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建军

组建亲军之事,迫在眉睫。

齐慎自然不是说说而已,接下来的十几日,每日除了处理日常政务,他几乎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花在了这件事上。

“主公,卑职认为,咱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应该是改革军制。唐自中叶以来,藩镇肆意扩军,军制日趋混乱,主公欲建新军,应当予以矫正。”

“然也,兴绪有何良策?”

“卑职建议,以五人为伍,设伍长。五伍为押,设押正。二押为队,设正副队正。五队为都,设正副都将。五都为营,设正副兵马使。五营为军,设正副都知兵马使。十军为一司,设正副都统。”

“很好,孤一律照准!”

由于创立新军需要花费许多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于是在李振的建议下,齐慎决定由自己亲自担任都统,暂时先组建四个军,每军一万二千五百人。

四军分置左右厢,共计八支部队,各赐军号曰:左右效节军,左右长直军,左右横冲军,左右铁林军。

这四军的军号,乃齐慎综合考量五代比较出名的几支军队所取。

四军之兵马,分别由之前在河阳加入齐慎阵营的杨师厚、符存(符存审)、牛礼(牛存节)、王虔裕,以及前不久刚刚归顺他的宣武军牙将刘扞、寇彦卿、李贞臣(李思安)七人掌管。

其中效节军的左右两厢,统归杨师厚一人执掌。其他三军,则由另外六名大将分掌。

“符存,自今日起,孤赐汝名为存审。牛礼,孤赐汝名为存节。李贞臣,孤赐汝名为思安。”

“你们三个,还有刘扞、寇彦卿,即日起各自率兵出城,到宣武、泰宁、感化三军,以及江淮地区的诸州郡县,替孤广募兵马,所需多少资费,尽管上报汴州,孤让李振尽力拨给。”

军制已经定下,军号也创建了,但是军营里一下子还变不出来那么多士兵来。齐慎不得已,只能将几名亲军将领,分别派出城外,替自己到辖区内招兵买马。

话说自古招兵,以秦、晋两地为上,因为两地毗邻边塞,百姓惯于好勇斗狠。而除秦、晋之外,便是山东、江淮等地了。有道是“山东出响马,两淮多反贼”,这两个地方的民风,同样十分彪悍。

“得令!!”

听了齐慎的话,五名将领立刻拱手领命。

时间一晃,又过去了一个多月。

五名被齐慎派到辖区招募士兵的将领,无不圆满完成了自己的任务,纷纷带着招募到的足额兵马,陆续返回汴州城。

至此,齐慎创建亲军一事,算是有了初步成效。

不过光有士兵还远远不够,为了提高这五万亲军的战斗力,身为行军司马的李振,一方面想方设法为新军规划军营、筹集兵器铠甲,一方面又向齐慎提出了几条建议。

“主公,您以前制定的那些军规,卑职仔细阅读过,说实话,里面的各种规定已经非常完善了,但还是有一些不足之处。”

“有什么不足之处,兴绪但说无妨。”

“主公的军规,事无巨细、赏罚分明,但是在末将看来,赏的程度太重,罚得程度却太轻了。”

时已入夏,天气渐渐炎热。

节度使衙署后堂,李振端坐侧方官椅,手中握着一柄羽扇,望着大堂中央的齐慎,加重声音道:

“卑职认为,应该加重军规里的刑罚,使士兵畏惧官长,做到令行禁止,如此方能建立一支虎狼之师!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齐慎摸了摸下巴,好奇道:“那兴绪认为,孤应该如何做?”

“想要加重刑罚,其实有很多方式,卑职提出一种,主公可自行斟酌。”

李振眯了眯眼,冷声道:“从今往后,大军出征,无论攻城还是野战,所有士兵皆要抵死向前,保护自家官长不受伤害。若自家官长死于非命,则大军虽胜,士兵亦要斩首!”

怕齐慎听不明白,对方接着解释道:“也就是说,伍长战死,伍长以下的士兵全部斩首,队正战死,队正以下的士兵全部斩首,都将战死,都将以下的士兵全部斩首,以此类推。”

“嘶……”

齐慎听到这里,已经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了——这不就是臭名昭着的“跋队斩”制度吗。

《资治通鉴》记载:初,帝在藩镇,用法严,将校有战没者,所部兵悉斩之,谓之跋队斩,士卒失主将者,多亡逸不敢归。

按照史书所言,这种制度乃五代时期朱温最先在宣武军首创,想不到原来也是这李振提出来的。

按照常理,部队行军作战打了胜仗,大家自然皆大欢喜,但在“跋队斩”这里不一样,哪怕军队打赢了,只要带队长官在战役中阵亡,那么战后所有士兵,不但没有封赏,还要全部斩首给主将陪葬。

这样的制度,不得不说非常残酷,但效果确实也非常显着。

原来那个时空的朱温,在就任宣武军节度使之后,麾下很快便涌现出一大批悍不畏死的勇将,替他冲锋陷阵、拔寨攻城。

而这些勇将之所以不怕死,正是得益于“跋队斩”制度的推行——反正自己冲得再猛,周边也必然会有部下替自己挡死,整体算下来,自己的危险系数并不高,那还怕什么,冲就完事了。

主将冲得猛,士兵们自然只能冲得更猛,因为只有紧紧保护主将,奋不顾身地争取胜利,众人在战后才能保住自己的性命。

凭借着这个制度,朱温硬是在宣武军这片四战之地成功立足,并在之后短短几年内,陆续平定感化军时溥、奉国军秦宗权、天平军朱瑄、泰宁军朱瑾等人,成功将中原与山东地区囊入版图。

“这条军规固然不错,可若是主将战死,对方麾下士兵不愿受戮,争相逃跑,届时又该如何?”

“跋队斩”这个制度,好则好矣,但也有非常大的缺陷。仔细考虑了一遍李振的提议,齐慎忙将自己的担忧说了出来。

李振冷笑道:“那也无妨,让人在士兵的脸上刺字便可,他们就算当了逃兵,只要跑不出主公的辖区,早晚也会被抓回来!”

五代中后期,由于士兵逃离军营的事,时有发生,各大藩镇将领,开始在士兵的脸上刺字,标注该士兵所属的藩镇、军号、第几厢,第几营,第几都,所任何职。

这种给军人黥面的制度,一直延续到了宋朝,即“刺配”。

因为宋朝时经常让罪犯充军,所以在脸上刺字之事,渐渐地被视作一种耻辱,所谓“贼配军”就是这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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