长生,你若有好诗便再写来,不必藏拙。”

    洛文正吃着一块牛肉,这东西在大焱可不多见——平日家里是不做牛肉的,毕竟杀牛可是犯法的——今日好不容易得着个解馋的机会,得趁机多吃两口。

    他费了半天的劲儿才把牛肉咽下去,打了个嗝道:“遵命。”

    然后又在纸上写下四句:

    梅雪争春未肯降,骚人阁笔费评章。

    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萧荣看罢感叹道:“妙趣横生,韵味十足。短短一杯茶的时间竟然连写两首好诗,洛公子厉害!不愧是陛下看重之人。”

    有几位才子也在诗中写了“梅”与“雪”,但看到洛文的诗后,都偷偷把纸撕了。

    有两位邻桌互相看到对方撕诗,两人尴尬得直想用脚趾抠地板。

    话说大焱真的有地板,还是纯实木的那种,贼难抠!

    太子见洛文连写两首好诗,镇住了萧荣,兴致大盛,又对他说:“长生,可还能再写?”

    “遵命。”洛文提笔又写八句:

    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

    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霜禽欲下先偷眼,粉蝶如知合断魂。

    幸有微吟可相狎,不须檀板共金樽。

    “好!好!”齐老夫子读罢闭着眼品了半天,拍案叫绝道:“‘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老夫自诩饱读诗书,咏梅佳句何其多?然未见能出其右者尔!”

    太子站起身来,直接坐到洛文旁边:“长生,可还有思绪?”

    洛文看着眼前的空盘道:“若是再来点儿牛肉,还能写……”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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